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 - 西藥

紫杉醇,西药名。常见剂型有注射剂。为抗肿瘤药。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紫杉醇。

性狀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白色至淡黃色無菌凍幹塊狀物或粉末。紫杉醇注射液:無色至淡黃色的澄明黏稠的液體。

適應症

本品用於治療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後6個月內復發的乳腺癌。除非有臨床禁忌症,既往化療中應包括一種蒽環類抗癌藥。

規格

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100mg(每瓶含紫杉醇100mg及人血白蛋白約900mg)。紫杉醇注射液:5ml∶30mg;10ml∶60mg;16.7ml∶100mg;25ml∶150mg。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對聯合化療失敗的轉移性乳腺癌或輔助化療後復發的乳腺癌患者,建議使用劑量260mg/m2,靜脈滴注30分鐘,每3周給藥一次。1、肝功能異常:尚未進行對肝功能異常患者使用本藥的臨床研究。對血膽紅素>1.5mg/dL的患者,本藥的適宜劑量尚不清楚。2、腎功能異常:尚未進行對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使用本藥的臨床研究。在隨機對照試驗中,排除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對有腎功能損害的患者,本藥的適宜劑量尚不清楚。3、降低劑量:治療期間如患者出現嚴重中性粒細胞減少(ANC500/mm3持續1周或1周以上)或出現嚴重感覺神經毒性則應將後續療程的治療劑量減到220mg/m2。如再次出現上述嚴重中性粒細胞減少或感覺神經毒性則應再將隨後的治療劑量減到180mg/m2。對於出現3度感覺神經毒性的患者應暫停給藥,待神經毒性恢復至≤2度後方可繼續治療,並在後續治療時需降低劑量。4、藥物配製和給藥注意事項:本品是一種細胞毒類抗癌藥物,與其他有潛在毒性的紫杉醇類化合物一樣,應小心處理,建議戴手套進行操作。如面板接觸到本品(凍乾粉或已溶解的懸浮液),應立即用肥皂和水徹底沖洗。區域性接觸後的可能症狀包括刺痛、燒灼感和紅腫。如粘膜接觸了本品,應用流動水徹底沖洗。建議在靜脈滴注過程中,對注射部位密切觀察,警惕任何可能出現的血管滲漏現象。按照要求,應將滴注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減少與滴注相關的區域性反應。(見注意事項)5、預處理:本藥給藥前不需給予患者抗過敏藥預處理。6、靜脈滴注前藥物配製:本品在分散溶解前是一種無菌凍幹塊狀物或粉末,為避免發生錯誤,在分散溶解前請仔細閱讀以下藥物配製指導:(1)在無菌操作下,每瓶用0.9%氯化鈉注射液20ml分散溶解。(2)用無菌注射器將0.9%氯化鈉注射液20ml沿瓶內壁緩慢注入,時間不應少於1分鐘。(3)請勿將0.9%氯化鈉注射液直接注射到凍幹塊/粉上,以免形成泡沫。(4)注入完成後,讓藥瓶靜置至少5分鐘,以保證凍幹塊/粉完全浸透。(5)輕輕地搖動藥瓶或緩慢地將藥瓶上下倒置至少2分鐘,讓瓶內所有凍幹塊/粉完全分散溶解,避免形成泡沫。(6)如產生泡沫,靜止放置15分鐘,直到泡沫消退。分散溶解後瓶內溶液應呈乳白色、無可見微粒的勻質液體。如能觀察到微粒,則應再次輕輕地將藥瓶上下倒置,以確保滴注前完全分散溶解,無可見微粒。如發現沉澱應將藥液丟棄。分散溶解後每毫升懸浮液含5mg紫杉醇。準確計算每例患者總給藥容積:總給藥容積(ml)=總劑量(mg)5(mg/ml)按計算的給藥容積準確抽取所需的懸浮液,注入到新的、無菌聚氯乙烯(PVC)或非PVC輸液袋中進行靜脈滴注。丟棄任何未用完的藥液。本品在配製及滴注中不必使用特殊的不含二-(2-乙基已基)鄰苯二甲酸酯(DEHP)的輸液裝置,不建議在輸液管中接裝過濾器。任何經血管使用的藥物,在溶液及容器可觀察的條件下,使用前都應以肉眼仔細檢查溶液中有無可見微粒和顏色改變。7、穩定性:本品原包裝未開瓶在20℃-30℃溫度範圍內儲存到標籤上所註明的日期是穩定的。冰凍或冷藏都不會對產品的穩定性造成不良影響。分散溶解後瓶中懸浮液的穩定性:本品分散溶解後應立刻使用,但如有需要而未能立即使用時,將含懸浮液的藥瓶放回原包裝中以避免光照並放在2C-8C冰箱內,最長可儲存8小時。分散溶解後輸液袋中懸浮液的穩定性:按要求配製的懸浮液從藥瓶中轉移到輸液袋後應立即使用。在室溫(20C-25C)和室內光照條件下輸液袋中懸浮液可儲存8小時。丟棄任何未用完的藥液。

