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凝血酶原複合物 - 西藥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西药名。为其他抗凝血药。用于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凝血因子Ⅸ缺乏症(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症;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肝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人凝血因子Ⅱ、Ⅶ、Ⅸ、Ⅹ。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灰綠色疏鬆體。復溶後為無色或淡黃色或淡藍色或黃綠色澄明溶液。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先天性和獲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單獨或聯合缺乏)包括: 1、凝血因子Ⅸ缺乏症(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症。 2、抗凝劑過量、維生素K缺乏症。 3、肝病導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糾正凝血功能障礙時。 4、各種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而擬作外科手術患者。 5、但對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無效。 6、治療已產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狀。 7、逆轉香豆素類抗凝劑誘導的出血。

規格

100IU。

用法用量

1、用法: (1)本品專供靜脈輸注,應在臨床醫師的嚴格監督下使用。用前應先將本品及其溶解液預溫至20-25℃,按瓶籤標示量注入預溫的溶解液,輕輕轉動直至本品完全溶解(注意勿使產生很多泡沫)。 (2)溶解後用帶有濾網裝置的輸血器進行靜脈滴注。滴注速度開始要緩慢,約15滴/分,15分鐘後稍加快滴注速度(40-60滴/分),一般在30-60分鐘左右滴完。 (3)滴注時,醫師要隨時注意使用情況,若發現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或血栓的臨床症狀和體徵,要立即終止使用。 (4)並用肝素拮抗。 2、用量: (1)應根據病情及臨床檢驗結果包括凝血試驗指標等來決定給藥量。 (2)使用劑量隨因子缺乏程度而異,一般每kg體重輸注10-20IU,以後凝血因子Ⅸ缺乏者每隔24小時,凝血因子Ⅱ和凝血因子Ⅹ缺乏者,每隔24-48小時,凝血因子Ⅶ缺乏者每隔6-8小時,可減少或酌情減少劑量輸用,一般歷時2-3天。 (3)在出血量較大或大手術時可根據病情適當增加劑量。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患者如擬作睥切除者要先於手術前用藥,術中和術後根據病情決定。

不良反應

尚無系統規範的不良反應觀察資料,快速滴注時可引起發熱、潮紅、頭疼等副反應,減緩或停止滴注,上述症狀即可消失。偶有報道因大量輸注導致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深靜脈血栓(DVT),肺栓塞(PE)等。有血栓形成史患者接受外科手術時應權衡利弊,慎用本品。

禁忌

須嚴格控制適應症,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肝病出血患者外,在用藥前應確診患者存在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冠心病、心肌梗死、嚴重肝病、外科手術等患者如有血栓形成或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傾向時,應慎用本品。品不得用於靜脈外的注射途徑。 2、子破裂、產品過有效期或溶解後出現搖不散沉澱等情況不可使用。如發現製劑瓶內已失去真空度,請勿使用。 3、本品含有凝血因子Ⅸ的一半效價的肝素,可降低血栓形成的危險性。但是,一旦發現任何可疑情況,即使患者病情不允許完全停用,也要大幅度減低用量。 4、製品一旦開瓶應立即使用(一般不得超過3小時),未用完部分不能保留再用。 5、脈滴注時,醫師要隨時注意使用情況,若發現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或血栓的臨床症狀和體徵,要立即終止使用。並用肝素拮抗。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應慎重。如有必要應用時應在醫師指導和嚴密觀察下使用。 7、兒童用藥:未專門進行該項針對性試驗研究,且無系統可靠的參考文獻。 8、老年用藥:一般老年人的生理機能降低,故應視患者狀態慎重用藥。 9、藥物過量:有引起血栓的危險性。

藥物相互作用

不可與其他藥物合用。

藥理作用

本品含有維生素K依賴的在肝臟合成的四種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維生素K缺乏和嚴重肝臟疾患均可造成這四個因子的缺乏。而上述任何一個因子的缺乏都可導致凝血障礙。輸注本品能提高血液中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濃度。

貯藏方法

於2-8℃避光儲存和運輸。

有效期

24個月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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