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妊娠有哪些危害?

  妊娠達到或超過42周,稱為過期妊娠。其發生率約佔妊娠總數的5~12%。過期妊娠的胎兒圍產病率和死亡率比正常妊娠的人高,對胎兒和孕婦都存在危害。

  1、胎兒窘迫

  妊娠時間超過42周,會使胎盤老化,胎兒缺氧。據報道過期妊娠的新生兒死亡率比足月正常分娩的新生兒高35倍,死亡率高13倍,死胎率高4倍。如果妊娠超過44周,胎兒宮內窘迫發生率高達90%,新生兒窒息率為40%。如果妊娠超過45周,胎兒宮內窘迫發生率幾乎達到100%,新生兒窒息率達60%。

  2、羊水量減少

  羊水是胎兒正常生長髮育的外部環境,羊水量正常是妊娠情況良好標誌之一。妊娠時間延長,超過42周後,羊水量就會減少甚至不足100毫升。羊水過少對分娩不利,可致宮口開張緩慢,第一產程時間延長。

  3、分娩困難及損傷

  過期妊娠時,由於胎兒狀況不佳,胎兒顱骨又較硬,骨縫變窄,在分娩中胎頭不變形以適應產道,發生難產。

  4、小老人

  胎兒過期妊娠時,胎兒從胎盤中獲得的營養物質相對不足,甚至可發生營養不良。在這種情況下,胎兒表現皮下脂肪過少,面板有皺褶,頭髮與指甲較長,外貌有“小老人”之感。由於營養不足,妊娠時間雖較正常長,但體重並無增加,有些反而降低。

  5、新生兒併發症增加

  據臨床資料統計,過期妊娠所生的新生兒,各種併發症比正常妊娠足月兒明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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