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診斷標準

  頸椎病是中、老年人的常見病、多發病之一。頸椎病是泛指頸段脊柱病變後所表現的臨床症狀和體徵。目前,頸椎病的最新診斷標準為:

(1)臨床表現與影象學所見相符合者,可以確診。

(2)具有典型頸椎病臨床表現,而影象學所見正常者,應注意除外其他病患後方可診斷頸椎病。

(3)僅有影象學表現異常,而無頸椎病臨床症狀者,不應診斷頸椎病。

診斷依據分別為:

(1)頸型:①主訴頭、頸、肩疼痛等異常感覺,並伴有相應的壓痛點。②x線片上頸椎顯示曲度改變或椎間關節不穩等表現。③應除外頸部其他疾患(落枕、肩周炎、風溼性肌纖維組織炎、神經衰弱及其他非椎間盤退行性變所致的肩頸部疼痛)。

(2)神經根型:①具有較典型的根性症狀(麻木、疼痛),且範圍與頸脊神經所支配的區域相一致。②壓頭試驗或臂叢牽拉試驗陽性。③影象學所見與臨床表現相符合。④痛點封閉無顯效(診斷明確者可不作此試驗)。⑤除外頸椎外病變(胸廓出口綜合徵、網球肘、腕管綜合徵、肘管綜合徵、肩周炎、肱二頭肌腱鞘炎等)所致以上肢疼痛為主的疾患。

(3)脊髓型:①臨床上出現頸脊強損害的表現。②x線片上顯示椎體後緣骨質增生、椎管狹窄。影象學證實存在脊髓壓迫。③除外肌萎縮性脊膀例索硬化症、脊髓腫瘤、脊髓損傷、繼發性粘連性蛛網膜炎、多發性末梢神經炎。

(4)椎動脈型:關於椎動脈型頸椎病的診斷問題是有待於研究的問題。①曾有猝倒發作。並伴有頸性眩暈。②旋頸試驗陽性。③x線片顯示節段性不穩定或樞椎關節骨質增生。④多伴有交感症狀。⑤除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暈。⑥除外椎動脈i段(進入頸6橫突孔以前的椎動脈段)和椎動脈iii段(出頸椎進入顱內以前的椎動脈段)受壓所引起的基底動脈供血不全。⑦手術前需行椎動脈造影或數字減影椎動脈造影(dsa)。

(5)交感神經型:臨床表現為頭暈、眼花、耳鳴、手麻、心動過速、心前區疼痛等一系列交感神經症狀,x線片有失穩或退變.椎動脈造影陰性。

(6)其他型:頸椎椎體前烏嘴樣增生壓迫食管引起吞嚥困難(經食管鋇劑檢查證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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