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預防治療弱視弱視

弱視是指眼球無器質性病變而視力功能不能達到正常水平,經配鏡後嬌正視力低於0.9以下稱為弱視。視力0.8~0.6為輕度弱視,0.5~0.2為中度弱視,0.1以下為重度弱視。

根據弱視產生的原因可分為斜視性弱視,一眼眼位偏斜,偏斜眼產生在視功能發育階段6歲以前,使視力發育停頓而形成弱視。

屈光不正性弱視,雙眼有明顯的屈光不正,在學齡兒童時期未能矯正,常可發生雙眼性弱視。多見於散光、遠視、高度近視。

屈不參差性弱視雙眼屈光度相差在200度以上。屈光度大的眼由於視物模糊經常處於抑制狀態,久之形成弱視。

形象剝奪性弱視,在幼兒時期,由於屈光間質混濁,如先天白內障,角膜混濁或上瞼下垂遮蓋瞳孔等。使視覺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而形成弱視。又稱廢用性弱視。

精細目力訓練:視力發育的關鍵在於應用。精細目力訓練對於弱視眼就是一種好的應用,也是一種特別的鍛鍊,有利於視覺發育和提高視力。早期可練習穿珠子,穿釦子,描紅、描圖、繪畫、書法等訓練也有幫助。必須使用弱視眼。

對於弱視的防治,首先是早期發現和診斷,因此3~4歲的兒童,家長應帶到醫院常規檢查視力。若有斜視,屈光不正,先天性病理改變應及早進行治療,以糾正弱視。一般從3歲開始至6歲是治療弱視的最好時期,確診後經過眼科醫生的專門治療,可以達到滿意的效果。如果超過6歲才開始治療,療效就差,甚至不能矯正。

希望父母和幼兒園的老師,一定要給兒童作視力檢查,每半年一次,儘早發現弱視,及時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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