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頭孢唑林鈉 - 西藥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西药名。为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药。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松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唑林鈉。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粉末或結晶性粉末,無臭。

適應症

1、本品適用於治療敏感細菌所致的支氣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面板軟組織感染、骨和關節感、敗血症、感染性心內膜炎、肝膽用系統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為外科手術前的預防用藥。3、本品不宜用於中松神經系統感染;對慢性尿路感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異常者的療效較差,不宜用於治療淋病和梅毒。

規格

按C14H14N8O4S3計:(1)0.25g;(2)0.5g;(3)0.75g;(4)1.0g;(5)2.0g。

用法用量

1、可靜脈緩慢推注、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肌肉注射:臨用前加滅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後使用。也可用適量5%鹽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溶解。(1)靜脈注射:臨用前加適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後於3-5分鐘靜脈緩慢推注。(2)靜脈滴注:加適量注射用水溶解後,再用氯化鈉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釋後靜脈滴注。2、用量:(1)成人常用劑量:一次0.5-1g,一日2-4次,嚴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靜脈給予。(2)兒童常用劑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靜脈緩慢推注,靜脈滴注或肌內注射。腎功能減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於50ml/min時,仍可按正常劑量給藥。肌酐清除率為20-50ml/min時,每8小時0.5g;肌酐清除率為11-34ml/min時,每12小時0.25g;肌酐清除率小於10ml/min時,每18-24小時0.25。所有不同程度腎功能減退者的首次劑量為0.5g。小兒腎功能減退者應用頭孢唑林時,先給予12.5mg/kg,繼以維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時,仍可按正常劑量給予;肌酐清除率為40-70ml/min時,每12小時按體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為20-40ml/min時,每12小時按體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為5-20ml/min時,每24小時按體重2.5-10mg/kg。本品用於預防外科手術後感染時,一般為術前0.5-1小時肌注或靜脈給藥1g,手術時間超過6小時者術中加用0.5-1g,術後每6-8小時0.5-1g,至手術後24小時止。

臨床應用及指南

1、程玉敏透過評價頭孢唑林鈉不同時段給藥對剖宮產產婦術後切口感染預防作用的療效,得出結論剖宮產產婦術前0.5h採用靜脈滴注頭孢唑林鈉可有效地降低術後感染的發生,有利於產婦術後切口癒合。(抗感染藥學,2018,15(01):112-114.)2、張碩透過比較頭孢唑林鈉術前、術中與術後給藥預防剖宮產術後切口感染的療效,得出結論剖宮產患者術前、術中給予頭孢唑林鈉可有效預防切口感染,縮短住院時間,減少住院費用。(中國醫院用藥評價與分析,2018,18(09):1240-1242.)

不良反應

應用頭孢唑林的不良反應發生率低,靜脈注射發生的血栓性靜脈炎和肌肉注射區疼痛均較頭孢噻吩少而輕;藥疹發生率為1.1%,嗜酸性粒細胞增高的發生率為1.7%,單獨以藥物熱為表現的過敏反應僅偶有報告。本品在實驗動物中可產生腎小管損害。臨床上本品無肝損害現但個別病人可出現暫時性血清氨基轉移酶、鹼性磷酸酶升高,腎功能減退病人應用高劑量(每日12g)的頭孢唑林時可出現腦病反應。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見。

禁忌

對頭孢菌素過敏者及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史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病人對一種頭孢菌素或頭黴素過敏者對其他頭孢菌素或頭黴素也可能過敏。病人對青黴素類、青黴素衍生物或青黴胺過敏者也可能對頭孢菌素或頭黴素過敏。對青黴素過敏病人應用頭孢菌素時臨床發生過敏反應者達5%-7%;如作免疫反應測定時,則青黴素過敏病人對頭孢菌素過敏者達20%。對青黴素過敏病人應用本品時應根據病人情況充分權衡利弊後決定。有青黴素過敏性休克或即刻反應者,不宜再選用頭孢菌素類。2、對診斷的干擾:應用本品和其他頭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試驗可出現陽性。孕婦產前應用此類藥物,此陽性反應也可出現於新生兒。當應用本品的病人尿中頭孢類含量超過10mg/ml時,以磺酸水楊酸進行尿蛋白測定可出現假陽性反應。以硫酸銅法測定尿糖可呈假陽性反應。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鹼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在應用本品過程中皆可升高。如採用Jaffe反應進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測定時可有假性增高。3、病人有胃腸道疾病病史者,特別是潰瘍性結腸炎、侷限性腸炎或抗生素相關性結腸炎(頭孢菌素類很少產生偽膜性結腸炎)者和病人有腎功能減退者應慎用頭孢菌素類。4、本品與慶大黴素或其他腎毒性抗生素合用有增加腎損害的危險性;對腎功能減退病人應在減少劑量情況下謹慎使用。因本品部分在肝臟代謝,因此肝功能損害病人也應慎用。5、靜脈滴注:將本品用滅菌注射用水、生理鹽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後使用,但靜脈滴注體積超過100m時不要用注射用水。6、肌肉注射用:可將本品溶於已滅菌的2-3ml0.5%(w/v)利多卡因注射液內,以減少使用時的疼痛。7、本品配製後請避光儲存。室溫保持不得超過48小時。8、本品常溫不溶時,可置37℃加溫使其溶解。9、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頭孢菌素類可經乳汁排出,哺乳期婦女應用頭孢菌素類雖尚無發生問題的報告,但其應用仍須權衡利弊後決定。10、兒童用藥:早產兒及1個月以下的新生兒不推薦使用本品。11、老年用藥:本品在老年人中t1/2β較年輕人明顯延長,應按腎功能適當減量或延長給藥間期。12、藥物過量:本品無特效拮抗藥,藥物過量時主要給予對症治療和大量飲水及補液等。

