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腸癌臨床分期

對大腸癌傳統上採用的是dukes分期。1978年我國第一次腸癌科研協作會議上提出了腸癌臨床病理分期的試行方案,現已成為目前國內較為統一的分期方案。

病變限於粘膜層:

1、病變侵及粘膜下層。

2、病變侵及腸壁肌層。

病變侵及漿膜,或侵及周圍組織和器官,但尚可一起作整塊切除。

1、伴病灶附近淋巴結轉移。

2、伴供應血管和系膜切緣附近淋巴結轉移。

1、伴遠處臟器轉移。

2、伴遠處淋巴轉移,或供應血管根部淋巴結廣泛轉移無法全部切除者。

3、伴腹膜廣泛播散,無法全部切除者。

4、病變已廣泛浸潤鄰近器官無法全部切除者。

1978年國際抗癌聯盟提出了直腸癌的tnm分期,但因dukes分期早已被廣泛採用,分期仍難以推廣。

原發腫瘤分期:原發腫瘤無法估計。

臨床未發現腫瘤。

原位癌。腫瘤侵及粘膜下。

腫瘤侵及肌層。

腫瘤穿透肌層至漿膜下或至無腹膜的結腸周圍或直腸周圍組織。

腫瘤穿透臟器或直接侵犯其他器官或結構。

區域淋巴結分期:區域淋巴結情況不詳。

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結腸或直腸周圍有1至3個淋巴結轉移。

結腸或直腸周圍有大於等於4個淋巴結轉移。

任何直腸上血管旁淋巴結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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