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林可黴素 - 西藥

盐酸林可霉素,西药名。常用剂型有片剂、胶囊剂、滴眼剂、滴耳剂、注射剂、大容量注射液、软膏剂等。为抑菌药。用于敏感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此外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鹽酸林可黴素。

性狀

(1)鹽酸林可黴素片:白色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2)鹽酸林可黴素膠囊:內容物為白色結晶性粉末。(3)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無色澄明液體。(4)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無色澄明液體。(5)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白色結晶性粉末;有微臭或特殊臭;味苦。(6)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為無色的澄明液體。(7)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為無色的澄明液體。(8)鹽酸林可黴素軟膏:為黃色或淡黃色軟膏。

適應症

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本品用於敏感葡萄球菌屬、鏈球菌屬、肺炎鏈球菌及厭氧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面板軟組織感染、女性生殖道感染和盆腔感染及腹腔感染等。此外有應用青黴素指徵的患者,如患者對青黴素過敏或不宜用青黴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藥物。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1、本品適用於懷疑為鏈球菌、肺炎球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感染所引起的嚴重感染性疾病的治療,也可用於對青黴素過敏的或臨床醫師判定認為青黴素類藥物不適用的感染性疾病的治療。2、本品可能導致抗生素所致的偽膜性腸炎的危險,醫師在選擇本藥時應當考慮感染的情況和是否有較低毒性藥物適用的可能(如紅黴素)。3、林可黴素不宜用於輕微的細菌感染,也不宜用於病毒感染。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用於呼吸道感染、骨髓炎、膽道炎、敗血症及關節軟組織感染。鹽酸林可黴素軟膏:適用於外科燒傷及敏感菌所引起的各種面板感染。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用於敏感菌所致的急、慢性中耳炎。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用於敏感菌所致的結膜炎,角膜炎等。

規格

(1)鹽酸林可黴素片:0.25g;0.5g。(2)鹽酸林可黴素膠囊:0.25g。(3)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8ml:0.2g。(4)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6ml。(5)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0.3g。(6)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100ml:林可黴素0.6g與氯化鈉0.8g。(7)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250ml:鹽酸林可黴素(以林可黴素計)0.6g與葡萄糖12.5g。(8)鹽酸林可黴素軟膏:10g:50m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成人,一日1.5-2g,分3-4次口服;小兒每日按體重30-60mg/kg,分3-4次口服,嬰兒小於4周者不宜服用。本品宜空腹服用。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1、肌內注射:成人一日0.6-1.2g,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分次注射。2、靜脈滴注:(1)一般成人一次0.6g,每8小時或12小時1次,每0.6g溶於100-200ml輸液中,滴注1-2小時。(2)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需注意靜脈滴注時每0.6g溶於不少於100ml的溶液中,滴注時間不少於1小時。嬰兒小於4周者不用。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靜脈滴注,每次滴注時間至少1小時,給藥劑量如下:1、成人:靜脈給藥的劑量取決於感染的嚴重程度。嚴重感染時可每8-12小時給0.6g到1g林可黴素;重度感染時,可進一步增加劑量;在危急生命的情況下,給藥的劑量可達到8g每天。這些給藥的劑量還可按臨床需要而重複給藥,但每天的極限量不超過8克林可黴素。2、大於1個月的幼兒:10-20mg/kg/day(5-10mg/bl/day)。根據感染嚴重程度的不同而有劑量的不同,給藥時可參照成人用法分次給藥。3、腎功能不良的患者:對於有嚴重的腎功能損傷的患者,如果有必要使用林可黴素,適宜的劑量為正常腎功能患者的劑量的25%-30%。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靜脈滴注:1、成人,一次0.6g,滴注1-2小時,每8-12小時一次。2、小兒,一日按體重10-20mg/kg,分2-3次給藥。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1、肌內注射:(1)成人:一次0.6g,一日2次。(2)兒童:(出生一個月以上者)每日按體重注射10-20mg/kg(即1萬-2萬單位/kg),分2-3次注射。2、靜脈滴注:(1)成人:一次0.6g,溶於100-200ml(不少於100ml)輸液內,靜脈滴注1-2小時(不少於1小時),每8-12小時一次。(2)兒童:(出生1個月以上者)每日按體重注射10-20mg/kg(即1萬-2萬單位/kg),分2-3次注射。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滴耳。一次1-2滴,一日3-5次。鹽酸林可黴素軟膏:限外用,濃度為0.5%-2%,軟膏劑塗布於患處,每日2-3次。

