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質激素性骨質疏鬆症: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繼發性骨質疏鬆症是由於疾病或藥物等原因所致的骨量減少、骨微結構破壞、骨脆性增加和易於骨折的代謝性疾病。引起繼發性骨質疏鬆症的病因很多,糖皮質激素性骨質疏鬆症在藥物導致的骨質疏鬆症中最為常見。糖皮質激素被廣泛用於慢性非感染性炎性疾病(包括結締組織病)、過敏性疾病及器官移植,骨質疏鬆為其最嚴重的副作用之一,即使是生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也可引起骨量丟失,絕經後婦女及50歲以上的男性為高危人群。糖皮質激素通過促進破骨細胞介導的骨吸收及抑制成骨細胞介導的骨形成引起骨質疏鬆。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1)血清鈣、磷以及鹼性磷酸酶水平通常是正常的,骨折後數月鹼性磷酸酶水平可增高。

(2)骨更新的標記物:骨質疏鬆症患者部分血清學生化指標可以反應骨轉換狀態,測量指標包括:骨特異的鹼性磷酸酶、抗酒石酸酸性磷酸酶、骨鈣素、Ⅰ型原膠原肽、尿吡啶啉和脫氧吡啶啉、Ⅰ型膠原的N-C-末端交聯肽等。

(3)晨尿鈣/肌酐比值:正常比值為0.13±0.01,尿鈣排量過多則比值增高,提示有骨吸收率增加可能。

2.其他檢查

包括骨影像學檢查和骨密度檢查。

3.雙能X線吸收法(DXA)的測定值(T值)

臨床上推薦的測量部位是腰椎1~4、總髖部和股骨頸。T值=(測定值—同性別同種族正常成人骨峰值)/正常成人骨密度標準差,T值≤-2.5為骨質疏鬆。

診斷

根據病史、臨床表現及骨密度檢查可明確診斷。

1.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

2.骨密度低下。

3.發生過由糖皮質激素引起的脆性骨折。

飲食調理

保證營養和足夠的飲食鈣攝入,進行適當的負重體育活動,戒菸,避免酗酒。

1.一般措施

儘量減少糖皮質激素用量,更換劑型或給藥途徑,換用其他免疫抑制劑。

2.基礎藥物治療

對於糖皮質激素性骨質疏鬆症患者,單獨使用鈣劑並不能預防骨丟失,應將鈣劑與維生素D製劑聯合使用。

3.其他藥物治療

必要時應給予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包括骨吸收抑制劑:雙膦酸鹽、性激素替代治療、降鈣素類;以及骨形成促進劑:甲狀旁腺素氨基端片段(PTHl-34)、氟製劑等。

預後

預後的決定因素有:①導致骨質疏鬆的原發病是否得到治癒或控制;②患者具有骨質疏鬆症的危險因素是否能減到最小;③是否能預防初次和再發骨折。

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導致骨量減少、骨微結構破壞、骨脆性增加、骨折風險增高。

臨床表現

症狀視骨質疏鬆程度和原發疾病性質而不同,多數症狀隱匿,不少患者在進行X線片檢查時才發現併發骨質疏鬆症。部分患者訴腰背痠痛、乏力、肢體抽搐或活動困難,嚴重者可有骨骼疼痛,輕微損傷即可發生脊柱、肋骨、髖部、長骨或踝部骨折。主要體徵與原發性骨質疏鬆症類似,可有身高縮短,嚴重者發生脊柱後凸、駝背或胸廓畸形。此外,還應包括原發病的臨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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