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的危害有哪些?

  俗話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但有的孕婦到了預產期,卻遲遲沒有分娩的徵兆。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有一部分人認為妊娠時間越長孩子就越強壯,命就越好,而且堅信“瓜熟一定蒂落”,所以就只是在家等待,最終導致胎死宮內等嚴重不良後果。

  一、什麼是過期妊娠和過度成熟

  由於預產期的推算易發生錯誤,因此過期妊娠的診斷可能不肯定。如果婦女的月經週期在35天以上,則可能晚於預產期生產,而實際上胎兒才真正足月。

  過度成熟的體徵表現為妊娠42周以後子宮體縮小,胎動減少,羊膜穿刺可發現黃色羊水,這是胎糞汙染造成的。而過期妊娠通常可出現羊水明顯減少,導致羊膜穿刺困難。

  過期妊娠可給予期待治療,只要不出現胎兒過度成熟。妊娠超過42周後,應行無激惹試驗,即羊水指數評價或宮縮激惹試驗來了解胎兒的情況。部分醫生建議從41周起就應進行這些檢查,還包括生物物理評分即羊水量、胎動、胎心音。如果檢查結果異常,必須終止妊娠。若此時宮頸仍未成熟,可行剖宮產。

  二、過期妊娠對寶寶有害,對媽媽也有害

  過期妊娠對寶寶的危害一:死亡

  過期妊娠時,胎盤往往逐漸老化,胎盤的功能發生衰退,因而經胎盤供給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也就逐漸減少,導致胎兒出現皮下脂肪減少,全身脫水,面板乾裂、皺褶等狀況,整個胎兒活像一個小老人似的,醫學上把這種現象稱為“過熟兒綜合徵”。

  這型別的胎兒很容易發生宮內死亡,即使出生,其健康狀況也比正常分娩兒差,常常因脫水、貧血、肺部感染等而夭折。

  全球醫院網提醒廣大朋友,由於飲食或服藥物不慎而發生過期妊娠的例子有很多,因此,預防過期妊娠的發生,首先要把握好你的飲食以及你平時的生活習慣,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你保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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