不良反應

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1、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嚴重者有腹絞痛、腹部壓痛、嚴重腹瀉(水樣或膿血樣),伴發熱、異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腸炎);腹瀉、腸炎和假膜性腸炎可發生在用藥初期,也可發生在停藥後數週。2、血液系統:偶可發生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低、中性粒細胞缺乏和血小板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罕見。3、過敏反應:可見皮疹、瘙癢等,偶見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血清病反應等;罕有表皮脫落、大皰性皮炎、多形紅斑和S-J綜合徵的報道。4、偶有應用本品引起黃疸的報道。5、快速滴注本品時可能發生低血壓、心電圖變化甚至心跳、呼吸停止。6、靜脈給藥可引起血栓性靜脈炎。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1、消化系統反應:如舌炎、口炎、噁心、嘔吐、抗菌素性腹瀉與腸炎;偽膜性腸炎可能在抗菌治療中或治療後出現。2、血液系統: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白細胞減少症、粒細胞缺乏及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等。此外,尚有再生障礙性貧血和全血細胞減少綜合症,但不可完全排除其可能是相關損傷因素。3、過敏反應:如血管神經性水腫、血清病及過敏性反應等。極少病例可出現多形紅斑,類似於Steven-Johnson綜合症,可能與LINCOCIN製劑有關。如果出現Lincocin過敏的情況,須停藥,嚴重不良反應可能需要腎上腺素及其他臨床所需的急救手段,包括給氧,靜脈給液體和抗組胺藥物,皮質激素,多巴胺及保持氣道通暢等。4、面板和粘膜反應:如面板潮紅、蕁麻疹、陰道炎等,罕見病例可有表皮剝脫,皰疹性皮炎。5、肝臟:儘管沒有Lincocin影響肝臟功能的直接聯絡,但有觀察到黃疸和異常肝功能(尤其是轉胺酶)的報道。6、腎臟:儘管沒有直接聯絡認為Lincocin影響腎臟功能,但在一些罕見病例中,可觀察到一些腎功能損傷的表現如:氮質血癥,少尿和/或蛋白尿。7、心血管系統:靜脈給藥速度過快時,罕見病例可有心肺阻滯和血壓過低。8、特殊反應:偶有耳鳴和眩暈的報道。9、區域性反應:如注射時引起疼痛等。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1、胃腸道反應:常見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嚴重者有腹絞痛、腹部壓痛、嚴重腹瀉(水樣或膿血樣),伴發熱、異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腸炎);腹瀉、腸炎和假膜性腸炎可發生在用藥初期,也可發生在停藥後數週。2、血液系統:偶可發生白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和血小板減少等。罕見再生障礙性貧血。3、過敏反應:可見皮疹、瘙癢等,偶見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和血清病反應等。罕見剝脫性皮炎、大皰性皮炎、多形性紅斑和Stevens-Johnson綜合徵。4、肝、腎功能異常,如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黃疸等。5、其他:耳鳴、眩暈、念珠菌感染等。鹽酸林可黴素軟膏:區域性外用對面板有輕度燒灼感,或有瘙癢,紅斑,脫屑等反應。區域性應用後也能使細菌產生交叉抗藥性。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偶可有皮疹、瘙癢等過敏反應;過量使用並吸收可致中性粒細胞減低,血小板減低,念珠菌感染等,尚有耳鳴、眩暈等副作用。

