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治療

肝臟惡性腫瘤可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原發性肝臟惡性腫瘤源於肝臟的上皮或間質組織。前者被稱為原發性肝癌,是我國發病率高、危害大的惡性腫瘤。後者被稱為肉瘤,與原發性肝癌相比相對較少。

所謂肝癌的治療標準不是簡單的治療,而是指治療方法。這方面主要是指根據患者病情選擇的治療方法。例如,對於晚期肝癌患者,如果引起轉移或癌細胞擴散,則不適合手術治療。

肝癌治療方法:

⑴早期治療:肝癌越小,經根治性治療後療效越佳。目前小肝癌切除後5年生存率達百分之六十到七十,而大肝癌切除後5年生存率僅百分之二十左右。

⑵綜合治療:迄今肝癌尚無特效療法,合理地有計劃地多種方法綜合應用,使療效有明顯提高。

⑶積極治療:事實證明,再治療是提高療效的關鍵。對肝癌復發與轉移灶的再治療,如經肝動脈的介入治療、注射無水酒精的多次治療、微波固化、聚焦超聲治療等都可使療效進一步提高。

早期肝癌作外科手術切除是首選方法,如腫瘤位置深,手術困難時可採用經面板無水酒精注射術。也可以採用經動脈插管的介入治療或其它治療。Ⅱ期肝癌的治療,首選也是手術,手術方式根據病情可分根治性切除和姑息性切除,可合併應用肝動脈內化療和栓塞,或術中用無水酒精注射等。Ⅲ期肝癌首選的治療方法是動脈導管內化療和栓塞術。如有可能,在癌瘤縮小後作二期手術切除術。

患者本身的治療心態十分重要,假如可以堅持積極的治療態度,以及對肝癌病情有足夠理解的狀況下,十分有利於治療,比方患者本身採取的輔助治療等,特別是肝癌晚期的狀況下,雖治癒率比擬小,但延長生命還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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