不良反應

1、血液學:中性粒細胞減少是最重要的血液學毒性,與給藥劑量相關,一般很快可懨復正常。在轉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組給藥劑量為260mg/m2,每3周給藥一次;紫杉醇注射液組給藥劑量為175mg/m2,每3周給藥一次。歐美病人本藥治療後中性粒細胞計數低於500/mm3(4度減少)發生率為9%,紫杉醇注射液組治療後4度中性粒細胞減少發生率為22%。中國病人本藥治療後及紫杉醇注射液治療後4度中性粒細胞減少發生率均為7%。2、在歐美轉移性乳腺癌患者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本藥治療後24%患者發生感染。口腔念珠菌感染、呼吸道感染和肺炎是最常見的感染併發症。歐美病人本藥治療後有2%患者出現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中國患者本藥治療後出現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發生率<1%。歐美病人接受本藥治療後出現3度血小板減少者<1%,中國病人出現3度血小板減少者為5%。歐美病人本藥治療期間有33%出現貧血(血紅蛋白<11g/dL),其中1%為嚴重貧血(血紅蛋白<8g/dL)。中國病人本藥治療期間有71%出現貧血,其中10%為嚴重貧血。在臨床試驗和本藥上市後安全性監測中全血細胞減少罕見。3、過敏反應:在歐美病人進行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本藥給藥當天有患者出現1度或2度過敏反應。表現為呼吸困難(發生率1%),面板潮紅、低血壓、胸痛和心律不齊(發生率均<1%)。在中國進行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3%病人在本藥給藥當天出現1度或2度面板過敏反應,表現為面板瘙癢、皮疹。尚無對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有過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藥的研究資料。在上市後安全性資料中,本藥嚴重過敏反應報告罕見。尚無對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有過敏史的患者使用本藥的研究資料。發生嚴重過敏反應的患者,不應再使用本藥。4、心血管系統:在歐美轉移性乳腺癌病人隨機對照的臨床試驗中,5%患者在30分鐘給藥期間出現血壓下降。<1%患者出現心動過緩。在中國病人中有7%患者在給藥過程中出現血壓下降,<1%病人出現心動過緩。這些生命指徵的改變通常無症狀,既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需要終止治療。在歐美病人中,約3%患者出現和本藥單藥治療可能相關的嚴重心血管不良事件,包括胸痛、心臟驟停、室上性心動過速、水腫、血栓、肺血栓栓塞、肺梗塞和高血壓。腦血管意外(中風)和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則罕見。中國患者本藥治療後出現嚴重心血管事件者<1%。歐美病人治療前心電圖異常者常見。治療期間的心電圖異常通常無症狀,與給藥劑量無關.對治療無影響。全部患者中觀察到的心電圖異常佔60%。治療前心電圖正常的病人中,有35%在治療期間出現心電圖改變。最常報告的心電圖改變為非特異性除極化異常、竇性心動過緩和寞性心動過速。