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狼瘡:症狀、病因及如何治療

藥物性狼瘡即藥物誘發的狼瘡,是指服用某些藥物後引起的關節痛、皮疹、發熱、漿膜炎,血中出現抗核抗體,抗組蛋白抗體的一種臨床綜合徵。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血液異常較系統性紅斑狼瘡中少見,可有輕度貧血,白細胞減少偶見血小板減少。普魯卡因胺、甲基多巴和氯丙嗪誘導的狼瘡中可有Coombs試驗陽性,但明顯溶血少見。均質型ANA陽性是最常見的血清異常。抗Sm抗體、抗DsDNA抗體較系統性紅斑狼瘡中少見

2.輔助檢查

藥物性狼瘡中的ANA主要針對組蛋白,但抗組蛋白抗體對藥物性狼瘡不是特異的;50%~80%的系統性紅斑狼瘡中有抗組蛋白抗體,類風溼關節炎、Felty綜合徵、幼年類風溼關節炎和未分化結締組織病中也可檢得抗組蛋白抗體。

診斷

目前無特異的診斷標準,如患者過去無系統性紅斑狼瘡,在服某種藥物的過程中出現狼瘡的臨床和血清表現,停藥後臨床症狀很快緩解,血清異常也緩慢好轉則可診斷為藥物性狼瘡。

原則是早診斷,及時停用誘發狼瘡的藥物。但血清ANA從陰性轉為陽性不是停藥的指徵,因為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病人出現臨床症狀,發展成藥物性狼瘡。自身免疫病病人在服用致狼瘡藥物的過程中若出現ANA或抗組蛋白抗體,這時應立即停止可疑藥物。一旦停用致病藥物,大部分藥物性狼瘡的症狀是自限性的,無需特殊治療。

肌肉骨骼症狀可用非甾體抗炎藥控制。對難治病例或易出現腎、胃腸不良反應的老年人,可採用短程低劑量糖皮質激素(如強的鬆)治療。通常漿膜炎可用非甾體抗炎藥物。但對嚴重的心包積液,需用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腎臟受累輕微,一般不需要治療,但在少數情況下,腎功能進行性減退,活檢證實有狼瘡腎炎者,則治療與系統性紅斑狼瘡相同。

近50年來陸續發現可誘發狼瘡藥物有46種,常見的有肼屈嗪、普魯卡因、異煙肼、二苯硫脲與細胞因子、氯丙嗪、卡馬西平、保泰鬆、呋喃妥因、米諾環素、青黴胺、左旋多巴、谷胺酸、a-干擾素、苯一肼、可樂定、異博定等。

臨床表現

常見症狀有發熱,不適,消瘦,多關節痛,肌肉痛,皮疹,胸膜炎,心包炎,肝脾腫大。中樞神經與腎損害少見。面部紅斑、光過敏、口腔潰瘍、脫髮均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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