禁忌

對本品和克林黴素有過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1、下列患者應慎用:(1)胃腸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別如潰瘍性結腸炎、侷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腸炎(本品可引起偽膜性腸炎)。(2)肝功能減退者。(3)腎功能嚴重減退者。(4)有哮喘或其他過敏史者。2、對本品過敏時有可能對其他林可黴素類也過敏。3、療程長者,需定期檢測肝、腎功能和血常規。4、本品不能透過血一腦脊液屏障,故不能用於腦膜炎。5、為防止急性風溼熱的發生,用本品治療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時,療程至少為10日。6、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服藥後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可有增高。7、用藥期間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數,如出現排便次數增多,應注意假膜性腸炎的可能,需及時停藥並作適當處理。輕症患者停藥後即可能恢復;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補充水、電解質和蛋白質。如經上述處理無效,則應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復發,可再次口服甲硝唑,仍無效時可改用萬古黴素(或者去甲萬古黴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時1次,療程5-10日。8、本品偶爾會導致不敏感微生物的過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發生二重感染,需採取相應措施。9、嚴重腎功能減退和(或)嚴重肝功能減退,伴嚴重代謝異常者,採用高劑量時需進行血藥濃度監測。10、不同細菌對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當大的差異,故藥敏試驗有重要意義。1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經胎盤後可在胎兒肝中濃縮,孕婦應用需充分權衡利弊。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婦女也應慎用,如果必須應用時應暫停哺乳。12、兒童用藥:小於1個月的嬰兒不宜應用。13、老年用藥:患有嚴重基礎疾病的老年人易發生腹瀉或假膜性腸炎等不良反應,用藥時需密切觀察。14、藥物過量:藥物過量時主要是對症療法和支援療法,如洗胃、用催吐藥及補液等。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1、幾乎所有的抗菌藥都可能引起偽膜性腸炎,林可黴素也不例外。偽膜性腸炎可能不嚴重,也可能危及生命,因此,對於服用抗菌藥後出現腹瀉的患者必須考慮排除偽膜性腸炎的診斷。抗菌素的使用可改變結腸內的正常菌群,可能導致梭形菌類的過度生長,研究指出難辯梭菌產生的毒素是抗生素相關性腸炎的一個主要致病因素。一旦偽膜性腸炎的診斷成立,必須立即採取相應的治療措施。輕度的偽膜性腸炎可能只需停止用藥,而中到重度的偽膜性腸炎則必須考慮控制液體,電解質及蛋白質的補充,並使用臨床有效的治療難辯梭菌性腸炎的抗菌藥物。同時還需考慮其他可能引起腸炎的因素,必須仔細詢問是否有對其他藥物或致敏原的過敏史。2、出現嚴重過敏中毒反應時需要緊急搶救,包括使用腎上腺素及其他臨床所需的急救手段,包括給氧,靜脈給皮質激素等。3、根據目前經驗,部分老年患者伴嚴重疾病時可能對腹瀉的耐受能力更差,對於這些患者使用本品時,需經常注意監測腸道變化。4、對於有胃腸道疾病,尤其是有結腸炎病史的患者,需謹慎使用本品。5、對於有哮喘或其他嚴重過敏的患者,需謹慎使用本品。6、某些感染可能在抗生素治療的同時還需切開清創或其他所需的外科手術處理。7、本品的使用可能導致某些非敏感菌的過度生長—尤其是酵母類菌。如果出現更嚴重的感染,需根據臨床所需採取相應的治療處理。如果在需本品治療的患者存在唸珠菌的感染,需同時給予相應的抗念珠菌治療。8、對於嚴重腎功能缺陷的患者,林可黴素的血漿半衰期可能延長;對於肝功能不良的患者,血漿半衰期的時間可能延長為正常肝功能患者的兩倍。對於有嚴重腎功能不良伴或不伴肝功能不良的患者,需謹慎確定劑量,高劑量使用時需監測血漿林可黴素的水平。9、在本品長期治療中,必須定期檢測肝功能和腎功能及細胞計數。10、林可黴素對大多數的糞腸球菌及淋病奈瑟菌株,腦膜炎奈瑟菌株和流感嗜血菌株及其他革蘭陰性的微生物或酵母菌均無效。在克林黴素和林可黴素間可出現交叉耐藥性,有報道還可與紅黴素出現交叉耐藥性,包括與其他的大環內酯類非直接交叉耐藥。1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為C類孕期用藥,孕婦使用時應判斷利弊,建議孕婦不使用本品。據報道,林可黴素可出現於人乳內,濃度可達0.5-2.4mcg/ml。由於可能引起哺乳期嬰兒的嚴重不良反應,哺乳期婦女使用時應判斷利弊。如必須使用本品,則應中斷哺乳。12、兒童用藥:本品尚缺乏對於一個月以下的嬰兒安全有效的使用本藥的經驗。13、老年用藥: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時,特別是對於有嚴重腎功能不全伴或不伴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謹慎確定劑量,高劑量使用時需監測血漿林可黴素的水平。14、藥物過量:血清中的林可黴素的水平不受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影響。鹽酸林可黴素軟膏:1、肝、腎功能減退者慎用。2、長期使用可能誘導細菌耐藥,故不宜長期使用。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吸收後,經胎盤進入胎兒,可在肝中濃縮,本品吸收後也可經母乳分泌。4、兒童用藥:1個月以內嬰兒不宜應用。5、老年用藥:因老年患者肝、腎功能有所減退,故不宜長期使用。6、藥物過量:尚不明確。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1、患者對林可黴素過敏時有可能對其他林可黴素類也過敏。2、林可黴素與新生黴素、卡那黴素有配伍禁忌。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4、兒童用藥:1個月以內的嬰兒禁用。5、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6、藥物過量: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1、本品可增強神經肌肉阻斷藥的作用,兩者應避免合用。2、本品具神經肌肉阻斷作用,與抗肌無力藥合用時將導致後者對骨骼肌的效果減弱。為控制重症肌無力的症狀,在合用時抗肌無力藥的劑量應予調整。3、與抗蠕動止瀉藥、含白陶土止瀉藥合用,本品在療程中甚至在療程後數週有引起伴嚴重水樣腹瀉的假膜性腸炎可能。因可使結腸內毒素延遲排出,從而導致腹瀉延長和加劇,故抗蠕動止瀉藥不宜合用。本品與含白陶土止瀉藥合用時,前者的吸收將顯著減少,故兩者不宜同時服用,需間隔一定時間(至少2小時)。4、可增強吸入性麻醉藥的神經肌肉阻斷現象,導致骨骼肌軟弱和呼吸抑制或麻痺(呼吸暫停),在手術中或術後合用時應注意。以抗膽鹼酯酶藥物或鈣鹽治療可望有效。5、氯黴素或紅黴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換本品,或阻抑後者與細菌核糖體50S亞基的結合,體外試驗顯示本品與它們具拮抗作用,故本品不宜合用。6、與阿片類鎮痛藥合用,本品的呼吸抑制作用與阿片類的中樞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現象而有導致呼吸抑制延長或引起呼吸麻痺(呼吸暫停)的可能,故必須對病人進行密切觀察或監護。7、與新生黴素、卡那黴素在同瓶靜滴時有配伍禁忌。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1、林可黴素有神經肌肉阻滯的作用,並可能增強其他有神經肌肉阻滯效應的藥物作用,因而對於接受這類藥物治療的患者,需謹慎使用。2、高嶺土—粘膠混合物可抑制口服林可黴素的吸收。3、體外實驗證明林可黴素和紅黴素有相互拮抗的作用,因為可能存在臨床應用時的顯著性拮抗,此兩種藥物不宜同時使用。鹽酸林可黴素軟膏、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氯黴素或紅需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換林可黴素,或阻抑後者與細菌核糖體50S亞基的結合,故本品不宜與氯黴素或紅黴素合用。