在本藥上市後安全性監測中,罕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左心室功能障礙的個例報告,這些病例大部分既往使用過心臟毒性藥物,如蒽環類藥物,或有基礎心臟病史。5、呼吸系統:在歐美轉移性乳腺癌病人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報告出現呼吸困難者佔12%、咳嗽者佔7%、發生氣胸者罕見(<1%)。在中國轉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本藥治療後有2%病人出現咳嗽或呼吸困難。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續監測中罕見報告的間質性肺炎、肺纖維化、肺栓塞,也有可能在使用本藥的患者中出現。接受紫杉醇注射液同時進行放射治療時,曾有罕見病例出現放射性肺炎。本藥聯合放射治療的研究尚未進行。6、神經系統:神經系統症狀出現的頻率和嚴重程度受既往是否使用過神經毒性藥物或是否與神經毒性藥物伴隨使用影響。通常情況下,單用本藥治療的患者出現神經系統症狀的頻率和嚴重性有劑量依賴性。在歐美轉移性乳腺癌病人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組71%患者出現感覺神經毒性,嚴重者10%:感覺神經毒性發生率在紫杉醇注射液組為56%,嚴重者2%。感覺神經病變的發生頻率與累積給藥劑量呈正相關。由於感覺神經毒性而中止治療的病例佔全部患者的3%(7/229)。在24例(10%)出現3度外周感覺神經毒性患者中,14例在22天(中位數)後症狀改善,其中10例患者降低劑量後繼續治療,2例退出治療。在10例未有記錄症狀改善的患者中,4例因感覺神經病變而終止治療。在中國進行的轉移性乳腺癌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組有76%患者出現感覺神經毒性,其中3度7%(7/104)。接受紫杉醇注射液的對照組病人,有74%患者出現感覺神經毒性,3度6%。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組7例出現3度感覺神經毒性的患者症狀緩解時間為8-33天,其中1例病人由於感覺神經毒性退出治療,4例患者需要降低劑量。在歐美病人及中國病人中均未發現4度感覺神經毒性。歐美兩治療組患者中各有1例2度運動神經毒性報告。本藥美國上市後的安全性持續監測中,曾有患者報告出現顱神經麻痺和聲帶麻痺。但由於這些個案報告發生於非臨床研究的臨床治療中,未能對其確切的發生率作出分析,也未能對該副作用與本藥的因果關係作出分析。紫杉醇注射液的安全性持續監測中曾發現有患者因自主神經病變而導致麻痺性腸梗阻。7、在歐美患者進行的臨床研究中.眼/視覺不良反應占全部患者(N=366)的13%,嚴重者佔1%,症狀包括角膜炎和視力模糊,見於接受超出臨床推薦劑量的患者(300mg/m2或375mg/m2的患者),通常是可逆的。然而,文獻曾報告使用紫杉醇注射液有造成視神經永久性損傷可能的罕見病例。在中國患者進行的本藥I期臨床研究中,1例接受350mg/m2劑量的患者治療後出現一過性3度視力模糊/複視,在中國轉移性乳腺癌患者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4例(4%)患者報告出現輕度視力模糊,症狀表現均為一過性,可自愈。8、肌肉痛/關節囊:在歐美患者進行的臨床研究中,44%患者出現肌肉痛/關節痛,嚴重者佔8%.通常為一過性,在給藥後2—3天出現,幾天後可恢復。