藥物相互作用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強利尿藥,卡氮芥、鏈佐星等抗腫瘤藥以及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與本品合用有增加腎毒性的可能。2、棒酸可增強本品對某些因產生β-內醯胺酶而對之耐藥的革蘭陰性桿菌的抗菌活性。3、本品與下列藥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妥布黴素、新黴素、鹽酸金黴素、鹽酸四環素、鹽酸土黴素、粘菌素甲磺酸鈉、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紅黴素、乳糖酸紅黴素、林可黴素、磺胺異唿唑、氨茶鹼、可溶性巴比妥類、氯化鈣、葡萄糖酸鈣、鹽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組胺藥、利多卡因、去甲腎上腺素、間羥胺、哌甲酯、琥珀膽鹼等。偶亦可能與下列藥品發生配伍禁忌:青黴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氫化可的松鈉、苯妥英鈉、丙氯拉嗪、維生素B族和維生素C、水解蛋白。

藥理作用

頭孢唑林為第一代頭孢菌素,抗菌譜廣,作用機制為與細胞膜上的青黴素結合蛋白結合,使轉肽酶醯化,細菌生長受抑制,以至溶解死亡。除腸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屬外,頭孢唑林對其他革蘭陽性球菌均有良好抗菌活性,肺炎鏈球菌和溶血性鏈球菌對頭孢唑林高度敏感。白喉桿菌、炭疽桿菌、李斯特菌和梭狀芽胞杄菌對頭孢唑林也甚敏感。頭孢唑林對部分大腸埃希菌、奇異變形桿菌和肺炎克雷伯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傷寒杄菌、志賀菌屬和奈瑟菌屬對頭孢唑林敏感,其他腸桿菌科細菌、不動桿菌和銅綠假單胞菌耐藥。產酶淋球菌對頭孢唑林耐藥;流感嗜血杄菌僅中度敏感。革蘭陽性厭氧菌和某些革蘭陰性厭氧菌對頭孢唑林多敏感脆弱擬杄菌耐藥。

藥代動力學

肌內注射本品500mg後,經1-2小時達血藥峰濃度(Cmax38mg/L(32-42mg/L)),6小時血藥濃度尚可測得7mg/L。20分鐘內靜脈滴注本品0.5g,血藥峰濃度為118mg/L,有效濃度維持8小時。本品難以透過血-腦脊液屏障,腦脊液中不能測出藥物濃度。頭孢唑林在胸水、腹水、心包液和滑囊液中可達較高濃度。炎症滲出液中的藥物濃度基本與血清濃度相等;膽汁中濃度等於或略超過同期血藥濃度。胎兒血藥濃度為母體血藥濃度的70%-90%,乳汁中含量低。本品蛋白結合率為74%-86%。正常成人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1.5-2小時,老年人中可延長至2.5小時。腎衰竭患者的t1/2β可延長,內生肌酐清除率為12-17ml/min和低於5ml/min時分別為12小時和57小時。出生1周內新生兒的t1/2β為4.5-5小時。本品在體內幾乎不代謝;原形藥透過腎小球濾過,部分經腎小管分泌自尿中排出。24小時內可排出給藥量的80%-90%。丙磺舒可使血藥濃度約提高30%,有效血藥濃度時間延長。血液透析6小時後血藥濃度減少40%-50%;腹膜透析一般不能清除本品。

貯藏方法

密閉,在涼暗(避光並不超過20℃)乾燥處儲存。

有效期

24個月

鑑別

照頭孢唑林鈉項下的鑑別試驗,顯相同的結果。

檢查

1、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取本品5瓶,按標示量分別加水製成每1ml約含0.1g溶液,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通則0902第一法)比較,均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色或黃色5號標準比色液(通則0901第一法)比較,均不得過更深。2、頭孢唑林聚合物: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照頭孢唑林項下的方法測定,按標以頭孢唑林峰面積計算,含孢唑林合物的量不得過過標示量0.05%3、水分:取本品,照水分測定(通則0832第一法)測定,含水分不得過3.0%。4、不溶性微粒:取本品,按標示量加微粒檢查用水製成每1ml含50mg溶裱,依檢查(通則0903),標示量1.0g以下的折算每1.0g品中含lt^m及l(Vn以上微粒不得過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微粒不得過600粒;標示量1.0g以上(包括1.0g)每個供試品容器含10μm及10μm以上微粒不得過6000粒,含25μm及25μm以上微粒不得過600粒。5、酸度、有關物質、細菌內毒素與無菌:頭孢唑林項下的方檢查,均應合規定。6、其他:應合注射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通則0102)。

含量測定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照頭孢林鈉項下的方法測定,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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