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孢素注射液 - 西藥

环孢素注射液,西药名。为免疫抑制剂。适用于器官移植、骨髓移植。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環孢素。

性狀

本品為淡黃色至棕黃色的澄明油狀液體。

適應症

1、器官移植:由於存在過敏的風險,只有在不能口服(如剛剛術後)或是胃腸吸收受損的情況下才進行靜脈注射輸注本品。此類病人應儘可能快地轉向口服制劑(環孢素軟膠囊)的治療。預防腎、肝、心臟、心肺聯合、肺和胰腺移植的排斥反應;治療既往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劑治療但出現排斥反應的患者。2、骨髓移植:預防移植物排斥反應;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初期預防和治療。

規格

5ml:250mg。

用法用量

1、用法:濃縮液應用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按1:20或1:100比例稀釋。然後緩慢靜脈輸入,時間應大約為2-6小時。一經稀釋,溶液必須於24小時內使用或遺棄。2、操作建議:應使用玻璃輸注瓶。塑膠瓶必須符合歐洲藥典關於血液製品用塑膠容器規定,且不含PVC。輸注用濃縮液中包含的聚氧乙烯化蓖麻油能導致PVC中的鄰苯二甲酸酯剝離。瓶子和瓶塞應不含矽油和任何脂類物質。至於兒童不可觸及處。3、劑量和用法:如下的建議劑量只作為指導原則。建議劑量為3-5mg/kg,約相當於口服劑量的1/3。對血中環胞素水平的日常監測至關重要,可應用單克隆抗體酶聯免疫法進行監測。所得結果作為決定不同個體病人所需獲得靶濃度的劑量的指導(查詢有關血液水平監測資訊見預防節)。(1)器官移植:當環胞素與其它免疫抑制劑(如皮質類固醇,或作為3-4種藥物治療方案中的一種藥物)聯合應用時,應給予較小劑量(如靜脈輸注1-2mg/kg/天,然後口服3-6mg/kg/天)。病人應儘早進行口服環胞素的治療。(2)骨髓移植:第一次給藥應在移植前一天進行,最好為靜脈輸注3-5mg/kg/天。在術後的最初階段應每日注射該劑量,最多不超過2周。改為口服維持治療後,劑量約為12.5mg/kg/天。胃腸道失調吸收受損的病人可以繼續靜脈輸注。部分病人在停服環胞素後可出現GVHD。GVHD通常是由重建導致。

