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聾的原因和分類

  ◆先天性――家族遺傳、父母近親結婚、妊娠感染、發育畸形及綜合症、產時意外如產傷、窒息等。

  後天性――藥物中毒(gm、km、sm、nm)等、燒疾病後耳聾、老年性聾、職業(噪聲性)耳聾、化學中毒(co、矽粉塵、苯中毒)耳聾等。

  ◆學語前聾――7、8歲耳聾,如未獲早期干預,多成為聾(啞)人。

  學語後聾――8、9歲後耳聾,多能保留語言,少數成為聾(啞)人。此項對聾教育及聾兒康復分類至關重要。

  ◆傳導部位分類

  傳導聾――外耳畸形、中耳畸形、中耳炎、耵聹等,耳聾較輕(一般不超過50-60db)。

  感音神經性聾――及聽神經疾患,耳聾程度不一,聾(啞)者程度不一,一般在70-80db直至全聾。

  混合性聾――外耳、中耳以及內耳均傷害。

  中樞性聾――少見、大腦聽中樞病損,往往合併其他障礙。

  ◆器質(官)性聾――聽覺系統各器官存在真實病損。

  非器質(功能性、癔病性)性聾--精神性,往往重疊於器質性聾上,反覆發作者助聽效果較好。

  ◆具體病因引起的耳聾,可原因命名,如腦膜炎後耳聾。如藥物中毒性聾、感染性聾、老年性聾、家族遺傳性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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