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的危害有哪些

按平時月經週期規則,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稱為過期妊娠。其發生率約佔妊娠總數的5~12%。過期妊娠的胎兒圍產病率和死亡率增高,並隨妊娠延長而加劇,妊娠43周時圍產兒死亡率為正常3倍。44周時為正常5倍。初產婦過期妊娠胎兒較經產婦者危險性增加。

過期妊娠對母嬰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胎盤功能不足,胎盤和其他器官一樣,有一定的壽命期限,它的作用就是在妊娠期裡向胎兒提供營養物質和氧氣直到胎兒發育成熟。超過這個期限它的功能便會慢慢衰退,老化。胎兒在妊娠期裡所需的氧氣和營養物質都是透過胎盤來提供的,過期妊娠時胎盤的某些絨毛血管發生梗塞,使供應胎兒的氧氣和營養物質不足,容易使胎兒發生缺氧。

妊娠時間超過42周,胎盤絨毛合體細胞層下出現纖維蛋白沉積,絨毛髮生梗塞,胎盤表面出現白色鈣化點,這些現象均表明胎盤已經開始老化,功能減退。胎盤功能低下,就直接影響胎兒氧的供給。

準媽媽發生過期妊娠時,胎盤已漸漸開始老化,向胎兒運送氧和營養的機能每天呈進行性衰減;另一方面,胎兒愈成熟,對氧的需要量也越多。成熟胎兒的腦神經對氧氣的需求更大。因此,過期妊娠的胎兒在子宮內很易缺氧,嚴重的可造成寶寶的腦細胞壞死,或因缺氧而致死亡。胎兒在子宮內缺氧可產生劇烈的呼吸動作,分娩過程中易將羊水吸入呼吸道,引起胎兒窒息死亡,或生後罹患新生兒吸入性肺炎。

2、羊水量減少,妊娠過程中,子宮內充滿羊水,胎兒生活在羊水中,因而羊水是胎兒正常生長髮育的外部環境,羊水量的正常與否是妊娠情況是否良好的標誌之一。妊娠時間延長,超過42周後,由於羊膜分泌機能降低,羊水量就會減少,羊水過少對分娩不利,可致宮口擴張緩慢,第一產程時間延長。

羊水過少時,子宮周圍的壓力直接作用於胎兒,胎兒可發生肌肉畸形、畸足,有時子宮直接壓迫胎兒胸部,可使胎兒肺發育不全;羊水過少、粘稠,產道潤滑不足,胎兒分娩過程中下降受阻,可使產程延長,胎兒死亡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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