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伊達比星膠囊 - 西藥

盐酸伊达比星胶囊,西药名。为抗肿瘤药。用于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晚期乳腺癌。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伊達比星。

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淡橘紅色塊狀物及粉末。

適應症

1、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用於成人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一線治療以及復發或難治的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患者因不能經靜脈給予伊達比星時的治療。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與其他細胞毒藥物組成聯合化療方案。 2、晚期乳腺癌: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用於不含蒽環類藥物的一線化療方案治療失敗的或激素治療失敗的晚期乳腺癌。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可與其他抗癌藥聯合應用。

規格

10mg。

用法用量

1、通常根據體表面積計算劑量。成人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的推薦給藥方案為:單獨用藥,日服每日30mg/m2,給藥3天;或與其它抗白血病藥物合用,口服每日15-30mg/m2,給藥3天。 2、用於晚期乳腺癌推薦給藥方案為:單獨用藥,日服每日45mg/m2,或分為3天連續使用(每日15mg/m2,根據血象的恢復情況每3-4星期重複應用)。 3、與其他化療藥物聯合用藥時,鹽酸伊達比星膠囊口服推薦劑量為:日服一次,35mg/m2。 4、採用上述劑量方案時應考慮到患者的血象狀況和聯合用藥時其它細胞毒藥物的劑量。 5、對於有肝臟損害的患者,伊達比星應減量使用(見“注意事項和警告”)。 6、在服用時應確保膠囊是完整的。應當用少量水整粒吞服,不應含化、咬碎或咀嚼。 7、建議鹽酸伊達比星膠囊隨易消化食物一起服用。 8、操作注意事項: (1)從藥瓶中將膠囊倒出並直接吞服,避免接觸面板。 (2)在服用時應確保膠囊是完整的。應當用少量水整粒吞服,不應含化、咬碎或咀嚼。 (3)如果眼睛、面板或粘膜無意間接觸了膠囊內的藥粉,應立即用水徹底沖洗並立即就醫。

不良反應

按照分類不良反應的發生頻率如下:極常見(≥1/10),常見(≥1/100到<1/10),偶見(≥1/1,000到<1/100),罕見(≥1/10,000到<1/1,000),極罕見(<1/10,000),未知(現有資料無法估算) 1、感染和侵染:極常見感染;偶見膿毒血癥/敗血症。 2、良性、惡性腫瘤(包括囊腫和息肉):偶見繼發性白血病(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和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 3、血液和淋巴系統異常:極常見貧血、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 4、免疫系統異常:極罕見過敏反應。 5、內分泌異常:極常見厭食;偶見高尿酸血癥。 6、神經系統異常:罕見腦出血。 7、心臟功能異常:常見竇性心動過速、快速性心律失常、無症狀的左室射血分數降低、心動過緩;偶見心電圖異常(如:非特異性ST段改變)、心肌梗塞;極罕見心包炎、心肌炎、房室傳導阻滯、束支傳導阻滯。 8、血管異常:常見區域性靜脈炎、血栓性靜脈炎;偶見休克;極罕見血栓栓塞、潮紅。 9、胃腸道異常:極常見噁心、嘔吐、粘膜炎/口腔炎、腹瀉、腹痛或燒灼感;常見消化道出血、腹痛;偶見食道炎、結腸炎(包括嚴重小腸結腸炎/中性粒細胞減少性小腸結腸炎伴穿孔);極罕見胃粘膜糜爛/潰瘍。 10、肝膽異常:常見肝酶及膽紅素升高。 11、面板及皮下組織異常:極常見脫髮;常見皮疹、搔癢、放射性皮炎(“放射線回憶反應”);偶見面板和指甲色素沉著、蕁麻疹;極罕見肢端紅斑。 12、腎臟和泌尿系統異常:極常見給藥後尿液紅染,持續1-2天。 13、全身和給藥部位異常:極常見發熱;常見出血;偶見脫水。 14、造血系統異常: (1)明顯的骨髓抑制是最嚴重的不良反應,但這對清除白血病細胞是必要的。 (2)在給藥後的10-14天白細胞和血小板數降至最低值,在第三週細胞計數通常可恢復至正常值。發生嚴重骨髓抑制期間,有報道因感染和/或出血引起的死亡。 (3)骨髓抑制的臨床表現可以有發熱、感染、膿毒血癥、敗血症、感染性休克、出血和組織缺氧,這些可導致死亡。若發生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建議靜脈給予抗生素治療。 15、心臟毒性:危及生命的CHF(充血性心力衰竭)是蒽環類藥物引起的最嚴重的心肌病,並且是藥物的累積劑量限制性毒性。

