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的4種分類弱視檢查方法

目前國際上沒有弱視的統一的標準,嚴格地說視力低於正常者1點0都是弱視。1988定的標準是治療所有視力低於0點8的弱視,我國規定1985、將無明顯器質性病變,而矯正視力低於0點9者列為弱視。按程度弱視可為分輕度弱視視力為0點8至0點6、中度弱視視力為0點5至0點3、重度弱視視力為小於等於0點1。

弱視的4種分類。

1、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同時伴有弱視,但無眼底異常。目前認為這是國為斜視引起復視和視覺紊亂使患者感到極度不適,大腦視皮質主動抑制由斜眼黃斑傳入的視覺衝動,該眼黃斑部功能長期被抑制,形成了弱視。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後果,是繼發的、功能的,因而是可逆的,預後是好的。但偶有少數原發性者即使在積極治療下視功能改善也不顯著。

2、屈光參差性弱視:由於兩眼黃斑部所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矯正,屈光參差所造成的物象大小仍然不等,致使雙眼物象不易或不能融合為一,視皮質中樞只能抑制屈光不正較大眼睛的物象,日久遂發性弱視,這類弱視也是功能性的,因而可逆的。

3、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於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瞳孔,致使光線刺激不能充分進入眼球,剝奪了黃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產生功能性障礙發生弱視。

4、先天性弱視: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VonNoorden推測新生兒常有視網膜或視路出血,可能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先天性弱視繼發於眼球震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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