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

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間發生的糖代謝異常,生活中有很多孕媽媽會在懷孕期間患有該疾病,那麼,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都有哪些?下面為大家介紹下。

應對每位孕婦進行糖負荷篩選試驗。在妊娠24-28周,進行50克葡萄糖篩查試驗,即在任何時間不需空腹,口服葡萄糖後1小時血糖小於7.8mmol/L140mg/dl,可排除妊娠糖尿病。若服糖後1小時大於或等於7.8mmol/L140mg/dl),則疑為妊娠糖尿病需再作100克葡萄糖耐量試驗,按O’Sullivan標準作出診斷。

O’Sullivan標準靜脈血漿):

空腹-5.9mmol/L105mg/dl

1小時-10.6mmol/L190mg/dl

2小時-9.2mmol/L165mg/dl

3小時-8.1mmol/L145mg/dl

上述4個血糖值中任何兩個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診斷時的注意事項:

除非有顯著高血糖伴急性代謝失代償或明顯症狀,否則應在另一日重測血糖以確認符合診斷標準。

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媽媽需要重視,要做好控制血糖的工作,生活中不要吃含糖量高的食物,要注意飲食的變化,要多出去運動,從而控制血糖對於身體的傷害。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