禁忌

1、對伊達比星或其輔料、其他蒽環類或蒽二酮類藥物過敏。 2、嚴重肝功能損害。 3、嚴重腎功能損害。 4、嚴重心肌功能不全。 5、近期發生過心肌梗塞。 6、嚴重心律失常。 7、持續的骨髓抑制。 8、曾以伊達比星和/或其他蒽環類和蒽二酮類藥物最大累積劑量治療。 9、治療期間應停止哺乳。

注意事項

1、一般: (1)伊達比星必須在有使用細胞毒藥物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 (2)這可使疾病和/或其嚴重併發症(如出血,暴發性感染)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伊達比星治療開始前,患者應已從之前的細胞毒藥物治療的急性毒性反應(如口腔炎、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全身性感染)中恢復。 2、心功能: (1)使用蒽環類藥物有發生心臟毒性的風險,表現為早期(即急性)或晚期(即遲發)事件。 (2)早期(即急性)事件伊達比星的早期心臟毒性主要包括竇性心動過速和/或心電圖(ECG)異常,如非特異性ST-T波改變;快速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博和室性心動過速、心動過緩、以及房室和束支傳導阻滯都有報道。這些不良事件通常對後續的遲發性心臟毒性的發生並無預示作用,很少有臨床意義,而且通常無需為此停止伊達比星的治療。 (3)晚期(即遲發)事件遲發性心臟毒性通常在治療後期或在治療結束後2至3個月內發生,但也有報道在治療結束後數月到數年出現的遲發性事件。遲發性心肌病可表現為左心室射血分數(LVEF)降低和/或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的症狀和體徵,如呼吸困難、肺水腫、墜積性水腫、心臟肥大、肝臟腫大、少尿、腹水、胸腔積液和奔馬律。也有亞急性症狀,如心包炎/心肌炎的報道。蒽環類藥物引起的最嚴重的心肌病為危及生命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表現為累積性的劑量限制性毒性。 (4)尚未規定靜脈注射或口服伊達比星的累積劑量上限。但據報道,接受靜脈注射劑量累積達150-290mg/m2的患者中有5%發生與伊達比星相關的心肌病。現有的資料顯示,口服伊達比星總累積劑量可達400mg/m2,提示其導致心臟毒性的可能性較小。 (5)在使用伊達比星治療前,需要進行心臟功能的評估,而且在整個治療期間需要監測心臟功能,以儘可能地減少發生嚴重心臟功能損害的風險。在治療期間定期監測左室射血分數(LVEF),一旦出現心臟功能損害的表現應立即停用伊達比星,可減小心臟毒性發生的風險。可以運用MUGA掃描(多門核素血管造影術)或者超聲心動圖(ECHO)對心臟功能進行反覆的量化評估(對LVEF的評估)。推薦在基線的時候進行心電圖、MUGA掃描或者ECHO檢查,這尤其適合於那些具有高危風險因素的患者。應反覆進行MUGA掃描或ECHO檢查以評估左室射血分數,尤其是在使用高累積劑量蒽環類藥物時。整個隨訪期間用於評估的技術要保持一致。 (6)發生心臟毒性的危險因素包括活動性或非活動性的心血管疾病、目前或既往接受過縱膈/心臟周圍區域的放射治療,之前用過其他蒽環類藥物或者蒽二酮藥物、同時使用其他抑制心肌收縮功能的藥物或者具有心臟毒性的藥物(例如曲妥珠單抗)。除非患者的心功能得到嚴密的監測,否則蒽環類藥物包括伊達比星不能與其他具有心臟毒性的藥物同時使用(參見【藥物相互作用】)。患者在停止使用其他具有心臟毒性的藥物(特別是具有長半衰期的藥物例如曲妥珠單抗)之後接受蒽環類藥物,也可能會增加發生心臟毒性的風險。已報告的曲妥珠單抗半衰期約為28-38天並且在血迴圈中可以持續至27周。因此,如果可能,醫師應該在停用曲妥珠單抗之後的27周內避免使用以蒽環類藥物為基礎的治療。但是,如果要在這段時間內使用蒽環類藥物,須密切監測心臟功能。對接受高累積劑量伊達比星及具有高危風險的患者應進行嚴格的心臟功能的監測。然而無論是否存在心臟毒性危險因素,在累積劑量較低時仍有可能發生心臟毒性。 (7)嬰兒和兒童似乎對伊達比星誘發的心臟毒性更加易感,必須長期進行定期的心臟功能評估。 (8)伊達比星和其他蒽環類或蒽二酮類藥物的毒性作用可能具有累積性。 3、血液毒性 (1)伊達比星是強烈的骨髓抑制劑。所有患者使用治療劑量的本品都會出現嚴重的骨髓抑制。 (2)使用伊達比星前及每個週期中都應進行血液學檢查,包括白細胞(WBC)計數。劑量依賴性的、可逆的白細胞減少和/或粒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為主)是伊達比星主要的血液學毒性,並且是伊達比星最常見的急性劑量限制性毒性。白細胞減少或中性粒細胞減少通常很嚴重,血小板減少和貧血也有可能發生。