藥理作用

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鹽酸林可黴素軟膏、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鹽酸林可黴素滴耳液:本品對常見的需氧革蘭陽性菌有較高抗菌活性,如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黴素G者)、表皮葡萄球菌、β溶血性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和肺炎鏈球菌等。對厭氧菌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包括破傷風桿菌、白喉棒狀桿菌和產氣莢膜桿菌等。對腸球菌屬、腦膜炎雙球菌、淋病奈瑟菌和流感嗜血桿菌等革蘭陰性菌以及真菌無活性。本品與青黴素、氯黴素、頭孢菌素類和四環素類之間無交叉耐藥,與大環內酯類有部分交叉耐藥。其作用機制在於敏感菌核糖體的50S亞基,阻止肽鏈的延長,從而抑制細菌細胞的蛋白質合成,一般系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有殺菌作用。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1、林可黴素為鏈黴菌屬的鏈絲菌(Streptomyceslincolnensis)菌群生長時的產物,即一種林可胺類鹼性抗生素。主要透過抑制細菌的蛋白質合成而起作用。體外試驗和臨床感染應用中均表明本品對以下大多數微生物有活性:(1)金黃色葡萄球菌(產青黴素酶和不產青黴素酶菌株)。(2)肺炎鏈球菌。2、林可黴素在體外試驗中對下列微生物有效,但對以下微生物所致臨床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缺乏充分和嚴格的臨床試驗證實,其臨床治療的意義尚不清楚:(1)需氧革蘭陽性球菌:化膿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2)需氧革蘭陽性桿菌:白喉棒狀桿菌。(3)厭氧革蘭陽性無芽孢桿菌:痤瘡丙酸桿菌。(4)厭氧革蘭陽性芽孢桿菌:破傷風梭菌、產氣莢膜梭菌。3、林可黴素對大多數的糞腸球菌及淋病奈瑟菌株,腦膜炎奈瑟菌株和流感嗜血菌株及其他革蘭陰性的微生物或酵母菌均無效。4、在克林黴素和林可黴素間可出現交叉耐藥性。另有報道表明,本品還可與紅黴素出現某些交叉耐藥性。5、研究證明林可黴素與青黴素類化合物無共同抗原。6、動物藥效學研究:動物體內試驗表明,林可黴素製劑可保護動物免受以下微生物的感染:草綠色鏈球菌,β-溶血性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雙球菌,波蒙納鉤端螺旋體,但是對克雷伯桿菌屬、假單胞菌屬、巴斯德菌,沙門菌及志賀菌所致感染則無效。