不良反應

1、許多與環孢素治療有關的副作用呈劑量依賴性並在劑量降低後減退。所有適應症的不良反應範圍基本一致僅在發生率和嚴重程度上有所不同。由於用於移植的適應症起始劑量更大,維持治療所需時間更長,故移植受者的不良反應較其它適應症患者治療時更常見和更嚴重。靜脈給藥後有過敏反應報告(見警示)。2、感染: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包括環孢素和含環孢素的配藥方案,會增加感染的危險(病毒細菌真菌寄生蟲)(見[注意事項】)。可能發生全身和區域性兩種感染。原有的感染也可能加劇。多瘤病毒感染可能導致多瘤病毒相關腎病(PVAN)或者JC病毒相關的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PML)。已有嚴重的或致命性的事件的報告3、腫瘤:良性的、惡性的及末確定的(包括衰腫和息肉)。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包括環孢素和含環孢素的配藥方案。會增加淋巴瘤或淋巴細胞增生性疾病和其他惡性腫瘤的患病危險尤其是面板癌。伴隨藥物治療強度加大和持續時間延長可增加患惡性腫瘤的頻率。一些惡性腫瘤可能是致命的。其在移植患者的發生率和分佈與接受傳統免疫扣製劑患者的相似。4、不良反應按照首欄的發生頻率被分級使用下列常規分類法最大頻率為第一級:很常見(≥110):常見(≥1/100.<1/10):不常見(≥1/1,0001/100):少見(≥110,000.<1/1,000很少見(<1/10,000)。包括孤立病例報告。(1)血液和淋巴系統病變:不常見:貧血、血小板減少症。少見: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貧血、溶血性尿毒綜合徵。(2)代謝和營養失調:很常見:高脂血症。常見:厭食症、高尿酸血、高鉀血癥、低血鎂。很少見:高血糖症。(3)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很常見:震顏、頭痛包括偏頭痛、感覺異常。不常見:腦病徵兆:驚厥。精神錯亂、定向障礙、反應性降低、激動、失眠視覺障礙、皮質性盲、昏迷、輕癱、小腦性共濟失調。少見:運動多發性神經病變。很少見:視盤水腫包括視神經乳、水腫、繼發於良性顱內壓增高的可能視力受損。(4)心血管疾病:很常見:高血壓、心絞痛。很少見:心肌梗死。(5)胃腸道病變:常見: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牙齦增生。少見:胰腺炎。(6)肝膽病變:常見:肝功能異常。(7)面板及皮下組織病變:常見:多毛症。不常見:過敏性皮疹。(8)肌肉骨骼系統疾病:常見:肌肉抽筋、肌痛、關節痛、骨折、關節脫位、滑膜囊腫、滑囊炎、僵硬、肌腱疾病、肌肉無力、肌病。(9)腎臟和泌尿功能障礙:很常見:腎功能障礙(見【注意事項】)。(10)生殖系統和乳腺疾病:少見:月經不調男性乳腺發育。(11)腫瘤:常見:乳腺纖維腺瘤、乳腺癌。不常見:面板惡性腫瘤【鱗狀細胞(0.9%)和基底細胞(0.4%)癌】。(12)感染:常見:細菌、真菌感染、病毒感染(包括單純皰疹和帶狀皰疹等)。(13)全身性疾病和用藥部位反應:常見:疲勞。不常見:水腫、體重增加。已知聚氧乙烯蓖麻油可引起高血脂和脂蛋白電泳異常。這些作用是可逆的,停藥後恢復,通常不是停藥的原因。5、來自上市後經驗的其他藥物不良反應:(1)有主動和上市後自發報告報道了環孢素治療患者的肝毒性和肝功能衰竭。多數報告為患有嚴重共患疾病,潛在的疾病和其他混淆因素。包括感染併發症和同服具有潛在肝毒性的藥物的患者。某些情況下,主要是移植患者有死亡的報告。(2)BK病毒性腎病曾見於接受免疫抑制劑包括環孢素治療的患者。此類感染可導致嚴重後果包括腎功能惡化和腎移植物失去功能。

