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苯巴比妥鈉 - 西藥

注射用苯巴比妥钠,西药名。为镇静催眠药、惊厥药。用于治疗惊厥、癫痫,是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重要药物,可用于麻醉前用药。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苯巴比妥鈉。

性狀

本品為白色結晶性顆粒或粉末。

適應症

本品主要用於治療驚厥、癲癇,是治療癲癇持續狀態的重要藥物,可用於麻醉前用藥。

規格

(1)50mg;(2)100mg;(3)200mg。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1、成人常用量:催眠,一次50-100mg;麻醉前用藥,一次100-200mg。術後應用,一次100-200mg,必要時重複,24小時內總量可達400mg;極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治療癲癇持續狀態時劑量加大,靜脈注射一次200-300mg(速度不超過每分鐘60mg),必要時6小時重複一次。2、小兒常用量:鎮靜或麻醉前應用,一次按體重2mg/kg,抗驚厥或催眠每次按體重3-5mg/kg或按體表面積125mg/m2

不良反應

1、用於抗癲癇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鎮靜,但隨著療程的持續,其鎮靜作用逐漸變得不明顯。2、可能引起微妙的情感變化,出現認知和記憶的缺損。3、長期用藥,偶見葉酸缺乏和低鈣血癥。4、罕見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和骨軟化。5、大劑量時可產生眼球震顫、共濟失調和嚴重的呼吸抑制。6、用本品的患者中約1%-3%的人出現面板反應,多見者為各種皮疹以及哮喘,嚴重者可出現剝脫性皮炎和多形紅斑(或Stevens-Johnson綜合症),中毒性表皮壞死極為罕見。7、有報道用藥者出現肝炎和肝功能紊亂。8、長時間使用可發生藥物依賴,停藥後易發生停藥綜合症。

禁忌

1、對本品過敏者。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肝硬化者。3、嚴重肺部疾病、支氣管哮喘、呼吸抑制的患者。4、血卟啉病史患者。5、貧血患者。6、血糖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

注意事項

1、對一種巴比妥過敏者,可能對本品過敏。2、作抗癲癇藥應用時,可能需10-30天才能達到最大效果,需按體重計算藥量。如有可能應定期測定血藥濃度,以達最大療效。3、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從小量開始。4、長期用藥可產生耐藥性。5、長期用藥可產生精神或軀體的藥物依賴性,停藥需逐漸減量,以免引起撤藥症狀。6、與其他中樞抑制藥合用,對中樞產生協同抑制作用,應注意。7、下列情況慎用:輕微腦功能障礙(MBD)症、低血壓、高血壓、貧血、甲狀腺功能低下、腎上腺功能減退、心肝腎功能損害、高空作業、駕駛員、精細和危險工種作業者。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為肝藥酶誘導劑,提高藥酶活性,長期用藥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如飲酒、全麻藥、中樞性抑制藥或單胺氧化酶抑制藥等與巴比妥類藥合用時,可相互增強效能。2、與口服抗凝藥合用時,可降低後者的效應。這是由於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加速了抗凝藥的代謝,應定期測定凝血酶原時間,從而決定是否調整抗凝藥的用量。3、與口服避孕藥或雌激素合用,可降低避孕藥的可靠性,因為酶的誘導可使雌激素代謝加快。4、與皮質激素、洋地黃類(包括地高辛)、土黴素或三環抗抑鬱藥合用時。可降低這些藥物的效應,因為肝微粒體酶的誘導,可使這些藥物代謝加快。5、與環磷醯胺合用,理論上可增加環磷醯胺烷基化代謝產物,但臨床上的意義尚未明確。6、與奎尼丁合用時,由於增加奎尼丁的代謝而減弱其作用,應按需調整後者的用量。7、與鈣離子拮抗劑合用,可引起血壓下降。8、與氟哌丁醇合用治療癲癇,可引起癲癇發作形式改變,需調整用量。9、與吩噻嗪類和四環類抗抑鬱藥合用時可降低抽搐閾值,增加抑制作用;與布洛芬類合用,可減少或縮短半衰期而減少作用強度。

藥物過量

15-20倍的過量藥物可能引起昏迷、嚴重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低血壓和休克繼而引發腎功能衰竭、死亡。深度呼吸抑制是急性中毒的直接死亡原因。可致嚴重中毒,中毒致死的血藥濃度為6-8mg/100ml。解救措施中最重要的是維持呼吸和迴圈功能,施行有效的人工呼吸,必要時行氣管切開,並輔之以有助於維持和改善呼吸和迴圈的相應藥物。可用碳酸氫鈉、乳酸鈉鹼化尿液加速排洩,如腎功能正常可用速尿,嚴重者可透析。極度過量時,大腦一切電活動消失,腦電圖變為一條平線,並不一定代表為臨床死亡,若不併發缺氧性損害,尚有挽救的希望。

藥理作用

本品為鎮靜催眠藥、驚厥藥,是長效巴比妥類的典型代表。對中樞的抑制作用隨著劑量加大,表現為鎮靜、催眠、抗驚厥及抗癲癇。大劑量對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有明顯的抑制。過量可麻痺延髓呼吸中樞致死。體外電生理實驗見苯巴比妥使神經細胞的氯離子通道開放,細胞過極化,擬似γ-氨基丁酸(GABA)的作用。治療濃度的苯巴比妥可降低谷氨酸的興奮作用、加強γ-氨基丁酸的抑制作用,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單突觸和多突觸傳遞,抑制癇灶的高頻放電及其向周圍擴散。可減少胃液分泌,降低胃張力。透過誘導葡萄糖醛酸轉移酶結合膽紅素從而降低膽紅素的濃度。可產生依賴性,包括精神依賴和身體依賴。

藥代動力學

注射後分佈於體內各組織,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40%(20%-45%)。表觀分佈容積為0.5-0.9L/kg,腦組織內濃度最高,骨骼肌內藥量最大,並能透過胎盤。有效血藥濃度約為10-40μg/ml,超過40μg/ml即可出現毒性反應。成人T1/2約為50-144小時,小兒約為40-70小時,肝腎功能不全時T1/2延長。約48%-65%的苯巴比妥在肝臟代謝,轉化為羥基苯巴比妥。本品為肝藥酶誘導劑,提高藥酶活性,不但加速自身代謝,還可加速其他藥物代謝。大部分與葡萄糖醛酸或硫酸鹽結合,由腎臟排出,有27%-50%以原形從腎臟排出。可透過胎盤和分泌入乳汁。

貯藏方法

遮光、密閉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照苯巴比妥鈉項下的鑑別試驗,顯相同的結果。

檢查

1、鹼度:照苯巴比妥鈉項下的方法檢查,應符合規定。2、有關物質:取本品約10mg,置10ml量瓶中,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2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照苯巴比妥鈉有關物質項下的方法測定。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0.5%),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倍(1.0%)。3、乾燥失重:取本品,在150°C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7.0%(通則0831)。4、細菌內毒素:取本品,依法檢查(通則1143),每1mg苯巴比妥鈉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0.50EU。5、無菌:取本品,分別加滅菌水製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檢査(通則1101),應符合規定。6、其他:應符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2)。

含量測定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照苯巴比妥項下的方法測定。每1ml硝酸銀滴定液(0.1mol/L)相當於25.42mg的C12H11N2Na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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