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淋巴瘤如何進行分期?

腫瘤分期代表腫瘤的進展程度,臨床醫生需要了解分期才能制定最佳的治療方案。

淋巴瘤分期就是試圖找出身體哪些部位發生了腫瘤。但與其他腫瘤不同,惡性淋巴瘤可原發於全身各處,因此其他腫瘤常用的 TNM 分期並不適用於惡性淋巴瘤。

惡性淋巴瘤主要依據病變在體內擴散或累及範圍進行臨床分期,目前被廣泛應用的是 1971 年制定的 Ann Arbor(安阿伯)國際臨床分期法。該臨床分期主要應用於霍奇金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目前也常用該分期方法。

該方法將淋巴瘤分為四期:

淋巴瘤 Ann Arbor 國際臨床分期

分期病變範圍
I 期腫瘤細胞只侷限於一組淋巴結(如頸部或腋下),或異常細胞不在淋巴結,而是侵犯一個淋巴結以外器官或組織的一部分(如肺,但不包括肝臟或骨髓)
II 期橫膈同側(上面或下面)至少有兩組淋巴結中有腫瘤細胞,或外加腫瘤細胞侵犯一個淋巴結外器官或組織的一部分
III 期橫膈兩側(上面和下面)的淋巴結區均有腫瘤細胞,或外加腫瘤細胞侵犯一個淋巴結外器官或部位、或侵犯脾,或兩者均侵犯
IV期一個或多個淋巴結外器官出現多個腫瘤病灶(或稱瀰漫性),或在肝臟、血液、骨髓等,伴或不伴相關淋巴結受累

橫膈是指胸部和腹部之間,一塊向上膨隆且薄的橫紋肌,它封閉胸廓下口,稱為胸腔的底部和腹腔的頂部。橫膈的上側即胸腔,下側即腹腔、盆腔。

其中,I 期和 II 期通常被稱為侷限期或早期疾病,III 期或 IV 期被稱為廣泛期或晚期疾病。

所謂的“大包塊”疾病通常是指腫瘤包塊 ≥7.5cm。

結外病變多用“E”表示,僅適用於 I/II 期疾病。

分期根據有無 B 症狀(即發熱、盜汗、不明原因體重下降)可分為 A(無)和 B(有)。

參考文獻

  1. 中國臨床腫瘤學會指南工作委員會.CSCO淋巴瘤診療指南 2018[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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