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小骨創傷: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直接或間接外傷導致傳導性聽力損失一開始就超過50dB(分貝)HL(聽力級),或在傷後6周仍存在氣骨導差大於40dBHL的傳導性耳聾,也應考慮到聽骨脫位或骨折的可能。注意生產生活安全、避免創傷是本病防治的關鍵。同時還應注意積極地治療原發性疾病如中耳炎等能引起聽小骨損傷的疾病。早期發現、早期診斷與早期治療更有利於防止本病的發生。

檢查

對聽小骨的檢查主要是進行超聲檢查。

1.聽小骨正常聲像圖

聽小骨似“C”字型強回聲,頭端強回聲小光團為錘骨,邊界欠光滑,頸部為錘砧關節回聲,垂直部為砧骨外緣粗糙強回聲,底端為鐙骨回聲,垂直部內無回聲暗區為錘骨篩區,聽小骨對應後上方可見咽鼓管,呈彎曲管狀無回聲暗區,患者捏鼻鼓氣可見管內回聲向前移動。

2.聽小骨破壞聲像圖

“C”字型強回聲形態消失,可見略粗大條索狀強回聲,中間呈不均等點狀低迴聲,兩端回聲增強。聽小骨破壞聲像圖與聽小骨破壞程度密切相關。重者聽小骨呈黃豆粒大小不均等強回聲光團。

診斷

本病依據臨床表現和實驗室檢查即可做出診斷。

1.鼓室探查術

根據聽骨損傷情況,施行各種聽骨鏈恢復術。一般聽骨脫位,常因聽骨間有纖維帶連線,可維持聽骨運動功能,聽力多有一定程度的恢復。手術治療一般要在外傷3個月以後施行。但對初起即有眩暈和眼震而疑有鐙骨內陷性骨折者,當及早手術,否則將導致內耳不可逆的病變,以致全聾。應在抗生素控制感染下,進行鼓室探查。如發現鐙骨骨折並陷入前庭,應將鐙骨挑起或取出,並按鐙骨切除術處理,前庭窗部移植靜脈或脂肪、軟骨膜等,並修復聽骨鏈,最後修補破裂的鼓膜。

2.術後應用抗生素預防感染

頭部外傷時併發過面神經不全麻痺而以後恢復的患者,行中耳手術時,再度併發面神經不全麻痺的危險性較大,應謹慎對待。

1.頭顱外傷

是聽小骨脫位和骨折的主要原因。頭部外傷有少部分傷及顳骨內所含的各種結構,其中很容易引起砧鐙關節脫位(佔聽小骨創傷的絕大部分),鐙骨腳骨折、足板移位和錘砧分離較少見。偶爾可產生雙側性病變。

2.對聽小骨的直接損傷

(1)取外耳道異物或耵聹時造成意外的鼓膜穿孔和聽小骨損傷。

(2)為分泌性中耳炎安插通氣管時位置過於偏後上方,可造成砧骨脫位。通氣管直接壓迫砧骨長突,可造成砧骨壞死。

(3)靠後的鼓膜切開技術可導致意外的砧骨脫位。

(4)乳突手術時,用探針探索鼓竇入口,引起砧骨脫位。

臨床表現

鼓膜及聽骨受傷後,發生傳導性耳聾,也可同時伴有內耳損傷致聽力喪失。如屬傳導性耳聾,一般預後良好,多數有恢復的可能。但如傳導性耳聾一開始就超過50dB,應高度懷疑有聽骨脫位或聽骨骨折,聽力自然恢復到正常的可能性很小。另外,若在傷後6周仍存在氣骨導差>40dB的傳導性耳聾,也應考慮到聽骨脫位或骨折的可能。外傷性傳導性聽力損失主要由於鼓室積血、鼓膜破裂、聽骨鏈脫位或骨折等原因所致。鼓室積血多於3周內自行吸收或經咽鼓管排出,聽力可逐漸改善。上鼓室積血或前庭窗及蝸窗龕處有殘留血腫及中耳黏膜水腫反應較重者,聽力恢復可能較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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