禁忌

1、對環孢素或輔料中任何成份過敏(如對聚氧乙烯化蓖麻油具有高敏感性)者。2、禁用於3歲以下兒童。3、環抱素不能與他克莫司同時服用。4、(其餘參見說明書)。

注意事項

1、只有對免疫抑制治療有經驗的、能夠進行必要監測的醫生才能處方本品。接受本品的移植病人應該在配備有必需的實驗室和醫療裝置的中心進行治療。應給予所有對隨訪有用的預防準備。包括定期全面的體格檢查,測量血壓,以及左右安全指數的監控,尤其是血清肌酐(如下)。負責維持治療的醫生應該收集用於病人隨訪的所有相關資訊。2、除與腎上腺皮質激素連用外,本品不能與其他免疫抑制劑合用。雖然有時本品與硫唑嘌呤或其它免疫抑制劑合用,目的卻是透過其共同作用降低對腎臟功能的不良反應。若是這樣,就存在產生過度免疫抑制的風險。伴隨感染和形成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3、與其它免疫抑制劑相同,環孢素有增加發生淋巴瘤和其他惡性腫瘤的風險,尤其是面板的腫瘤。此種發生惡性腫瘤風險的增加與免疫抑制的程度和持續時間更加相關,與應用的是哪一個免疫抑制劑相關性不大。所以對一個包含多種免疫抑制劑的治療方案必須慎重,因為它可能導致致命的淋巴增生紊亂和實質器官腫瘤的發生,一部分報道為致死。4、考慮到面板惡性病變的潛在危險。應該提醒使用本品的病人,應避免過度暴露在陽光下、不要同時接受紫外線B的照射或紫外線A光化學療法。5、像病人應用其他免疫抑制劑一樣,使用環孢素的病人易於發生細菌、黴菌、寄生蟲和病毒的感染,且經常為機會致病菌。因為感染可能會致命的,所以應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治療措施,特別是接受長期多種免疫抑制劑治療的病人。6、應用本品治療的最初幾周內,一種常見的和潛在的嚴重併發症是血清肌酐和尿素氮水平的增高。這些功能性改變是劑量依賴性和可逆的,當減少劑量時通常會轉為正常。部分長期治療的病人可能導致腎臟的結構改變(如間質性纖維化),這些改變必須與腎臟移植病人的慢性排斥反應區分開來。應用本品治療還可見劑量依賴性和可逆性的血清膽紅素增加,偶有肝臟酶水平的增加。要求定期對肝臟和腎功能指標進行檢查,必要時減少劑量。7、對於老年病人,尤其應該注意監測腎功能。8、當本品用於移植患者時,對環孢素血藥濃度進行常規監測是重要的安全措施。使用本品治療期間要定期監測血壓,如果出現高血壓,必須進行適當的抗高血壓治療。應優先使用不干擾環孢素藥代動力學的抗高血壓藥物,如依拉地平或硝苯地平。9、有報道少數病例應用本品治療後導致輕微、可逆的血脂增加,因此在開始治療前和其後一個月應監測血脂水平。如有增加,應減少飲食中脂肪攝入,並可適當減少本品的劑量。10、環孢素增加發生高血鉀的風險,特別是對於有腎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用環孢素和同時服用保鉀利尿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含有鉀的藥物及服用高鉀的食物的病人中要慎用(參見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定期檢查血鉀水平。11、環孢素因增加鎂的排出可導致症狀性低鎂血癥,特別是在移植期間。在移植期間建議監測血鎂,特別是有神經症狀時。如果確實需要,可以額外補充鎂。12、對於高尿酸血癥的病人應特別注意。