肌肉痛、關節痛症狀在中國患者的發生率是49%,嚴重者為2%。9、面板反應:在歐美及中國的隨機對照臨床試驗中,本藥治療後有8%歐美病人及26%中國病人報告出現皮疹:6%歐美病人及21%中國病人報告出現面板瘙癢。面板症狀多在開始的幾個療程用藥後2-3天出現,通常在數天後能自行緩解或僅需對症處理。10、肝功能:治療前肝功能正常的患者接受本藥治療後,7%歐美患者及3%中國患者出現膽紅素增高,36%歐美患者及12%中國患者出現鹼性磷酸酶增高,39%歐美患者及24%中國患者出現AST(SGOT)增高。在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續監測中所報告的某些罕見的嚴重不良事件,如肝壞死、肝性腦病並導致死亡,亦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時出現。11、腎功能:11%的歐美患者本藥治療後出現肌酐增高,嚴重者佔1%。<1%中國患者給藥後出現輕度肌酐增高。未出現由於腎毒性而導致終止治療、減低劑量或推遲給藥。12、胃腸道:歐美患者接受本藥治療後出現噁心/嘔吐、腹瀉和口腔粘膜炎的發生率分別為30%/18%、27%和7%。中國患者上述反應的發生率分別為23%/14%、15%和8%。在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續監測中所觀察到的某些罕見不良事件,如腸梗阻、腸穿孔、胰腺炎和缺血性結腸炎,亦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時出現。有報道表明,少數病人使用紫杉醇注射液單藥治療、聯合化療,即使同時輔用G-CSF,也可出現因中性粒細胞減少引起的小腸結腸炎。13、注射部位反應:使用本藥時注射部位反應較輕微,且不常見。當某部位滴注紫杉醇注射液出現血管滲漏面板反應,更換部位後重復出現這種面板反應者罕見。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續監測報告有罕見病例出現靜脈炎、蜂窩織炎、面板硬結、表皮脫落、壞死和纖維化。注射部位反應可以在長時間的滴注過程中出現,或在給藥1周至10天后出現。考慮到可能出現的藥液外滲,建議在給藥過程中密切觀察注射部位的反應。乏力:歐美患者本藥治療後報告出現全身乏力者佔全部患者的47%,嚴重者為80%:中國患者治療後17%出現乏力,嚴重者<1%。14、其他臨床事件:與使用本藥可能相關的心肌缺血/梗塞和血栓/栓塞的病例罕見。幾乎所有的患者都有脫髮。指甲改變(色澤改變或甲床顏色變淺)不常見。約10%歐美患者治療後出現水腫(體液瀦留),無嚴重水腫病例報告。中國患者中則未見水腫(體液瀦留)病例報告。在臨床試驗和上市後安全性監測中,脫水常見,發熱非常常見。15、以下在紫杉醇注射液安全性持續監測中曾報告的罕見不良事件也有可能在使用本品時出現:與放療相關的面板異常、斑丘疹、Stevens-Johnson綜合徵、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症、結膜炎和流淚。本藥美國上市後的安全性持續監測中,有患者報告用藥後出現面板反應,其中包括泛發性皮疹、斑丘疹、紅斑及瘙癢。另外,有患者報告出現光敏反應、放射回憶現象,以及在某些曾使用過卡培他濱的患者中報告出現掌蹠痛性紅斑(PPE)。由於這些事件都是在非臨床試驗的臨床治療中出現的個案報告,未能對其發生率及與本藥的因果關係作出評估。16、意外接觸:尚未收到意外接觸本藥的報告。但富有文獻報道吸入紫杉醇後出現呼吸困難、胸痛、眼灼痛、咽痛和噁心。區域性接觸可能會出現刺痛、燒灼感和區域性紅腫。

