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衰竭腎功能不全如何分期?

  腎功能不全分期――第一期,腎功能不全代償期,血肌酐(scr)133~177umol/l,因腎臟代償能力大,因此臨床上腎功能雖有所減退,但其排洩代謝產物及調節水、電解質平衡能力仍可滿足正常需要,臨床上並不出現症狀,腎功能化驗也在正常範圍或偶有稍高現象。

  腎功能不全分期――第二期,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又稱腎功能不全氮質血癥期),血肌酐(scr)177~443umol/l,腎小球硬化纖維化數量增多,約損傷60%-75%,腎臟排洩代謝廢物時已有一定障礙,血肌酐尿素氮偏高或超出正常值。病人出現貧血,疲乏無力,體重減輕,精神不易集中等,但常被忽視。若有失水、感染、出血等情形,則病情進展將加速。

  腎功能不全分期――第三期,腎功能衰竭期,血肌酐(scr)443-707umol/l,腎小球硬化、腎小管-間質纖維化、腎血管纖維化,導致腎臟功能損傷嚴重,貧血明顯、夜尿增多、血肌酐、血尿素氮上升明顯,並常有酸中毒,此期如不加系統正規治療,將發展到終末期腎病,治療難度更大。

  腎功能不全分期――第四期,尿毒症期或腎功能不全終末期,血肌酐(scr)>707umoll/l。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患者是腎小球損傷超過95%,有嚴重臨床症狀,如劇烈噁心、嘔吐,尿少,浮腫,惡性高血壓,重度貧血,面板瘙癢,口有尿臊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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