13、在應用環孢素治療期間,接種的疫苗效力可能降低,並且應避免使用活疫苗。14、環孢素與樂卡地平聯合應用時應注意觀察。15、環孢素可能增加同服的P糖蛋白底物(Pgp)藥物如阿利吉侖的血液濃度。16、濃縮輸注液中含有聚氧乙烯化蓖麻油,其已被報告會導致類過敏性反應,如面紅、胸廓上移、非心因性肺水腫、急性呼吸窘迫、呼吸困難和喘息、血壓改變和心動過速。因此,對於那些曾經接受含聚氧乙烯化蓖麻油藥物(如CremophorEL)靜脈注射或輸液的病人,或易發生高敏感性反應的病人應特別小心。所有接受靜脈輸注本品的病人均應在輸注後持續觀察至少30分鐘,此後應進行定期觀察。一旦出現過敏反應則應中斷輸注。床旁應準備腎上腺素(水性溶液1:1000)和氧氣。在輸注本品前透過預防性地應用抗組胺藥有可能防止類過敏性反應的發生。17、因為環孢素注射液過敏反應的風險靜脈輸注只能用於不能口服吸收的患者。這些患者應儘可能快的轉到口服環孢素軟膠囊治療。18、腎功能的監測:由於本品能夠損害腎功能,因此在治療前應至少測量兩次血漿肌酐值,從而建立一個可信賴的血清肌酐基線。在治療的前三個月,應該每2個星期進行一次血清肌酐的監測。此後,如果血清肌酐的水平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或者保持穩定,可以考慮延長血清肌酐檢測的時間。19、根據肌酐值進行劑量調整:如果在1次以上測定中血清肌酐始終比基線高30%以上,應考慮降低本品劑量的25-50%,如果血清肌酐增加50%,給藥劑量必須降低50%。即使患者檢查值仍然在實驗室正常範圍內,這些建議也適用。如果降低給藥劑量未能在4個星期內使血清肌酐水平降低,應終止本品治療。20、環孢素治療期間的高血壓:如果在治療期間出現了高血壓,並且不能透過相應的降壓治療得到控制,應降低本品的給藥劑量或者終止本品治療。21、淋巴細胞增生紊亂和實質器官腫瘤的早期檢查監測:同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相同,使用本品可導致淋巴細胞增生紊亂和實質器官腫瘤的風險增加,尤其是面板,必須予以考慮。對於這些異常,長期使用本品的患者必須嚴密監測。如發現腫瘤前或腫瘤病變,應中止本品治療。2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妊娠期:動物試驗已證明了大鼠和家兔的生殖毒性。在懷孕婦女中使用本品的經驗是有限的。在使用免疫抑制劑治療的孕婦移植患者中增加了早產的風險。觀察了最長達7年(最大約7歲)曾於胎兒期在子宮內暴露於環孢素(母親服用環孢素)的兒童,這些兒童的腎功能和血壓均正常,但觀察例數有限。然而,尚未在孕婦中進行充分的對照試驗,因此,在妊娠期間不應使用本品,除非能證明對母親的潛在利益大於對胎兒的潛在風險。(2)哺乳期:環孢素可進入乳汁。因此正在接受本品治療的母親不要哺乳。23、兒童用藥:對於兒童,通常其使用的劑量及給藥方案與成人相同,儘管一些研究顯示兒童可以使用和耐受較成人更高的劑量。24、老年用藥:環孢素在高齡患者的使用經驗是有限的,但在已有的研究中表明,其使用劑量與推薦劑量沒有差別。25、藥物過量:(1)症狀:少有本品急性藥物過量的經驗。然而,曾有報道,意外過量靜脈用於早產兒導致了嚴重的中毒症狀。(2)治療:對於所有的藥物過量病例,應給予一般支援性、對症治療。透析和活性炭血液吸附無法充分去除身體中的環孢素。

