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腫瘤外科治療包括哪些內容

疼痛為骨腫瘤早期出現的主要症狀,病初較輕,呈間歇性,隨病情的進展,疼痛可逐漸加重,發展為持續性。多數患者在夜間疼痛加劇以致影響睡眠。

其疼痛可向遠處放射。腫脹或腫塊,位於骨膜下或表淺的腫瘤出現較早,可觸及骨膨脹變形。

如腫瘤穿破到骨外,可產生固定的軟組織腫塊,表面光滑或者凹凸不平。

功能障礙,骨腫瘤後期,因疼痛腫脹而患部功能將受到障礙,可伴有相應部位肌肉萎縮。

壓迫症狀,向顱腔和鼻腔內生長的腫瘤,可壓迫腦和鼻的組織,因而出現顱腦受壓和呼吸不暢的症狀;盆腔腫瘤可壓迫直腸與膀胱,產生排便及排尿困難;脊椎腫瘤可壓迫脊髓而產生癱瘓。

骨腫瘤是發生於骨骼組織血管、神經、骨髓等、的腫瘤,是常見病。

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以手術刮除或切除為主。手術力求徹底,以免復發,但應儘量保留肢體功能。對於惡性腫瘤則應以搶救生命為主,只有在不降低生存率的前提下,才可考慮保留肢體的問題。目前常用的手術方法有刮除術、切除術、截除術、截肢術。

刮除術是將包含腫瘤的骨壁切開,將其中的腫瘤組織刮除乾淨。本手術適用於良性骨腫瘤,如內生軟骨瘤、骨囊腫、骨嗜伊紅肉芽腫和部分骨鉅細胞瘤。腫瘤刮除後所遺留的空腔需要充填,常用的骨科填充材料有骨水泥、自體骨、異體骨、人工骨等。填充後為防止骨折,需要用鋼板、髓內針等內固定。

切除術是將向骨外突出生長的腫瘤自其基底部切除的手術,主要適用於骨軟骨瘤。

截除術是將腫瘤所在的一段骨幹乃至關節整段切除。適用於破壞範圍較大的骨鉅細胞瘤和惡性的腫瘤如骨肉瘤、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骨幹截除後所遺留的缺損有的不需修補如腓骨近端和尺骨遠端,大多數則需要用人工假體、異體骨或自體骨進行重建。

惡性腫瘤行保肢術複發率較高,從而影響生命,或者所保留的肢體功能差,比不上假肢時可以選擇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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