成人哮喘急性發作的處理
撥打 120
- 急性發作的症狀包括呼吸困難導致的說話或行走困難,或者嘴脣或指甲發青。
如果有的話,請遵從患者的哮喘行動計劃
- 尋找患者是否有醫生為其制定的個性化哮喘行動計劃。
- 如有,則按照計劃給患者服用哮喘藥物,並帶患者去看醫生。
執行哮喘急救措施
如果患者沒有哮喘行動計劃:
- 讓患者坐在舒服的姿勢,並解開緊身衣服。
- 如果患者有哮喘藥物,例如吸入器,則幫助患者使用藥物。
- 如果患者沒有吸入器,則使用急救包中的吸入器。請勿借用其他人的吸入器。其他人吸入器中的藥物可能與所需的搶救藥物不同。另外,使用其他人的吸入器會有傳播感染的輕微風險。
如果可能,使用帶儲霧罐的吸入器
- 拆下吸入器的蓋子,充分搖晃吸入器。
- 將吸入器插入儲霧罐。
- 讓患者完全呼氣,並將儲物罐吸嘴緊緊含在口中。
- 按一次吸入器,使藥物釋出。
- 讓患者緩慢用口吸氣,然後屏住呼吸 10 秒。
- 總共給 4 次藥,兩次給藥之間等待大約 1 分鐘。
如有必要,使用不帶儲霧罐的吸入器
- 拆下吸入器的蓋子並充分搖晃。
- 讓患者完全呼氣,用雙脣緊緊包住吸入器吸口。
- 在患者開始緩慢吸氣的同時,按一下吸入器。
- 患者應儘可能保持緩慢的深呼吸(約 5 ~ 7 秒),然後屏住呼吸 10 秒。
- 總共給 4 次藥,兩次給藥之間等待大約 1 分鐘。
如果仍有呼吸問題,則繼續使用吸入器
- 進行 4 次給藥後,等待 4 分鐘。如果患者仍難以呼吸,則再給一組 4 次藥物。
- 如果患者略有好轉或沒有好轉,則每 20 分鐘給 4 ~ 8 次藥(在 4 小時內),直到救護車到達。如果 4 小時後救護車仍未到達,建議根據需要每 1 ~ 4 小時給 4 ~ 8 次藥。
在救助到達之前,密切監測患者
- 請勿將睏倦誤認為是症狀好轉的表現;睏倦可能意味著哮喘加重。
- 如果聽不到哮鳴音,不要認為是哮喘正在好轉。
進一步措施
- 急診室醫生會檢查病情的嚴重性並進行治療,包括藥物治療。
- 根據治療效果,患者可能會回家或住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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