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黴素腸溶片 - 西藥

红霉素肠溶片,西药名。为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用于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紅黴素。

性狀

本品為腸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軍團菌病,肺炎支原體肺炎,肺炎衣原體肺炎,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體結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腸彎曲菌腸炎,百日咳。

規格

(1)0.125g;(2)0.25g;(3)50mg。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一日1-2g(8-16片),分3-4次服用。 2、軍團菌病患者,成人一日2-4g(16-32片),分4次服用。 3、小兒按體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不良反應

1、胃腸道反應有腹瀉、噁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 2、肝毒性少見,患者可有乏力、噁心、嘔吐、腹痛、發熱及肝功能異常,偶見黃疸等。 3、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 4、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復。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禁忌

對本品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溼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4、用藥期間定期隨訪肝功能。 5、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承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7、對診斷的干擾:本品可干擾Higerty法的熒光測定,使尿兒茶酚胺的測定值出現假性增高;血清鹼性磷酸酶、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測定值均可能增高。 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透過胎盤屏障而進入胎兒迴圈,故孕婦應慎用。本品有相當量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應慎用或暫停哺乳。 9、兒童用藥:請參照用法用量。 10、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11、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合用可能增強肝毒性。 2、大劑量本品與耳毒性藥物合用,尤其腎功能減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3、本品可抑制卡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癲癇藥物的代謝,導致其血藥濃度增高而發生毒性反應。與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後者的代謝,延長其作用時間。與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組胺藥合用可增加心臟毒性,與環孢素合用可使後者血藥濃度增加而產生腎毒性。 4、對氯黴素和林可黴素類有拮抗作用,不推薦同時使用。 5、本品為抑菌劑,可干擾青黴素的殺菌效能,故當需要快速殺菌作用如治療腦膜炎時,兩者不宜同時使用。 6、長期服用華法林的患者應用本品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從而增加出血的危險性,老年病人尤應注意。兩者必須同時使用時,華法林的劑量宜適當調整,並嚴密觀察凝血酶原時間。 7、除二羥丙茶鹼外,與黃嘌呤類藥物同時使用可使氨茶鹼的肝清除減少,導致血清氨茶鹼濃度升高和(或)毒性反應增加。這一現象在合用6日後較易發生,氨茶鹼清除的減少幅度與本品血藥峰濃度成正比。因此在兩者合用療程中和療程後,黃嘌呤類藥物的劑量應予調整。 8、與洛伐他丁合用時可抑制其代謝而使血濃度上升,可能引起橫紋肌溶解;與咪達唑侖或三唑侖合用時可減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強其作用。 9、本品可阻撓性激素類的腸肝迴圈,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使之降效。

藥理作用

1、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對葡萄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桿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桿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對本品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桿菌和梭桿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也有抑制作用。 2、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成可逆性結合,阻斷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從而抑制細菌蛋白質合成。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在腸道中吸收。吸收後除腦脊液和腦組織外,廣泛分佈於各組織和體液中,尤以肝、膽汁和脾中的濃度為高,在腎、肺等組織中的濃度可高出血藥濃度數倍,在膽汁中的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10-40倍以上。在皮下組織、痰及支氣管分泌物中的濃度也較高,痰中濃度與血藥濃度相仿;在胸、腹水及膿液等的濃度可達有效水平。有一定量(約為血藥濃度的33%)進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膜有炎症時腦脊液中濃度僅為血藥濃度的10%左右。可進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兒血藥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5%-20%,母乳中藥物濃度可達血藥濃度的50%以上。表觀分佈容積(Vd)為0.9L/kg。蛋白結合率為70%-90%。紅黴素在肝內代謝,主要在肝中濃縮和從膽汁排出,並進行腸肝迴圈,約2%-5%的口服量自腎小球濾過排出,無尿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長。糞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後極少被清除,故透析後無需加用。

貯藏方法

密封,在乾燥處儲存。

有效期

36個月

鑑別

1、取本品細粉適量,加甲醇製成每1ml中約含紅黴素2.5mg的溶液,濾過,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紅黴素標準品適量,加甲醇製成每1ml約含紅黴素2.5mg的溶液,作為標準品溶液。照薄層色譜法(通則0502)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矽膠G薄層板上,以三氯甲烷-甲醇(85:15)為展開劑,展開,晾乾,噴以乙醇-對甲氨基苯甲醛-硫酸(90:5:5)的混合溶液,置100℃加熱約數分鐘,至出現黑色至紅紫色斑點。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應與標準品溶液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相同。 2、在紅黴素A組分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標準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以上1、2兩項可選做一項。

檢查

1、溶出度:取本品,照釋放度測定法(通則0931第一法方法二),先以鹽酸溶液(9-1000)900ml為釋放介質,轉速為每分鐘100轉,依法操作,經2小時,棄取鹽酸溶液,檢查每片腸膜均不得有裂縫,繼以磷酸鹽緩衝液(pH6.8)(取0.2mol/L磷酸二氫鉀溶液250ml,加0.2mol/L氫氧化鈉溶液118ml,用水稀釋至1000ml,搖勻,即得)900ml為釋放介質,經45分鐘時,取溶液10ml,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用磷酸鹽緩衝液(pH6.8)稀釋成每1ml中約含紅黴素55μg的溶液;另取本品10片,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相當於平均片重),加乙醇適量(10mg加乙醇1ml)使紅黴素溶解後,按標示量用磷酸鹽緩衝液(pH6.8)定量稀釋成每1ml中約含紅黴素55μg的溶液。分別量取上述二種溶液各5ml,加硫酸溶液(75-100)5ml,混勻,放置約30-40分鐘,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通則0401),在482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光度,計算每片的釋放量。限度為85%,應符合規定。 2、紅黴素A組分:取本品20片,除去包衣,精密稱定,研細,精密稱取適量(相當於紅黴素0.1g),加甲醇5ml溶解,用磷酸鹽緩衝液(pH7.0)-甲醇(15:1)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4mg的溶液,濾過,作為供試品溶液,照紅黴素項下的方法測定。按標示量計算,紅黴素A含量不得少於83.5%。 3、其他: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1)。

含量測定

1、取本品4片,研細,用乙醇適量(紅黴素約0.25g用乙醇25ml),分次研磨使紅黴素溶解,並用滅菌水定量製成每1ml中約含1000單位的溶液,搖勻,靜置,精密量取上清液適量,照紅黴素項下的方法測定,即得。 2、本品含紅黴素(C37H67NO13)應為標示量的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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