禁忌

1、治療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不應給予本藥治療。2、對紫衫醇或人血白蛋白過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1、血液學:治療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不應給藥。為監測患者在給藥期間可能出現的骨髓毒性,建議對使用本藥的所有患者定期進行外周血細胞計數檢查。如在給藥前中性粒細胞數低於1500/mm3或血小板數低於100,000/mm3,不應繼續給藥。治療期間如出現嚴重的中性粒細胞減少(低於500/mm3達7日或更長時間),建議在後續治療時降低給藥劑量(見【用法用量】)。2、神經系統:用藥後有可能出現感覺神經毒性。一般1度或2度感覺神經毒性不需調整用藥劑量,出現3度感覺神經毒性需要停止治療,直到恢復至2度或小於2度,並在後續治療中需降低用藥劑量(見【用法用量】)。3、肝功能異常:由於紫杉醇的暴露量和毒性因肝功能異常而藏家,對肝功能異常的患者進行本品治療時應謹慎。(見【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和【藥代動力學】)。4、重度超敏反應:發生重度的超敏反應罕見。包括非常罕見的致死性過敏反應事件,如果患者接受本品治療會發生重度超敏反應,則不應再次使用本品。4、男性患者用藥: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藥治療,建議在治療期間採取避孕措施。5、對駕駛和機器操作能力的影響:疲勞.嗜睡和不適等不良事件可能會對駕駛和機器操作造成影響。6、人血白蛋白:本品含有源自人血的血清白蛋白,但由於對獻血者的嚴格篩選和生產過程中的嚴格質量控制,透過本品治療而感染病毒性疾病的風險極低,感染克-雅綜合徵(CJD)的理論風險也極低。至今為止未見有感染病毒或克雅病的病例報告。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孕婦用藥:妊娠期用藥對胎兒危險屬D類。未在孕婦中進行足夠和充分的臨床研究。如孕婦使用本藥或患者在用藥期間懷孕,應權衡對胎兒造成的潛在危險。育齡婦女如接受本藥治療,應建議患者避免懷孕。在一組對大鼠生殖發育毒性研究中顯示,母鼠在受孕第7-17日接受本藥6mg/m2(相當於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2%),出現胎鼠發育不良或重吸收(50%),母鼠的產鼠數量/存活胎鼠減少,胎鼠體重減輕.畸形或變異。胎鼠畸形包括軟組織和骨骼異常,如眼球突出.視網膜褶皺.眼裂小和腦室擴張。在接受本藥3mg/m2(相當於人用最大推薦劑量的1%)的孕鼠中,也觀察到胎鼠軟組織和骨骼異常。(2)哺乳期婦女:尚不清楚紫杉醇是否分泌到人乳。紫杉醇和/或其代謝產物可分泌到人乳,有導致嬰兒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潛在危險,建議接受本藥治療的婦女停止哺乳。8、兒童用藥:尚無兒童患者使用本藥的安全性和療效資料。9、老年用藥:在歐美的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研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組229例患者中大於65歲的患者佔13%,大於75歲的患者<2%;在中國進行的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研究,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結合型)組104例患者中大於65歲的患者佔7%。接受本藥治療的老年患者,發生毒性反應的頻率並無增加。10、藥物過量:本藥過量時,尚無解毒藥物可用,其主要可預料的併發症包括骨髓抑制.感覺神經病變和粘膜炎。

藥物相互作用

未進行本藥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紫杉醇是由細胞色素CYP2C8和CYP3A4代謝。由於未進行本藥的藥物相互作用研究,當本藥與已知的細胞色素CYP2C8和CYP3A4抑制劑(如酮康唑和其他咪唑類抗真菌藥物、紅黴素、氟西汀、吉非貝齊、西咪替丁、利托那韋、沙奎那韋、茚地那韋和奈非那韋)或誘導劑(利福平、卡馬西平、苯妥英、依法韋倫、奈韋拉平)聯合使用時應提高警惕(見【藥代動力學】)。

藥理作用

本藥是一種抗微管藥物,它能誘導和促進微管裝配,具有聚合和穩定微管作用,干擾微管再排列,導致有絲分裂停止,從而抑制腫瘤細胞生長。尚未進行本藥潛在致癌作用的研究。體外實驗顯示,紫杉醇可導致人淋巴細胞染色體畸變,體內實驗顯示可導致小鼠微核實驗異常。Ames實驗或CHO/HGPRT基因突變實驗顯示本藥無致突變作用。

