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的時間

女性在懷孕之後到生產之前的時間,稱為妊娠期。在妊娠期孕婦的身體狀況會發生一些變化,尤其會有一些妊娠期間發生的病症。妊娠期糖尿病就是其中一種。這是由於懷孕後的各種因素導致糖的代謝發生了異常,但是很多孕婦卻沒有相應的症狀。那麼就要在妊娠檢查時進行糖尿病篩查。

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什麼時間做

一般來說,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高危因素人群,妊娠期糖尿病也是存在高危因素人群的,高危因素人群包括有,年齡超過30歲的高齡孕婦,孕前體重比較高,超過六十千克的,妊娠期體重增長過快過多,有吸菸史和糖尿病家族史的等。此類孕婦應該在首診時就進行糖尿病篩查,如第一次篩查正常後,在第32周再次複查。另一種情況是無高危因此者,一般在孕24周至28周進行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即可。

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怎麼做

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具體就是指75G葡萄糖耐量試驗,將含有75G或是83G(含有10%的水分)的葡萄糖粉兌成的水,先抽血,然後再喝下糖水,等一小時後,以及兩小時後,分別抽血來化驗,觀察一下孕婦的血糖指標,看沒有超標,以此來進行一個篩查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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