藥物相互作用

1、食物的相互作用:據報道,同時攝取柚子汁可增加環胞素的生物利用度。2、藥物的相互作用:已報告同多種藥物有藥物間的相互作用。下述列出的是有良好的檔案記錄並且認為有臨床相關性的。已知許多藥物透過競爭性地抑制或誘導肝酶-特別是細胞色素P-450NF(CyP3A家族,該酶系統參與代謝與消除環胞素)可以增加或降低血漿或全血的環胞素濃度。3、降低環胞素血藥濃度的藥物:巴比妥類藥物,卡馬西平,奧卡西平,苯妥英,安乃近,奈夫西林,和靜注(非口服)磺胺二甲嘧啶利福平,奧曲肽,丙丁酚,奧利司他,貫葉連翹,曲格列酮,噻氯匹定,磺吡酮,特比萘芬,波生坦。增加血漿或全血中環胞素水平的藥物某些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包括紅黴素,阿奇黴素和克拉黴素),酮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地爾硫卓,尼卡地平,維拉帕米,甲氧氯普胺,口服避孕藥,達那唑,甲潑尼龍(高劑量),別嘌醇,胺碘酮,膽酸及其衍生物,蛋白酶抑制劑,依馬替尼,秋水仙鹼。4、其他相關的藥物相互作用:(1)在應用環胞素與其它已知有腎毒性協同作用的藥物:氨基糖苷類(包括慶大黴素和妥布黴素)、兩性黴素B、環丙沙星、萬古黴素、甲氧苄啶(+磺胺二甲嘧啶)、非甾體類抗炎藥(包括雙氯芬酸、吲哚美辛、萘普生和舒林酸)和美法侖、H2組胺受體阻斷劑(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甲氨蝶呤。由於可能增加腎毒性,應避免與他克莫司合併用藥。與單獨服用環胞素相比,聯合應用硝苯地平和環胞素可導致牙齦增生的發生率增加。同時使用環胞素和樂卡地平後,樂卡地平血藥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增加3倍,環胞素血藥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增加21%。因此,同時使用環胞素和樂卡地平應特別注意。(2)環孢素是P糖蛋白的強抑制劑,可能增加為糖蛋白底物的同服藥物如阿利吉侖的血液濃度。環孢素與阿利吉侖同服後阿利吉侖的峰值血濃度(Cmax)增加約2.5倍。血藥濃度時間曲線下面積(AUC)增加約5倍。但是環孢素的藥動學性質沒有明顯改變。建議環孢素慎與阿利吉侖合用。(3)聯合應用環胞素和雙氯芬酸時發現雙氯芬酸的生物利用度會顯著增加,可能併發可逆性的腎功能衰竭。生物利用度的增加很可能是因為雙氯芬酸高首過效應的降低。環胞素與低首過效應的NSAIDs(例如:乙醯水楊酸鹽)合用時,該NSAIDs的生物利用度通常不會有增高。(4)環胞素可能會減少地高辛、秋水仙鹼、潑尼松龍和HMG-CoA還原酶抑制劑(他汀類)的清除。(5)幾例使用地高辛的患者在開始使用環胞素治療的幾天內發生了嚴重的洋地黃葉毒性。也有報道稱使用環胞素,特別是腎功能障礙的患者使用環胞素可增加秋水仙鹼的毒性作用(如肌病和腎病)。如果地高辛或秋水仙鹼與環胞素同時使用,則要求進行密切的臨床觀察以便能夠早期檢測出地高辛或秋水仙鹼的毒性表現,之後降低給藥劑量或停藥。(6)文獻報道和上市後的使用情況表明,環胞素與洛伐他汀、昔伐司汀、阿託伐他汀、普伐他汀合併用藥可引起肌毒性(包括肌痛、虛弱、肌炎和橫紋肌溶解),但罕見與氟伐他汀合用時。當與環胞素同時給藥時,應根據標籤說明降低給藥劑量。對具有肌病徵兆和症狀的患者、或具有發生嚴重腎損害風險因素的患者(包括腎衰、繼而發生橫紋肌溶解)需要暫時降低或終止他汀類藥物的治療。(7)在使用依維莫司或西羅莫司與全劑量環胞素微乳劑聯合給藥的試驗中出現了血清肌酐水平升高。這種作用通常隨著環胞素給藥劑量的降低而恢復。依維莫司或西羅莫司對環胞素藥代動力學只有較小的影響。與環胞素聯合給藥明顯增加了依維莫司或西羅莫司的血藥濃度。(8)與保鉀藥物(如保鉀利尿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或含鉀藥物同時使用時應特別注意,因為可能引起明顯的血清鉀升高。5、建議:當不可避免地聯合使用與環胞素存在相互作用的藥物時,應遵守下列建議:(1)已知有腎毒性協同作用的藥物:應嚴密監測腎功能(特別是血清肌酐水平)。當發生明顯的腎功能損傷時,應降低聯合使用的其他藥品的劑量或考慮替代治療。在移植患者中,已有報道在合併給予纖維酸衍生物(如苯扎貝特、非諾貝特)後發生了明顯的、但可恢復的腎功能損害(伴隨血清肌酐水平升高)。因此對這些患者必須密切監測其腎功能。如果發生明顯的腎功能損害,應停止合併用藥。(2)已知降低或升高環胞素生物利用度的藥物:接受移植的病人應經常進行血液中環胞素水平的檢測,特別在開始和結束其他藥物治療時,如有需要,環胞素的劑量應進行調整或停止合併給藥。當需要聯合使用能提高血液中環胞素水平的藥物時,應更加頻繁的監測腎功能和嚴密監測那些比血液環胞素藥物水平更易檢測的不良反應。使用環胞素治療引起牙齦增生的病人應避免使用硝苯地平。與未接受環胞素治療的患者相比,在接受環胞素治療的患者中應用已知有很強的首過效應的非甾體類抗炎藥(如雙氯芬酸)時,應採用較低的劑量。如果和環胞素同時使用地高辛、秋水仙鹼、洛伐他汀、普伐他汀和昔伐司汀等藥物,應小心進行臨床監測,及早發現毒性反應,從而降低劑量或停藥。