藥代動力學

1、在靜脈給藥,紫杉醇在血漿中的濃度呈現為一個雙相性降低曲線,其第一個快速的下降相表示藥物分佈到周邊室和被消除,後一個時相表示藥物相對低速地流出周邊室。2、在卵巢癌患者Ⅲ期臨床隨機化的研究中測定了紫杉醇靜脈給藥後的藥代動力學引數,紫杉醇劑量135mg/m2,3小時滴注或劑量175mg/m224小時滴注結果見CFDA藥品說明書修訂公告。3、結果表明,在給予紫杉醇24小時靜脈滴注時,將劑量從135mg/m2增高至175mg/m2(劑量增加30%),藥物峰濃度(Cmax)增加87%,而曲線下面積(AUC0-)則按比例增加。然而,在使用3小時的靜脈滴注時,也將劑量增高30%,峰濃度和曲線下面積則依次地增加68%及89%,在使用24小時的紫杉醇靜脈滴注時,穩態時的平均表現分佈容積數值為227-688L/m2,表示紫杉醇大量分佈在血管外/或大量的組織結合。4、在成年癌症患者的I期及Ⅱ期臨床試驗中評估了紫杉醇的藥代動力學。所用劑量為:單次用量15~135mg/m2,1小時靜脈滴注(n=15),30-275mg/m2,6小時靜脈滴注(n=36),200-275mg/m2,24小時靜脈滴注(n=54)。在總清除率和分佈容積方面所得資料和Ⅲ期臨床研究的發現結果相符。尚未進行AIDS相關性卡波氏肉瘤患者使用紫杉醇的藥代動力學研究。5、使用紫杉醇濃度從0.1-50μg/ml的範圍做人血清蛋白結合率的體外研究,其蛋白結合率在89%-98%之間,紫杉醇的蛋白結合率不受西咪替丁、雷尼替丁、地塞米松或苯海拉明的影響。6、紫杉醇在人體的分佈尚未充分地闡明。將紫杉醇15-275mg/m2的劑量作1小時、6小時或24小時的靜脈滴注後,在尿中獲得的原型藥物累計總量的均值(及SD)佔給藥劑量的1.3%(0.5%)-12.6%(16.2%),這說明了大量的清除為非腎性清除。在5名患者中,3小時輸注225-250mg/m2劑量的放射性標記的紫杉醇,到120個小時,平均71%的放射性出現於糞便中,14%出現於尿中。放射性總清除量為劑量的56%-101%。平均5%放射性標記的紫杉醇出現於糞便中,其餘的為代謝產物,主要是6α-羥基紫杉醇。人肝微粒體和組織切片體外研究顯示,紫杉醇透過CYP2C8代謝,主要代謝為6α-羥基紫杉醇;透過CYP3A4代謝為兩個小的代謝產物,即3’-p-羥基紫杉醇和6α-3’-p-二羥基紫杉醇。7、在有不同程度肝功能的35例患者中對紫杉醇3小時輸注的體內過程和毒性進行了評價。與膽紅素正常的患者相比,劑量為175mg/m2時,紫杉醇在血清膽紅素異常但≤正常上限(ULN)2倍的患者血漿中的濃度升高,但毒性的發生率沒有明顯增加,嚴重程度沒有明顯加重。在血清總膽紅素>ULN2倍的5例患者中,即使在減量(110mg/m2)的情況下,重度骨髓抑制的發生率也較高,儘管差異沒有統計學意義,但是血漿濃度沒有升高。關於腎臟功能不全對紫杉醇體內過程的影響尚未進行研究。8、同時合用紫杉醇和其他藥物之間可能的藥物相互作用尚未正式研究。

貯藏方法

避光,20-30℃儲存。

有效期

12個月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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