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障礙性貧血能治癒嗎?

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再障)可分為急性及慢性再障。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還可劃分出嚴重型再障,具備以下三項中的兩項可定義為嚴重型再障:

  • 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 血小板數<20×109/L;
  • 網織紅細胞(紅細胞壓積糾正值)<1%;骨髓細胞增生程度低於正常的 25%;如果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2×109/L,還可進一步分為極重性再障。

急性再障稱重型再障Ⅰ型,慢性再障後期發生急變者稱重型再障 Ⅱ 型。

急性再障

急性型再障起病急,進展迅速,常以出血和感染髮熱為首發及主要表現。

  • 病初貧血常不明顯,但隨著病程發展,呈進行性進展。已知血小板計數在 20×109/L 以下就有自發性出血風險,即患者即使平躺在床上沒有任何外力碰擦或撞擊,也會發生出血的情況。
  • 60% 以上患者有內臟出血,主要表現為消化道出血、血尿、眼底出血和顱內出血,後者是重型再障的主要死亡原因。
  • 而面板、粘膜出血廣泛而嚴重,且不易控制。病程中幾乎均有發熱,系感染所致,感染和出血互為因果,使病情日益惡化。

極重性再障

極重性再障患者白細胞更低,抵抗力也更差,除了敗血症外,許多患者伴發侵襲力較強的真菌感染,這些重症混合性感染常常導致患者死亡。所以急性重型再障如果不治療或者不積極治療,死亡率非常之高。

  • 在急性危重期積極給予成分輸血,如單採血小板,甚至給予大劑量丙種球蛋白,可以明顯改善出血症狀,減少出血風險;發熱感染積極給予廣譜抗生素,包括有效的抗真菌藥物,可以改善症狀,為後期的造血恢復爭取時間機會。關鍵是要抓緊治療的時機,越早治療越好。即便是慢性再障,病程半年內開始治療的療效也遠遠好於病程在半年之後的。
  • 聯合用藥:免疫抑制劑聯合雄激素、造血因子有明顯的療效,幾乎等同 HLA 相合的同胞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而且要堅持用藥,切忌頻頻更換。重型再障的免疫抑制要足劑量、足療程,慢性再障也要持續治療到療程結束,不能單單以血象改善為減量或停藥的理由。

再障的預後

再障的預後與病情的輕重緩急及可選擇的治療密切相關,無法一概而論,但它並非一種惡性腫瘤,積極面對仍有治癒可能。

  • 臨床上“基本治癒”是指貧血、出血症狀消失,男性血紅蛋白達到 120 g/L、 女性血紅蛋白 100 g/L 以上,白細胞達到 4×109/L 以上,血小板達到 80×109/L 以上,隨訪一年以上無復發。
  • “緩解”指貧血、出血症狀消失,男性血紅蛋白達到 120 g/L、 女性血紅蛋白 100 g/L 以上,白細胞達到 3.5×109/L 以上,血小板也有一定程度恢復,隨訪 3 個月病情穩定或繼續進步。
  • “明顯進步”指貧血、出血症狀消失,不輸血,血紅蛋白較治療前 1 個月內常見值增長 30 g/L 以上,並維持 3 個月不降。
  • “無效”指經充分治療後症狀、血象不能達到明顯進步者。

從患者角度來講,以上標準除了最後的治療“無效”外,其他的療效起碼都脫離了輸血,生活能夠初步自理,即使不能稱之為嚴格意義上的“治癒”,但出血,感染的風險減少,再加上精心護理照顧,患者仍可以得到長久的生存,是目前通過積極治療可以達到的目標。

據統計,慢性再障的一年生存大於 90%,再障的平均年生存率已經提高到 70%,而骨髓移植,免疫抑制劑的廣泛使用,使重型再障的遠期生存已經達到 60%,慢性再障幾乎已經不影響生存。所以患者不必灰心沮喪、悲觀恐懼,應堅定信心勇氣,積極面對,以獲得良好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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