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化療?

化學治療簡稱為化療,它是利用化學藥物阻止癌細胞的增殖、浸潤、轉移,直至最終殺滅癌細胞的一種治療方式。無論東方或西方,幾千年前即有應用藥物治療“腫瘤”的歷史記載。

廣義而言,所有采用化學藥物進行的治療,均可稱為化療。

首先應用化療劑的是保羅·埃利希,他在 1909 年用含砷化合物治療梅毒,這是化療用於非腫瘤的治療。

而化療用於治療腫瘤,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人們發現芥子氣可以殺死一般的白細胞,就認為芥子氣也可以殺死導致白血病的變異白細胞,於是芥子氣就作為殺死變異白細胞及其它癌細胞的“良藥”。即使人們發現這些經過化療的病人出現與那些在芥子氣中倖存的士兵非常相似的症狀,可人們還繼續使用化療。

此外,化療也可以用於治療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多發性硬化症、類風溼性關節炎等。

雖然使用化學藥物進行的治療都可稱為化療,但是臨床上,普通內科與腫瘤科的化療是有所不同的。

一般而言,普通內科使用的化學藥物毒副作用一般較輕,不需要特別關注,而腫瘤化療通常使用一些毒副作用較大,並且對機體正常細胞損傷明顯的化學藥物,這類化學藥物通常被稱為“細胞毒藥物”。腫瘤化療則特指採用細胞毒藥物進行的腫瘤治療,因此,稱為“細胞毒治療”其實也更為確切,但基於傳統習慣,目前仍延用“化療”這種說法。

根據化療目的來分類

  • 根治性化療:根治性化療應儘可能地消滅腫瘤細胞,並採用必要的鞏固和強化治療,以達到治癒的目的,如白血病、惡性淋巴瘤、絨毛性細胞癌等可單用腫瘤內科治療(包括根治性化療)即可治癒,在乳腺癌、骨肉瘤、睪丸腫瘤等的根治性治療中,化療也不可缺少。
  • 姑息性化療:顧名思義,姑息化療指的是暫時緩解患者症狀和控制病情的作用。目的主要是控制癌症的發展以延長患者生命,或者通過化療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不給病人帶來很大風險和痛苦,使用時必須衡量治療可能導致的利弊得失。大部分晚期癌症時,癌細胞已經廣泛轉移的化療大多屬於這類。

根據化療與手術的關係分類

  • 術前化療:即先化療再手術,亦稱新輔助化療或誘導化療。目的是降低腫瘤的數量或體積,降低腫瘤分期,及早消滅微小轉移灶,消滅可能的遠處轉移。
  • 術後輔助化療:即先手術再化療。其目的是消滅殘存的微小轉移灶,減少復發的概率,消滅手術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區域性種植,提高外科治療的治癒率。
  • 腫瘤綜合治療中不包括手術治療的化療:有些腫瘤單獨使用根治性化療即可治癒,不需手術;有些腫瘤診斷時已達晚期或復發轉移,失去手術機會,以姑息性化療為主要治療手段;有些腫瘤因早期即易於出現轉移的特點,一般不採用手術治療,如小細胞肺癌。

根據化療的途徑分類

  • 靜脈化療:這是最常用的化療途徑,即化療藥物通過靜脈滴注進入人體;
  • 動脈介入治療:即把化療藥物通過腫瘤的供血動脈打入腫瘤內,可以提高療效。動脈介入治療已被證實,可以提高肝癌、腎癌的療效,但動脈穿刺置管的風險性也相對較大。
  • 口服化療:顧名思義,就是吃的化療藥。口服化療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合適的服藥時間和服藥劑量。
  • 腔內化療:通過將化療藥物注入人體的天然腔隙,如胸腔、腹腔、心包、膀胱等來實施。
  • 病灶區域性外塗化療:將藥物直接用在腫瘤部位,如面板癌就給予 1%~5% 5-Fu 或者 0.1%~0.2% 平陽黴素軟膏外塗,都是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

雖然化療藥物有一定的毒副作用,但是它的治療作用是巨大的!隨著時間的發展,化療已經成為腫瘤治療中不可缺少的手段,與手術、放療並稱腫瘤的三大治療方法,可以給患者帶來寶貴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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