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怎麼辦

凡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稱過期妊娠。其發生佔分娩數的510%。圍產兒死亡率約為足月分娩的36倍。過期妊娠胎兒宮內的存活主要取決於胎盤功能,胎盤功能正常,胎兒繼續生長,出生時胎兒體重偏重甚至為巨大兒或因顱骨鈣化而造成難產;胎盤因過期而發生老化,功能不全,胎盤血流和供氧不足,胎兒不再繼續生長髮育而呈“小老人”,因缺氧胎兒排出胎糞染及羊水、胎兒面板、羊膜和臍帶,出生時評分低,死亡率高。

臨床表現:懷孕期>=42周;胎動較前減少;宮底高度、腹圍較大或小於孕周;超聲波提示羊水減少;胎心電子監護儀nst試驗出現異常;尿雌三醇/24小時值偏低。

診斷依據:經反覆核實,妊娠已滿42周或超過42周;胎動次數減少,12小時胎動〈10次;尿雌三醇〈10/24小時,或尿雌三醇/肌酐值〈10或下降50%;胎心電子監護儀nst試驗無反應型,或催產藥物激惹試驗出現晚期減速或嚴重變異減速;超聲波測羊水暗區。

治療原則:促宮頸成熟;終止妊娠宮頸成熟行人工破膜,靜脈點滴縮宮素;宮頸不成熟,胎盤功能減退,行剖宮產術。加強產前、產時產程監護;加強嬰兒的護理、治療。

用藥原則:宮頸不成熟,胎盤功能尚好或縮宮素小劑量靜滴為主,誘發宮縮,進入產程;宮頸成熟,可人工破膜+靜滴縮宮素引產,注意縮短第二產程;宮頸不成熟,但胎盤功能良好,可在嚴密監護下短期觀察。所有患者都應注意數胎動,補充氧氣,注意支援療法。胎盤功能嚴重減退,則行剖宮產終止妊娠。

輔助檢查:一般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即可;對可疑胎兒異常者,可選擇檢查框限“a”或“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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