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醫院醫生因拒絕濫施剖宮產遭毆打!生娃順還是剖,誰說了算?

近日,北大醫院婦產科赫英東等三位醫生被患者家屬毆打的事件在網路持續發酵,不管是醫療圈內還是公眾輿論中,都引起了不小震動。

事件目前最新進展是,10月12日傍晚,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釋出一則宣告:對暴力傷醫的行為進行強烈譴責,並表示警方已介入調查。

△北大醫院對三位被毆醫生受傷害事件宣告

根據有關訊息報道,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婦產科醫生赫英東等3名醫生因拒絕了一名沒有剖腹產指徵的高齡孕婦家人的剖腹產要求,結果被孕婦家屬連續毆打,赫醫生受傷最重,顏面部多發骨折(眼框骨折,下頜骨骨裂),目前有創傷後應激的臨床表現,已不能從事臨床工作已經住院治療。

這位孕婦44歲,孩子已經在北京某師範院校上大學了,第一胎是順產。據“三甲傳真”微信公眾號資訊透露,該孕婦雖然有慢性高血壓合併妊娠,但經產科主任查房討論,考慮患者血壓控制平穩,曾有陰道分娩史,沒有發現明確的剖宮產指徵,於是建議孕婦嘗試順產。

從目前報道來看,當時孕婦本人是沒有異議的。但孕婦的家屬可能不理解:想做剖宮產,多掏錢醫院憑啥不給做?

不過,稍微有些孕產常識的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下,順產比剖宮產好。對於能順產的孕婦,醫生拒絕剖宮產,這真是在為孕婦和胎兒考慮,是良心好醫生。

用北大深圳醫院婦產科醫生大V @淼哥故事會 的話說:

“順產,十幾個醫生、護士、助產士提心吊膽的守十幾個小時的產程,收幾百塊錢;

剖宮產,兩名醫生加兩名護士,快的20多分鐘就做完,收幾千塊錢。”

如果醫生真的只考慮自己經濟效益,剖宮產輕鬆錢又多,何苦勸患者順產呢?

同樣是順產和剖宮產引起的紛爭,一年前陝西榆林產婦跳樓的新聞,想必大家還記憶猶新。

△陝西榆林產婦因家屬拒絕剖宮產跳樓

當時的情況,和現在正好相反。

醫生髮現胎兒頭部偏大,建議剖宮產,產婦疼痛不已多次希望剖宮產,家屬卻堅持要順產。結果產婦忍無可忍,跳樓身亡。

順還是剖,誰說了算?這個問題不弄清楚,還會有更多悲劇發生。

剖宮產的指徵是什麼?

我國的《剖宮產手術的專家共識(2014)》指出[1],剖宮產手術指徵是指不能經陰道分娩或不宜經陰道分娩的病理或生理狀態。具體有以下十幾種種情況:

1.胎兒窘迫。

2.頭盆不稱。

3.瘢痕子宮:

2次及以上剖宮產手術後再次妊娠的孕婦,或是之前做過子宮肌瘤剔除術穿透了宮腔。

4.胎位異常:

胎兒橫位,初產足月單胎臀位(估計胎兒出生體質量>3500 g者)以及足先露。

5.前置胎盤及前置血管:

胎盤部分或完全覆蓋了宮頸內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雙胎或多胎妊娠:

第一個出來的胎兒為非頭位;複雜性雙胎妊娠;連體雙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

7.臍帶脫垂:

胎兒有存活可能,評估結果認為不能迅速經陰道分娩,應行急診剖宮產手術以儘快挽救胎兒。

8.胎盤早剝:

胎兒有存活可能,應監測胎心率,並儘快實行急診剖宮產手術娩出胎兒。重度胎盤早剝,胎兒已死亡,也應該進行急診剖宮產手術。

9.孕婦存在嚴重合並症和併發症:

如合併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重度子癇前期或子癇、急性妊娠期脂肪肝、血小板減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症等,無法承受陰道分娩。

