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林可黴素滴眼液 - 西藥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西药名。为眼科用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林可黴素。

性狀

本品為無色澄明液體。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結膜炎,角膜炎等。

規格

8ml:0.2g(按C18H14N2O6S計)。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不良反應

偶可有皮疹、瘙癢等過敏反應;過量使用並吸收可致中性粒細胞減低,血小板減低,念珠菌感染等,尚有耳鳴、眩暈等副作用。

禁忌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1個月以內的嬰兒禁用。

注意事項

1、患者對林可黴素過敏時有可能對其他林可黴素類也過敏。 2、林可黴素與新生黴素、卡那黴素有配伍禁忌。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4、兒童用藥:1個月以內的嬰兒禁用。 5、老年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6、藥物過量: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氯黴素或紅需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換林可黴素,或阻抑後者與細菌核糖體50S亞基的結合,故本品不宜與氯黴素或紅黴素合用。

藥理作用

本品對革蘭陽性菌如葡萄球菌屬(包括耐青黴素株),鏈球菌等有較高抗菌活性。對少數陰性菌也有良好抗菌活性。本品系抑菌藥,高濃度時,對高度敏感細菌也有殺菌作用。作用機制是與敏感菌核糖體的50S亞基結合,阻止肽鏈的延長,從而抑制細菌細胞的蛋白質合成。本品與氯黴素、四環素類間無交叉耐藥,與大環內酯類有部分交叉耐藥,與克林黴素有完全交叉耐藥性。

貯藏方法

遮光,密閉,在涼暗處(避光並不超過20℃)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1、取本品與林可黴素對照品適量,分別加甲醇製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和對照品溶液,照鹽酸林可黴素項下鑑別(1)項試驗,顯相同的結果。 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時間一致。 3、本品顯氯化物鑑別(1)的反應(通則0301)。以上(1)、(2)兩項可選做一項。

檢查

1、pH值:應為5.0-7.0(通則0631)。 2、有關物質:取本品適量,用流動相稀釋製成每1ml中含林可黴素8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精密量取對照溶液1ml,用流動相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林可黴素4ug的溶液,作為靈敏度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靈敏度溶液10ul注入液相色譜儀,主成分峰高的訊雜比應大於10;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溶液各10u1,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5倍。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除輔料峰(相對保留時間在0.27以前的色譜峰)、林可黴素B峰、苯甲酸峰、苯扎溴銨峰與羥苯乙酯峰(必要時,可用苯甲酸鈉、苯扎溴銨和羥苯乙酯定位)外,與林可黴素峰相對保留時間約為0.72的色譜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0.5倍(0.5%),其他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1.0%),其他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峰面積的2倍(2.0%)。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小於靈敏度溶液主峰面積的蜂忽略不計。 3、林可黴素B:照含量測定項下的方法測定,林可黴素B(相對保留時間約為0.53)峰面積不得過林可黴素與林可黴素B峰面積之和的5.0%。 4、苯甲酸鈉、苯扎溴銨與羥苯乙酯(如使用苯甲酸鈉、苯扎溴銨與羥苯乙酯作為防腐劑):精密稱取苯甲酸鈉、苯扎溴銨或羥苯乙酯對照品適量,加流動相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苯甲酸鈉8mg、苯扎溴銨0.1mg或羥苯乙酯0.25mg的溶液,作為對照品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對照品溶液和有關物質項下的供試品溶液各10u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供試品中如含苯甲酸鈉、苯扎溴銨或羥苯乙酯,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含量,均應為標示量的80.0%-120.0%。 5、滲透壓廉爾濃度:取本品,依法檢查(通則0632),滲透壓摩爾濃度比應為0.9-1.1。 6、其他:應符合眼用製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5)。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通則0512)測定。 1、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pH6.1緩衝液(取磷酸34g,溶於900ml水中,用濃氨溶液調節pH值至6.1,加水稀釋至1000ml)-甲醇-乙肺(77:8:15)為流動相;檢測波長為210nm。取有關物質項下的供試品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林可黴素峰與相對保留時間約為0.72的色譜峰間的分高度應大於5.0。 2、測定法:取本品適量,用流動相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林可黴素1mg的溶液,搖勻,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0u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林可黴素對照品適量,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即得。 3、本品含鹽酸林可黴素按林可黴素計算,應為標記量的90.0%-110.0%。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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