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崎病症狀

 一般無前驅症狀,突然發熱,呈弛張熱或持續性發熱,持續1~2周,多為7~10天,平均最高溫度達39~39.9℃。數日後,軀幹尤其會陰部出現多形性紅色斑疹,亦可呈蕁麻疹樣皮疹,有瘙癢感,但無水皰或結痂。四肢遠端變比較典型。在發病後第1周指甲或趾甲近端蒼白(不完全性白甲病),手掌及足底出現紅斑,手腳瀰漫腫脹,面板常繃緊較硬,壓之無凹陷。約於起病後10~15d,甲周、手掌及足底開始脫皮;有時表皮呈簇狀脫落,下方露出新的正常面板。約2個月後指甲和趾甲常出現橫溝。整個病程持續2~12周,並往往伴有非化膿性淋巴結腫大。

  比較嚴重的表現是約於發現第10日,當皮疹、發熱和其他急性期症狀開始消退時發生心臟炎。患者面色蒼白、發紺、乏力、胸悶、心前區痛、心音低鈍,心尖可聞及收縮期雜音、奔馬律或早搏。經臨床、心電圖、超聲心動圖和放射線檢查約50%病例發現心臟損害,包括急性心肌炎、心包炎、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採用無創傷性檢查發現20%病人因冠狀動脈炎而引致冠狀動脈瘤。冠狀動脈瘤在起病最初4周檢出率最高,以後逐漸減少。冠狀動脈造影發現冠狀動脈瘤約達60%。冠狀動脈瘤直徑小於8mm者可以退縮;大於8mm者不能退縮,容易發生冠狀狹窄或閉塞,而引起心肌梗塞。必須指出,心臟炎與冠狀動脈瘤的形成相互無關。

  其他表現尚有主要累及大關節的關節炎或關節腫痛、虹膜捷狀體炎、中耳炎、肺炎、無菌性腦膜炎、腹痛腹洩等。少見的表現有肝炎、膽囊水腫、腸麻痺及腸出血、胸腔積液、肛周面板潮紅、脫皮以及顱神經麻痺和腦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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