中性粒細胞和血小板計數一般在用藥後的10至14天達到最低點,但大部分患者的細胞計數會在第3周內恢復至正常範圍。嚴重骨髓抑制的臨床表現包括髮熱、感染、膿毒血癥/敗血症、感染性休克、出血、組織缺氧、甚至死亡。若發生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建議靜脈給予抗生素治療。 4、繼發性白血病:有報道在使用蒽環類藥物包括伊達比星的患者中出現了繼發性白血病,可伴或不伴白血病前期症狀。下列情況下出現繼發性白血病更為常見:當與作用機制為破壞DNA結構的抗癌藥物聯合使用時,或患者既往多次使用細胞毒藥物時,或者蒽環類藥物治療劑量加量時。此類白血病的潛伏期通常為1~3年。 5、胃腸道: (1)伊達比星會引起嘔吐反應。粘膜炎(主要是口腔炎,食管炎少見)通常會發生在給藥後的早期,如果情況嚴重,數天後可能會進展為粘膜潰瘍。絕大多數患者在給藥後的第三週得以恢復。 (2)有時,對於患急性白血病或其他疾病或接受已知會引起胃腸道併發症藥物的患者口服伊達比星,偶爾會發生嚴重的胃腸道不良反應(如穿孔或出血)。對於有出血和/或穿孔高風險的活動性胃腸道疾病患者,醫生必須權衡口服伊達比星的益處與風險。 6、肝功能和/或腎功能:由於肝和/或腎功能損害會影響伊達比星的代謝,所以在臨床治療前及治療過程中應常規進行肝腎功能的實驗室檢查(使用血清膽紅素和血清肌酐作為指標)。在一些III期臨床試驗中規定如果血清膽紅素和/或肌酐水平超過2.0mg/100ml,則禁止使用伊達比星治療。如果膽紅素水平範圍在1.2到2.0mg/100ml,其他蒽環類藥物通常會減少50%的劑量。 7、腫瘤溶解綜合徵:使用伊達比星可能會導致高尿酸血癥,其原因是伴隨藥物誘導的腫瘤細胞的迅速崩解而產生過度的嘌呤分解代謝(腫瘤溶解綜合徵)。因此在初始治療開始後需要監測血尿酸、鉀、磷酸鈣、肌酐等情況。水化、鹼化尿液、預防性使用別嘌呤醇防止高尿酸血癥的出現,從而儘可能的減少腫瘤溶解綜合症的發生。 8、免疫抑制效應/感染易感性增加:對於接受化療藥物包括伊達比星而導致免疫妥協的患者接種活疫苗或者減毒活疫苗可能會產生嚴重甚至致命的感染。正在接受伊達比星治療的患者應當避免接種活疫苗。可以接種死疫苗或者滅活疫苗,但是對這些疫苗的免疫應答可能會降低。 9、生殖系統:建議接受伊達比星治療的男性患者在治療期間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如適當和可能,可諮詢相關機構儲存精子,因為治療可能會導致不可逆的生育功能損傷(參見【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0、其他:已有報道和其他細胞毒藥物一樣,使用伊達比星的患者有發生血栓性靜脈炎、血栓栓塞,包括肺栓塞的情況。本品給藥後1到2天內可使尿液呈紅色,應告知患者這一點。 11、關於某些成分的重要資訊:本品含有乳糖。具有罕見遺傳問題的患者,如半乳糖不耐受、缺少Lapp乳糖酶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不應使用此藥。 12、對駕駛和使用機器能力的影響:未系統研究過伊達比星對駕車和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 1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生育力損害伊達比星可引起人類精子染色體的損傷。因此接受伊達比星治療的男性在治療後3個月內應採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參見【注意事項】)。妊娠體外和體內的研究已經證實伊達比星具有潛在的胚胎毒性。但是沒有對孕婦進行過充分的、嚴格對照的研究。育齡婦女應被告知採取避孕措施。只有當權衡潛在益處大於對胎兒的潛在風險時,才能在懷孕期間採用伊達比星治療。且須將藥物對胎兒的潛在危害告知患者。如適當和可能,應建議在完成治療後有生育意願的患者首先進行遺傳諮詢。哺乳尚不清楚伊達比星及其代謝物是否經乳汁分泌。建議用本品化療的母親避免哺乳。 14、兒童用藥:嬰兒和兒童似乎對伊達比星誘發的心臟毒性更加易感,必須長期進行定期的心臟功能監測。參見【用法用量】。 15、老年用藥:在敗血症、貧血或輸液速度過快時,年齡大於6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更易發生心功能不全和心率失常,但上述症狀通常是可逆的。 16、藥物過量:過大劑量的注射用鹽酸伊達比星可能在24小時內引起急性心肌毒性,一至二週內產生嚴重的骨髓抑制。在此期間應加強支援療法和應用輸血,無菌隔離護理等措施。也有報道蒽環類藥物過量後引起的心力衰竭可於數月後出現。病人應密切觀察,一旦出現心力衰竭的症狀和體徵時應予以相應治療。

