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肝的臨床表現有哪些

藥物性肝病簡稱藥肝。是指由於藥物本身或其代謝產物引起肝臟損害。可以發生在以往沒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來就有嚴重疾病的病人。在使用某種藥物後發生不同程度的肝臟損害,均稱藥肝。目前至少有600多種藥物可引起藥肝,主要臨床表現為肝細胞壞死,膽汁淤積,細胞內微脂滴沉積或慢性肝炎,肝硬化等。

藥物性肝炎的表現及診斷

有接受藥物史。急性藥物性肝病最為常見,以肝細胞壞死為主時,臨床表現酷似急性病毒性肝炎,發熱,食慾不振,乏力,噁心,黃疸和血清轉氨酶升高正常的2~30倍,ALP和白蛋白受影響較小,高膽紅素血癥和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與肝損嚴重程度相關。病情輕者,停藥後短期能恢復數週至數月,重者發生暴發性肝功能衰竭,出現進行性黃疸,出血傾向和肝性腦病,常發生死亡。

以過敏反應為主的急性藥肝,常有發熱,皮疹,黃疸,淋巴結腫大,伴血清轉氨酶,膽紅素和ALP中度升高,藥物接觸史較短4周以內。

以膽汁鬱積為主的藥肝、有發熱、黃疸、上腹痛、瘙癢、右上腹壓痛肝大伴血清轉氨酶輕度升高,ALP升高明顯2~10倍,結合膽紅素明顯升高34~500μmol/L膽鹽、脂蛋白、GGT及膽固醇升高,而線粒體抗體陰性。一般於停藥後3月至3年恢復,少數出現膽管消失伴慢性進展性過程。而膽管損傷為不可逆,進展為肝硬化。

藥物引起的慢性肝炎與自身免疫性慢性肝炎的臨床表現相似,輕到無症狀,而重到發生伴肝性腦病的肝功能衰竭,生化表現與慢性病毒性肝炎相同。血清轉氨酶,GGT的升高,進展型導致肝硬化伴低蛋白血癥及凝血功能障礙。

藥肝的診斷可根據服藥史,臨床症狀,血液肝功能試驗,肝活檢以及停藥後的效應作出綜合診斷。診斷藥肝前應瞭解。

1、用藥史,任何一例肝病患者均必須詢問發病前3個月內服過的藥物,包括劑量、用藥途徑、持續時間及同時使用的其他藥物。

2、原來有無肝病,有無病毒性肝炎及其他原因肝病證據。

3、原發病是否可能累及肝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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