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化療結束後,需要複查嗎?

化療結束後,您不要大意,不管哪個分期,都會有部分肺癌患者出現復發,因此需要複查,及時發現和應對癌細胞的“反撲”。

何時應隨訪?  

如果您是術後化療,它的作用限於消滅殘存的癌細胞。通常,醫生建議術後前 2 年每 3 個月做一次常規復查,2~5 年可以每半年檢查一次,而超過 5 年可以每年複查一次。

對於晚期患者,經過 4~6 個週期的化療後,進入短暫的“休息”時間。一半患者在化療結束後 3 個月內,往往會出現腫瘤的再次增殖;腫瘤一旦耐藥後,極易往全身各處轉移,因此複查的頻次要高一些。一旦出現如胸悶、頭暈、疼痛等症狀,必須及時就醫,醫生會結合您的原發病情況和症狀、體徵,開出適合的檢查單。

複查哪些專案?

手術患者常見的復發部位包括肺、骨、淋巴結、腦、肝等部位。因此,隨訪時需要對這些部位做常規篩查,比如胸部和腹部 CT、腦部磁共振、骨掃描等檢查;一些腫瘤標誌物(如癌胚抗原 carcinoembryonic antigen, CEA 等)的輔助監測,對肺癌復發有提示作用。

有條件的患者,可以結合常規檢查做 PET-CT。這項檢查對於進一步明確腫瘤分期、尋找潛在縱隔淋巴結、少見轉移部位等有獨特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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