藥物相互作用

1、伊達比星是強烈的骨髓抑制劑,如與其他具有相似作用機制的藥物組成聯合化療方案可導致毒性反應相加,尤其是骨髓/血液和胃腸道反應。與其他有潛在心臟毒性藥物聯合化療時,或者是同時應用其他作用於心臟的藥物(如鈣離子通道拮抗劑)時,需要在整個治療期間嚴密監測心臟功能。 2、合併用藥所引起的肝腎功能的變化可能會影響伊達比星的代謝、藥代動力學、治療效果和/或毒性反應。 3、伊達比星治療同時或之前的2-3周內進行放療可導致累加的骨髓抑制。

藥理作用

伊達比星屬於細胞毒藥物,是一種DNA嵌入劑,作用於拓撲異構酶II,從而抑制核酸合成。該化合物具有高親脂性,與多柔比星和柔紅黴素相比,細胞對藥物的攝入增加。與柔紅黴素相比,伊達比星具有更廣的抗腫瘤譜,靜脈或口服用藥對鼠白血病和淋巴瘤更有效。

毒理作用

1、體外試驗: (1)人和鼠的體外實驗表明,與多柔比星和柔紅黴素相比,蒽環類耐藥細胞對伊達比星顯示出較低程度的交叉耐藥性。 (2)動物心臟毒性研究提示伊達比星比多柔比星和柔紅黴素具有更高的治療指數。其主要代謝產物伊達比星醇在體內和體外的試驗動物模型中均顯示出良好的抗腫瘤活性。在大鼠實驗中,伊達比星醇的心臟毒性明顯低於相同劑量的伊達比星。 2、臨床前安全性資料: (1)口服給藥比靜脈給藥毒性約低三倍,且口服給藥時胃腸道毒性並沒有增加。 (2)口服給藥與靜脈給藥或其他蒽環類藥物相比,具有相同的毒性作用靶器官(血液淋巴系統和免疫系統、胃腸道、心臟、肝臟、腎臟、睪丸)。當靜脈給藥時,已證明肝臟和腎臟對毒性更加敏感,胃腸道和睪丸的毒性則相同。與其他蒽環類藥物一樣,即便是口服給藥,鹽酸伊達比星仍被認為具有致突變、致畸和潛在的致癌性。

藥代動力學

1、肝腎功能正常的患者口服給藥後伊達比星被快速吸收,達峰時間為2-4小時,並從體迴圈中清除,其終末血漿半衰期在10-35小時之間,大部分藥物經代謝生成活性代謝產物伊達比星醇,而該代謝產物的清除更慢,血漿半衰期在33-60小時之間。絕大部分藥物是以伊達比星醇的形式經膽汁排出體外,1-2%的原形藥物,最多4.6%的伊達比星醇經尿液排出。伊達比星的生物利用度按原形藥物計為18-39%,而當按它的活性代謝產物伊達比星醇計算時,則較高(29-58%)。在按藥理學反應計算時,其有效生物利用度接近35%。 2、在白血病患者體內進行的細胞內(有核血細胞和骨髓細胞)藥物濃度的研究表明,吸收迅速,幾乎和藥物在血漿中同時出現。 3、伊達比星和伊達比星醇在有核血細胞和骨髓細胞中的濃度比在血漿中濃度高二百倍以上,但伊達比星和伊達比星醇在血漿和細胞中的消除速率幾乎相同。

貯藏方法

密閉,在陰涼乾燥處儲存。

有效期

36個月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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