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孢克洛膠囊 - 西藥

头孢克洛胶囊,西药名。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成分

主要成份為頭孢克洛。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內容物為白色至淡黃色粉末。

適應症

本品主要用於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統、泌尿系統、耳鼻喉科及面板、軟組織感染等。

規格

(1)0.25g;(2)0.5g。(按C15H14CIN3O4S計算)

用法用量

1、本品適宜空腹口服。2、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3、嚴重感染患者劑量可加倍,但每日總量不超過4.0g。或遵醫囑。4、小兒一般體重一日20mg/Kg,分3次給予,嚴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不超過1g。

不良反應

1、與頭孢克洛治療有關的不良反應如下:(1)過敏反應:根據報道,約佔病人的1.5%,包括蕁麻疹樣皮疹(1/100)。瘙癢、蕁麻疹和庫姆斯試驗陽性,發生率均在1/200以下。曾有報道,使用頭孢克洛會發生血清病樣反應。這種反應的特點是出現多形性紅斑、皮疹及其它伴有關節炎/關節痛的面板表現,發熱或無發熱。與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處在於很少與淋巴結病和蛋白尿有關,沒有進入迴圈的免疫複合物,並且無反應後遺症的跡象。人們正在進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樣反應似乎是由於過敏,常常發生於頭孢克洛第二療程期間或正在進入第二療程時。據報道,兒童比成年人更常發生此類反應,總髮生率在一次集中試驗200例中有1例(0.5%),在總的臨床試驗8346例中有2例(0.024%)[在各次臨床試驗中兒童發生率為0.055%,在副作用的報告中38000例中有1例(0.003%)],在治療開始後幾天出現的體徵和綜合症,停止治療後幾天消退。這類反應偶爾會導致病人住院,但住院時間為通常很短(根據上市後監測研究平均住院時間為2-3天)。在這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入院時其綜合症從輕度至嚴重程度不等,兒童中嚴重反應發生率較大。抗組胺劑和糖皮質激素似乎可用來緩解症狀,未見有嚴重後遺症的報道。更為嚴重的過敏反應(包括StevernsJohnson綜合症、毒性上皮壞死溶解和過敏症)罕見報道,有青黴素過敏史的病人,可能更常發生過敏反應。(2)胃腸道症狀:發生率約2.5%,軟便、胃部不適、食慾不振、噁心、嘔吐、噯氣,其中包括腹瀉(70例中佔1例)。(3)偽膜性結腸炎:可能在抗生素治療期間或之後出現。暫時性肝炎和膽汁鬱積性黃疸,罕見於報道。(4)其它與治療有關的副作用包括:嗜酸性粒細胞增多(50例中有1例)。生殖器瘙癢或陰道炎(100例中不足1例),血小板減少或可逆性間質性腎炎則罕見於報道。2、尚不能確定是否與頭孢克洛有關的不良反應:(1)中樞神經系統:活動增多,神經質,失眠,精神混亂,高血壓、頭暈、幻覺和嗜睡,這些均罕見於報道。曾有報道,臨床實驗室試驗結果可出現短暫性異常值。雖然其病因未明,仍列舉於下,作為提請醫師注意的資訊。(2)肝臟:AST、ALT或鹼性磷酸酶值稍微升高(後者40例中有1例)。(3)造血系統:正如對其它β-內醯胺類抗生素的報道一樣,本品可引起短暫性淋巴細胞增多,白細胞減少。罕見引起溶血性貧血。再障性貧血,粒細胞缺乏症和可能有臨床意義的可逆性中性白細胞減少。(4)腎臟:BUN或血清肌酐水平稍微升高(後者人數不到1/500)或尿分析異常,如蛋白尿、管型尿等(人數不到1/200)。(5)某些頭孢菌素可以引起癲癇病,應停藥,如果臨床需要,可給予抗驚厥藥。