藥理作用

1、環孢素是一種含11個氨基酸的環形多肽。2、臨床藥理:本品為T淋巴細胞功能調節藥,具有以下藥理作用及特點:(1)特異性地抑制輔助性T淋巴細胞的活性,但不抑制抑制性T淋巴細胞的活性,反而促進其增殖。(2)抑制B淋巴細胞的活性。(3)能選擇性抑制T淋巴細胞所分泌的白細胞介素-2干擾素-γ,亦能抑制單核巨噬細胞所分泌的白細胞介素-1。(4)在明顯抑制宿主細胞免疫的同時,對體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5)能抑制體內抗移植物抗體的產生。因而具有抗排斥反應的作用。(6)不影響巨噬細胞的功能,不產生明顯的骨髓抑制作用。3、與細胞生長抑制劑不同,環孢素不損害血細胞生成或影響巨噬細胞的功能。與接受其他抑制細胞生長的免疫製劑的器官移植病人相比,接受環孢素治療的病人較少發生感染。

毒理作用

1、在標準的口服給藥實驗系統中(大鼠每天口服給藥劑量達到17mg/kg,家兔達到30mg/kg),環胞素沒有致突變作用或致畸作用。在毒性給藥劑量時(大鼠每天口服給藥劑量為30mg/kg,家兔為100mg/kg),環胞素具有胚胎和胎兒毒性,表現為產前和產後死亡率增加,以及胎兒體重降低和相應的骨骼發育遲緩。2、在兩篇發表的研究試驗中,暴露於環胞素(皮下給藥10mg/kg/day)的胎兔直至35周齡的家兔都出現了腎單位數減少、腎肥大、全身性高血壓和進行性腎功能不全。3、孕鼠靜脈給藥環胞素12mg/kg/day(是推薦的人靜脈給藥劑量的2倍)結果增加了胎鼠室間隔缺損的發生率。4、這些結果尚未在其它動物中得到證明,其與人的相關性未知。5、在雄性和雌性大鼠與小鼠中進行了致癌試驗。在小鼠78周試驗中,當每天給藥劑量為1,4和16mg/kg時,雌性小鼠出現了具有統計學意義的發生淋巴細胞性淋巴瘤的跡象,而中間劑量組雄性動脈肝細胞癌的發生率明顯超過了對照組。在大鼠24個月試驗中,當每天給藥劑量為0.5,2和8mg/kg時,低劑量組發生胰島細胞腺癌明顯超過了對照組。肝細胞癌和胰島細胞腺癌沒有劑量相關性。6、對雄性和雌性大鼠進行的試驗未發現對生育的損害。7、在Ames試驗、V79-HGPRT試驗、小鼠和中國倉鼠微核試驗、中國倉鼠骨髓染色體畸變試驗、小鼠顯性致死試驗和給藥小鼠精子DNA修復試驗中未發現環胞素具有致突變性/遺傳毒性。分析由環胞素誘導的人體外淋巴細胞姐妹染色體單體交換(SCE)試驗在該系統的高濃度時得出了陽性結果(即誘導SCE)。8、在器官移植患者中,惡性腫瘤發生率升高是公認的免疫抑制併發症。最常見的腫瘤形式為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和面板癌。使用環胞素治療期間發生惡性腫瘤的風險高於正常、健康的人群,但與接受其它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相似。業已報道,減少或終止免疫抑制治療可使病灶消退。

藥代動力學

1、分佈:環孢素主要分佈於血液外,平均表觀分佈容積為3.5l/kg。血液中的分佈取決於藥物的濃度:血漿中分佈的為33%-47%,淋巴細胞4%-9%,粒細胞5%-12%,紅血球41%-58%。高濃度時白細胞和紅細胞的入被飽和。在血漿中,約90%的環孢素與蛋白質結合(主要為脂蛋白)。2、代謝:環孢素被廣泛的生物轉化,代謝的主要部位時細胞色素P450(CyP、450、3A4)依賴型一氧化物酶系統。目前發現了多於15種的代謝產物。主要代謝途徑為不同分子部位的-羥基化合物反應、二羥基化合反應和N-脫甲基化反應。已經發現影響細胞色素P450(CyP4503A4)依賴型酶系統的藥物,它們能增加或降低血液中環孢素的水平。到目前為止,所有的代謝產物均被鑑定為含有母藥的完整的肽結構。一些代謝產物有輕微的免疫抑制作用(達到環孢素的10%)。3、清除:由於測定方法和受試者的不同,環孢素最終清除的半衰期相差甚遠。範圍從健康志願者的6.3小時到腎移植患者的7-16小時。對嚴重肝病患者甚至達到20.4小時。其主要經膽汁清除。口服劑量只有6%經尿液排瀉,未變化的藥物少於1%。4、特殊臨床情況下的藥物動力學:(1)高齡患者:環孢素在高齡患者和中年患者中的分佈沒有差別。(2)兒童:平均說來兒童體內環孢素的排除稍快於成年人。因此有必要使用較大劑量(相對於體重)以達到同樣的血液水平。(3)腎功能衰竭:由於環孢素的清除主要經膽汁,腎功能衰竭對於藥物動力學並無相關的臨床影響。在腎功能衰竭患者中按35mgkg給藥劑量靜脈滴注4小時後平均血藥峰濃度為1800ng/mL(範圍1536-233ng/mL)。(4)肝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可減慢環孢素的清除。有必要對嚴重肝功能異常的病人進行血清肌酐和血環孢素水平的密切監測以進行相應的劑量調整。

貯藏方法

1、30℃以下貯藏。2、藥物超過印於包裝上的截止日期(=EXP)不能再使用。3、置於兒童不可觸及處。

有效期

48個月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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