10. 妊娠巨大兒者: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估計胎兒出生體質量>4250 g者。

11. 孕婦要求的剖宮產:

美國婦產科醫師協會(ACOG) 將孕婦要求的剖宮產 (cesarean delivery onmaternal request,CDMR) 定義為“足月單胎、無醫學指徵因孕婦要求而實行的剖宮產”。也就是本來能順卻非要選擇剖。這種情況不僅在我國有,國外也是存在的。

(1)如果只是孕婦個人要求,不作為剖宮產的手術指徵。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須進行討論並詳細記錄。

(2)當孕婦在不瞭解病情的情況下要求剖宮產,醫生應詳細告知剖宮產手術分娩與陰道分娩相比的整體利弊和風險,並記錄。

(3)當孕婦因恐懼陰道分娩的疼痛而要求剖宮產手術(也就是“怕痛”)時,應提供心理諮詢,幫助減輕其恐懼;產程過程中應用分娩鎮痛的方法,減輕分娩疼痛,並縮短產程。

(4)醫生有權拒絕沒有明確指徵的剖宮產分娩的要求。當然孕婦的要求也應得到尊重,並提供次選的建議。

12. 產道畸形:

如高位陰道完全性橫膈、人工陰道成形術後等。

13. 外陰疾病:

如外陰或陰道發生嚴重靜脈曲張者。

14. 生殖道嚴重的感染性疾病:

如嚴重的淋病、尖銳溼疣等。

15. 妊娠合併腫瘤:

如妊娠合併子宮頸癌、巨大的子宮頸肌瘤、子宮下段肌瘤等。

為什麼說順產比剖宮產好?

主要原因還是剖宮產帶來的短期和長期風險都比順產更大。

WHO在2015全球剖宮產率的調查報告中指出[2],陰道助產和剖宮產的孕婦發生嚴重併發症及死亡的危險度,明顯高於陰道自然分娩的孕婦。

“當有剖宮產醫學指徵時, 剖宮產可以有效地預防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死亡及相關疾病。但是,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對不符合指徵的孕婦實施剖宮產仍然可使母嬰受益。……剖宮產只應在醫學必需的情況下實施”。

另外,剖宮產還可能帶來長期影響,這種影響在剖宮產後很多年後才會凸顯,可能對產婦和孩子的健康、甚至對產婦未來再次懷孕造成影響。

有研究發現,與陰道分娩相比,剖宮產產婦死亡的風險高3~5倍,子宮切除術的風險高4倍,重症監護和住院時間超過7天的風險高2倍[3]。

還有研究發現,頭胎進行剖腹產,可能會增加二胎髮生不明原因死產的風險[4]。

“順還是剖”,就是一個評估風險,權衡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的問題。只有當評估發現陰道分娩具有更大風險時,才選擇剖宮產。

有人會問了,如果產婦就是怕痛怎麼辦?

剖宮產是不是沒那麼痛呢?

這又是一個誤區。其實剖宮產只是手術時打了麻藥不痛而已,但術後同樣會經歷手術疤痕帶來疼痛,只是把疼痛時間推後了而已。而且這種痛屬於病理性疼痛,比分娩痛的生理性疼痛可能更難以忍受,有人甚至因此休克。

總之,如果沒有剖宮產指徵,能順產的女性都是建議順產的。

如果健康孕婦要求剖宮產,醫生有權利拒絕。同樣的,如果孕婦必須剖宮產才能保障母子平安,家屬還堅持要求順產,醫生也有權利拒絕。

但是,在不講理的人面前,這些科學、道義、規範都顯得蒼白無力。

就在剛剛,首都師範大學進行了迴應,稱將“嚴格依照校規校紀對涉事學生予以嚴肅處理”:

只希望這次傷醫事件能還赫醫生一個公道,別讓我們的醫生寒心。要知道,保護醫生,就是保護我們每一個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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