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與糖尿病足的治療

糖尿病是什麼?不就是血中葡萄糖含量過高,超過正常限度,從尿中開始向體外排出嗎?與腳潰爛有什麼關係?其實這是表面現象。糖尿病是一種代謝障礙性疾病,對人體的損害是全身性的。這個過程比較緩慢,往往經過多年的潛移默化才表現出嚴重後果。這些後果可以統稱為糖尿病的併發症,血管損害就是其中一種主要損害。

血管受到損害以後,組織和器官得不到充分的養分供應,必然出現一系列問題,初期可能是功能不全,發展致嚴重階段就是壞死。血糖升高導致血液粘度增加,可導致動脈內血栓形成,血液中過多的糖結合了血紅蛋白,可影響輸氧的能力,使組織器官處於缺氧狀態,血糖過多導致了細胞中有毒代謝產物增加,使細胞受到損傷,進而影響血管功能,高血糖刺激血管內膜增生,導致管腔縮小,彈性降低,可嚴重影響血液供應量,糖代謝異常導致了脂代謝的異常,可導致動脈硬化的發生並加速其程序。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人體的動脈系統可逐漸受到損害,影響到血液的供應。下肢相對於心臟是偏遠地區,後勤供應線長,受到影響的機會自然很多,而首先表現出來的就是地處”最邊疆”的腳趾的問題,然後是整個的腳部,於是就出現了”糖尿病足”的概念:最初晚上睡覺時感覺腳發涼,熱水泡不管用,棉被捂一夜也不管用,而後走路時小腿疲勞,只能走走停停,再往後是下肢疼痛,最後是足趾區域性面板水皰、破潰、感染、潰瘍、變黑壞疽。隨著病變的逐漸發展,這種從腳趾開始的壞疽可以逐漸向上發展,嚴重者可引起整條肢體的壞死,此時已經威脅到人的生命,截肢保命就成了唯一措施。據統計,糖尿病足住院者佔全部糖尿病住院病人的10%,其中3%需截肢。50歲以上的年齡段中,與正常人相比較,糖尿病患者的截肢率高出40倍。

那麼,糖尿病足出現後,是否一定要截肢呢?當然不是。截肢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藥物治療原發病是主要的措施,可延緩血管病變的發展。但如果藥物作用不大,血管外科的方法也有一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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