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了怎麼辦?

  食物中毒了怎麼辦?很多食物中毒的患者不能及時發現自己的中毒症狀,往往在送到醫院的時候,症狀已經非常嚴重。因此,食物中毒後早期的發現和處理十分重要。

  食物中毒後第一反應往往是腹部的不適,中毒者首先會感覺到腹脹,一些患者還會腹痛,個別的還會發生急性腹瀉。與腹部不適伴發的還有噁心,隨後會發生嘔吐的情況。

  食物中毒一般可分為細菌性(如大腸桿菌)、化學性(如農藥)、動植物性(如河豚、扁豆)和真菌性(毒蘑菇)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既有個人中毒,也有群體中毒。其症狀以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為主,往往伴有發燒。吐瀉嚴重的還能發生脫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等症狀。

  一旦有人出現上吐、下瀉、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狀,首先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同時,立即撥打中心120呼救。在急救車來到之前,可以採取以下自救措施:

  催吐。對中毒不久而無明顯嘔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讓中毒者大量飲用溫開水並反覆自行催吐,以減少毒素的吸收。如經大量溫水催吐後,嘔吐物已為較澄清液體時,可適量飲用牛奶以保護胃黏膜。如在嘔吐物中發現血性液體,則提示可能出現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應暫時停止催吐。

  導瀉。如果病人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時間較長(如超過兩小時),而且精神較好,可採用服用瀉藥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體外。用大黃、番瀉葉煎服或用開水沖服,都能達到導瀉的目的。

  保留食物樣本。由於確定中毒物質對治療來說至關重要,因此,在發生食物中毒後,要儲存導致中毒的食物樣本,以提供給醫院進行檢測。如果身邊沒有食物樣本,也可保留患者的嘔吐物和排洩物,以方便醫生確診和救治。

  當然,這種緊急處理只是為治療急性食物中毒爭取時間,在緊急處理後,患者應該馬上進入醫院進行治療。同時注意要保留導致中毒的食物,以便醫生確定中毒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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