禁忌

對頭孢克洛和其它頭孢菌素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在使用頭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確定病人以前是否對頭孢克洛或其它頭孢菌素、青黴素或其它藥物過敏。如果本品用於對青黴素過敏病人,要加以注意,因為文獻清楚地報道在β-內醯胺類抗生素中存在交叉過敏反應。如果發生對頭孢克洛的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如果有必要,應採用急救措施,包括吸氧、靜脈注射抗組胺劑及腎上腺素、氣管插管等。對於以往有某種型別過敏(尤其對藥物)的病人,應慎用抗生素(包括頭孢克洛)。2、存在嚴重腎功能不全時要慎用頭孢克洛,因為頭孢克洛在無尿症病人體內的半衰期為2.3-2.8小時。對於中度至重度腎功能受損病人,劑量通常可不變。但在這種情況下應用頭孢克洛的臨床經驗有限,因此,應進行仔細的臨床觀察和實驗室檢查。3、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遲其吸收。牛奶不影響本品吸收。4、一般注意事項:長期使用頭孢克洛,會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因此,對病人細心觀察是必要的。如果治療期間發生二重感染,必須採取適當措施。5、曾有報道,在頭孢菌素類抗生素治療期間,直接庫姆斯氏試驗呈陽性。例如在血液學檢查或在輸血的次要交叉配血過程中(當進行抗球蛋白試驗時)或對其母親在分娩前服過頭孢菌素的新生兒進行庫姆斯氏試驗,其陽性結果均可能與藥物有關。6、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硫酸銅尿糖試驗可呈假陽性,但葡萄糖酶試驗法不受影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鹼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採用Jaffe反應進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測定時可有假性增高。7、已有報道,實際上使用所有的廣譜抗生素(包含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半合成青黴素和頭孢菌素)都會產生偽膜性結腸炎。因此,若使用抗生素的病人發生腹瀉,考慮到這一診斷是很重要的。其程度可能從輕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對於輕度的偽膜性結腸炎病例,通常只需停藥即可奏效,對於中度至嚴重病例,則應採取適當的治療措施。對於有胃腸道病史(特別是結腸炎)的病人,使用廣譜抗生素(包括頭孢菌素)要慎重。8、本品應放到兒童觸控不到的地方。9、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對小鼠和大鼠進行多次的生殖研究,劑量高達人用量的12倍,對白鼬的研究劑量為人最大用量的三倍。結果表明沒有頭孢克洛損害生育力或危及胎兒的任何證據。然而,對孕婦尚無充分的嚴格對照的臨床研究。因為動物生殖研究並不能完全預測人體的反應,所以除非確有必要,孕婦是不宜使用本品的。(2)分娩:頭孢克洛對分娩的影響尚不清楚。(3)哺乳期婦女:哺乳婦女一次口服頭孢克洛500mg後,在母乳中可測出少量的頭孢克洛,在服後2、3、4和5小時的平均水平分別是0.18,0.20,0.21和0.16mg/L,在第1小時測出痕量藥物。本品對乳嬰的作用未知。給哺乳婦女應用頭孢克洛要謹慎。10、兒童用藥:一個月內的嬰兒使用本品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立。11、老年用藥:據文獻資料報道,相對於45歲以下健康成人受試者,健康老年受試者(65歲以上)單獨服用的750mg頭孢克洛,40-50%患者有高AUC,且20%患者有低的腎臟清除率。這些不同主要是由與年齡有關的腎臟功能性疾病引起。在臨床研究上,當老年患者按成人推薦劑量服用時,臨床效果和安全性類似於成人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劑量並無不同。因此,除非老年患者虛弱、營養不良或嚴重腎功能損害,一般不需要調整劑量。12、藥物過量:服用過量的頭孢克洛後發生的毒性症狀包括:噁心、嘔吐、上腹不適和腹瀉,上腹不適和腹瀉的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如果存在其它症狀,可能是繼發於原有的疾病,過敏反應或其它中毒作用。在治療藥物過量時,應考慮多種藥物過量的可能性,藥物間的相互作用以及病人藥代動力學方面的個體差異。除非服用了頭孢克洛正常劑量的五倍,否則沒有必要清除胃腸道中的過量藥物。注意保護病人氣道通暢,維持換氣和灌注。在可接受的範圍內,嚴密監測和維持病人的生命體徵、血氣和血清電解質等。給予活性炭,可以降低藥物經胃腸道的吸收,活性炭在許多情況下比嘔吐和灌洗更有效。考慮用活性炭代替胃排空,或除胃排空外還加用活性炭。多次給予活性炭,可能加速某些已經吸收的藥物的消除。進行胃排空或給予活性炭處理時,注意保護病人的氣道。尚未證實強制性導尿、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碳血灌注對頭孢克洛的過量有利。

