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攜帶者要不要治療

一般乙肝病毒攜帶者不需要抗病毒治療,但對部分患者也要結合患者病史、家族史、年齡等綜合分析。

乙肝病毒攜帶是指血清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病毒DNA陽性,乙肝病毒e抗原或乙肝病毒e抗體陽性,一年內連續隨訪3次以上,血清谷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均在正常範圍之內,肝臟組織學檢查一般無明顯異常或輕度改變。《中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徵求意見稿指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療指徵為:血清HBVDNA陽性、ALT持續異常(>1xULN)且排除其他原因所致者,建議抗病毒治療。所以如果乙肝病毒攜帶者不符合抗病毒治療指徵。但對一部分患者,應注意其病史、家族史還要結合患者年齡等情況,比如:《中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徵求意見稿指出血清HBVDNA陽性、ALT正常,有下列情況建議抗病毒治療:1、肝組織學顯示顯著炎症和/或纖維化(G≥2和/或S≥2)(A1);2、有乙肝肝硬化或乙肝肝癌家族史且年齡30歲以上(B2);3、ALT持續正常、年齡大於30歲,建議無創肝纖維化評估或肝組織學檢查,存在明顯肝臟炎症或纖維化;4、乙肝相關肝外表現。因此,對乙肝患者是否需要治療需要詳細檢查,根據病情綜合分析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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