藥代動力學

鹽酸林可黴素片、鹽酸林可黴素膠囊:口服不為胃酸滅活,可自胃腸道吸收,空腹口服僅20%-30%被吸收,進食後服用則吸收更少。成人空腹或進食後服0.5g,分別在2小時和4小時達血藥峰濃度(Cmax)2.6mg/L和1.0mg/L,12小時後在血清中仍有微量。吸收後除腦脊液外,廣泛及迅速分佈於各體液和組織中,包括骨組織。可迅速經胎盤進入胎兒迴圈,在胎血中的濃度可達母血藥濃度的25%。蛋白結合率為77%-82%。本品在肝臟代謝,部分代謝物具抗菌活性。兒童的代謝率較成人為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4-6小時,肝、腎功能減退時,t1/2β可延長至10-20小時。本品可經膽道、腎和腸道排洩,口服後40%以原形隨糞便排出,9%-13%以原形自尿中排出。也可分泌入乳汁中。血透及腹透不能清除林可黴素。注射用鹽酸林可黴素、鹽酸林可黴素注射液:成人肌內注射600mg,30分鐘達血藥峰濃度(Cmax)。吸收後除腦脊液外,廣泛及迅速分佈於各體液和組織中、包括骨組織。可迅速經胎盤進入胎兒迴圈,在胎血中的濃度可達母血藥濃度25%。蛋白結合率為77%-82%。本品在肝臟代謝,部分代謝物具抗菌活性。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4-6小時,肝、腎功能減退時,t1/2延長至10-20小時。本品可經膽道、腎和腸道排洩,肌內注射後1.8%-24.8%藥物經尿排出,靜脈滴注後4.9%-30.3%經尿排出。本品也可分泌入乳汁中。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不能清除林可黴素。鹽酸林可黴素氯化鈉注射液、鹽酸林可黴素葡萄糖注射液:據Physicians’DeskReference(54版)介紹,林可黴素的藥代動力學研究資料如下:1、口服500mg林可黴素後可迅速吸收,並在2-4小時內達到血藥濃度的峰值約3μg/ml。口服林可黴素後,對大多數革蘭陽性的細菌有效的治療水平的濃度可維持6-8小時。一次口服500mg林可黴素24小時經泌尿系統清除的比例為1.0%-31%(平均為4.0%)。組織水平的研究表明膽汁為重要的排洩通路,林可黴素在大多陣列織中均可達到顯著的水平。儘管林可黴素可分佈入腦脊液,但腦脊液中的林可黴素濃度不足以治療髓膜炎。2、肌肉注射單劑量600mg林可黴素可在60分鐘內達到血藥峰值濃度11.6μg/ml,並可保持對大多數革蘭陽性的細菌有效的治療水平的濃度17-20小時,該劑量下經泌尿系統清除的比例為1.8%-24.8%(平均為17.3%)。3、2小時持續靜脈滴注600mg林可黴素可達到平均峰值濃度約15.9μg/ml,保持對大多數革蘭陽性的細菌有效的治療水平的濃度14小時,該劑量下經泌尿系統清除的比例為4.9%-30.3%(平均為13.8%)。4、林可黴素口服、肌注或靜脈給藥的半衰期約5.4±1.0小時,對於腎功能不良的患者,半衰期可能延長,對於肝功能不良的患者,半衰期可能達到正常情況下的2倍。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有效的清除血內的林可黴素。

貯藏方法

密封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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