藥物相互作用

1、抗酸劑:在使用氫氧化鋁或氫氧化鎂1小時內服用本品,則本品的吸收程度會降低。H2受體拮抗劑不會改變本品的吸收程度和速率。2、丙磺舒: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腎排洩率。3、華法令:本品與華法令合用時,臨床上很少有報道凝血酶原時間會延長,產生或不產生出血。目前,尚無特別的研究來探討這方面的作用。4、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強利尿藥,卡氮芥、鏈佐星等抗腫瘤藥及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等腎毒性藥物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5、克拉維酸可增強本品對某些因產生β內醯胺酶而對本品耐藥的革蘭陰性桿菌的抗菌活性。6、實驗室試驗:使用本品會導致尿中出現葡萄糖的假陽性反應。當試驗在Benedict,s和Fehling,s溶液中進行時,這種現象也會在使用頭孢菌素的患者身上出現,也會在Clinitest片上出現。

藥理作用

頭孢克洛為第二代頭孢菌素,屬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廣譜抗菌的作用,其作用機理與其它頭孢菌素相同,主要透過抑制細胞壁的合成達到殺菌作用。本品對某些細菌的β-內醯胺酶穩定,所以,某些產β-內醯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對本品是敏感的。體外和臨床研究已證實本品對以下多數微生物有抗菌活性:革蘭氏陽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化膿鏈球菌、肺炎鏈球菌;本品對抗甲氧西林鈉的葡萄球菌無效。革蘭氏陰性菌:流感嗜血桿菌(僅針對非產β-內醯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醯胺酶的菌株)。

毒理作用

尚無本品的遺傳毒性、致癌性和對生育力影響的研究資料。小鼠、大鼠和白鼬生殖毒性試驗結果表明,在給藥劑量達推薦人用最高劑量的3-5倍(按體表面積計算)時,未出現明顯毒性反應,但是由於動物試驗並不能完全對臨床用藥的結果進行預測,所以孕婦僅在確實需要時才能服用本品。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迅速從腸道吸收,分佈於全身組織中。口服本品500mg的血藥峰濃度(Cmax)約為13.44mg/L,達峰時間(tmax)約0.56小時,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0.57小時。本品在中耳膿液中可達到足夠的濃度;在唾液和淚液中濃度高。本品的血清蛋白結合率約為25%。給藥量的約15%在體內代謝。本品主要自腎排洩,8小時內給藥量的約77%以原形自尿中排出,尿藥濃度高;約0.05%自膽汁排洩,膽汁中藥物濃度較血藥濃度低。血液透析能清除部分本品。

貯藏方法

遮光,密封,在涼暗(避光並不超過20℃)乾燥處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取本品內容物適量,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計)2mg的溶液,濾過,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照頭孢克洛項下的鑑別(1)或(2)項試驗,應顯相同的結果。

檢查

1、有關物質: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稱取適量(約相當於頭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計0.5g),置100ml量瓶中,加0.27%磷酸二氫鈉溶液(pH2.5)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濾過,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照頭孢克洛項下的方法測定,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1.0%),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倍(2.0%)。2、水分:取本品的內容物,照水分測定法(通則0832第一法1)測定,含水分不得過8.0%。3、溶出度:取本品,照溶出度與釋放度測定法(通則0931第一法),以水900ml為溶出介質,轉速為每分鐘100轉,依法操作,經30分鐘時,取溶液適量,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用水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計)25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通則0401),在264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另精密稱取頭孢克洛對照品適量,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25μg的溶液,同法測定,計算每粒的溶出量。限度為標示量的80%,應符合規定。4、其他:應符合膠囊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3)。

含量測定

1、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頭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計0.25g),加流動相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頭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計)0.2mg的溶液(必要時可超聲處理),搖勻,濾過,取續濾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照頭孢克洛項下的方法測定,即得。2、本品含頭孢克洛(按C15H14ClN3O4S計)應為標示量的90.0%-110.0%。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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