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分級臨床表現

心力衰竭是各種心臟結構或功能性疾病導致心室充盈和(或)射血能力受損,而不能維持足夠的心排出量滿足組織代謝需求的一種病理生理狀態。

心力衰竭分為急性心力衰竭和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心力衰竭臨床主要表現為突發嚴重呼吸困難,呼吸頻率常達每分鐘30~40次,強迫坐位、面色灰白、發紺、大汗、煩躁,頻繁咳嗽,咳粉紅色泡沫痰。慢性心力衰竭臨床上以左心衰竭較常見,主要臨床表現為勞力性呼吸困難,端坐呼吸,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咳嗽、咳痰、咯血,乏力、疲倦。如果合併右心衰竭還可出現腹脹、食慾不振、噁心嘔吐及下肢水腫。

心力衰竭分級:心力衰竭的嚴重程度通常採用美國紐約心臟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方法。1、I級:心臟病患者日常活動量不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難等心衰症狀。2、II級: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輕度受限,休息時無自覺症狀,一般體力活動下可出現心衰症狀。3、III級: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低於平時一般活動即引起心衰症狀。4、IV級:心臟病患者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狀態下也存在心衰症狀,活動後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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