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嫁妝千奇百怪 喪服棺材春宮圖

結婚是人一生中最重大的事情之一,所以古往今來人們都非常重視婚禮的一些習俗。今天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下古代千奇百怪的嫁妝。

古代是一個較保守的時代,在古代若是出現未婚先孕那都得進豬籠或酷刑伺候。所以,在古代大部分新婚夫婦都不知道怎麼啪啪啪。於是就會出現一種特殊的嫁妝叫“壓箱底”。所謂的壓箱底就是夫妻啪啪啪的模型,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春宮圖,因為屬於個人隱私,兼具辟邪作用,常放在箱子最下面,不常出示,故名。“壓箱底”實際是古代性文化的一部分,類似的還有“嫁妝畫”,可以讓新婚夫婦看後知道怎麼過夫妻生活。

金秋是結婚佳季,今年國慶與中秋雙節相連,更有不少新人“扎堆兒”舉辦婚禮。新郎新娘結婚,嫁妝往往必不可少。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嫁妝大多是一對枕套或兩床被子;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流行“48條腿”、“三轉一響”;如今的嫁妝則是五花八門:從房子、車子到家電幾乎無所不包……結婚嫁妝始於何時?中國古代有結婚嫁妝嗎?

嫁妝始於春秋時期

《詩經》已有記載“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嫁妝”,即孃家嫁女兒時送的財物,又稱“妝奩”、“奩具”、“嫁資”。從史料來看,陪送嫁妝的風俗,至遲在春秋時期已出現。《左傳·哀公十一年》記載,“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當時,魯國大夫轅頗擔任相當於今國家土地資源部部長的司徒一職,對封邑內的土地徵收賦稅,用來作為魯哀公女兒的嫁資。

那時不只諸侯嫁女有結婚嫁妝,民間也已普及。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國風》中,有一首反映衛風的詩歌《氓》,裡面便提到了衛國女子出嫁時的情形:“以爾車來,以我賄遷。”這是女子對其未婚夫說的,大概意思是,你駕著馬車快來吧,我帶著嫁妝嫁到你家去。

隨後的戰國時期,嫁女要陪送嫁妝已成普遍的社會風氣。從考古發現來看,那時的嫁妝還很豐富。如1986年在湖北荊門包山發現的一座戰國楚墓中,出土了許多珍貴的文物,其中有一隻“彩繪出行圖夾紵胎漆奩”經考證是迄今發現的最早一隻女性梳妝用品。奩蓋壁上繪有一幅出行圖:整幅畫面由26個人物、2輛驂乘、2輛駢車、9只大雁、2只狗、1只豬構成,另有襯托場景的5棵大樹,所反映的內容即是當時女子出嫁場景。

豬、狗是那個時代很重要的家庭財富,用之陪嫁女兒也屬重要財物了。大雁則是當時新郎到新娘家迎親時必帶禮物,即所謂“執雁為禮”,也叫“奠雁”。

“另類”嫁妝無奇不有

丫環棺材板凶服壓箱底皆為嫁妝

在古代,能當結婚嫁妝的東西不少,除了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外,房子、土地、生產工具都可以當嫁妝。清人徐珂《清牧類鈔·婚姻類》記錄了一條當時黑龍江陪嫁風俗,當地有錢人家置辦的嫁妝,一般有“鞋四十隻、衣三十襲,包金首飾兩事”,另外“洗衣盆、手巾、胰子”什麼的,也都列入清單。

從史料來看,古代結婚嫁妝的類別和現代差別並不大,但古代還有幾種特殊嫁妝,現在已見不到了。

春秋戰國時期,貴族嫁女都會讓女兒的侍婢,即後來所說的“丫環”一起陪嫁,有的還會讓妹妹跟著過門。陪嫁丫環的風俗,在古代頗為流行。成書於東晉年間的《華陽國志》中有這麼一個記載:孔珪的兩個兒子所娶的媳婦都是富家女,陪嫁來的侍婢便有七八個。一直到清代,陪嫁丫環的現象仍很常見,如《紅樓夢》中的“鳳姐”王熙鳳,她出嫁時丫環平兒便陪嫁進了賈府,後被丈夫賈璉納為妾。

其實,把女子當嫁妝並沒有什麼稀奇,一夫多妾是古代家庭的正常結構,真正另類是把凶服、棺材這些與喜慶氣氛格格不入的不祥之物當嫁妝。

據《餘姚六倉志·風俗》記載,在過去浙江寧波慈溪一帶,嫁妝中“必預備凶服”。所謂“凶服”,即辦喪事穿的縗衣麻裙,是女兒在將來公婆去世時要穿的喪服。而公婆對此“嫁妝”不僅不覺得晦氣,還很高興,覺得親家想得周到。

與喪服一樣另類的嫁妝,算是棺材板了。在過去廣東大埔一帶就有“陪棺材板”的婚俗。據《民國新修大埔縣誌》記載,當地嫁女“鋪排妝奩等物,多者或至新人夫婦百年後所需壽板均備。”如果不方便陪送棺材板,有的地方還會變通一下,如在過去的臺北市,便有用金子打製一隻與棺材板價值相當的小金棺材當嫁妝的現象。

古代還有一種特殊的嫁妝叫“壓箱底”。所謂“壓箱底”,就是夫妻性生活模型,因為屬於個人隱私,兼具辟邪作用,常放在箱子最下面,不常出示,故名。“壓箱底”實際是古代性文化的一部分,類似的還有“嫁妝畫”,可以讓新婚夫婦看後知道怎麼過夫妻生活。

嫁給皇帝也要置辦嫁妝

漢惠帝娶妻“黃金兩萬斤馬十二匹”

到了西漢,陪送錢財已成當時男女結婚的必要物質條件之一,女方家要準備結婚嫁妝,男方家要準備聘禮,即便皇帝娶老婆(皇后),都得給老丈人家一筆豐厚的聘禮。據《晉書·禮志下》記載,西漢初年的劉姓皇家有這麼一個規矩:“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漢代200斤黃金,相當於現代49600克,以目前每克360元的較低價來算,這筆聘禮多達1785.6萬元人民幣,但有時候實際開支還要大大超過此標準,如漢惠帝劉盈娶魯元公主時,“黃金兩萬斤,馬十二匹”。

對應的,女子嫁給皇帝,即當皇后也會要置辦一套嫁妝,但置辦的花費全由皇帝家來“埋單”。

如清朝同治皇帝載淳娶翰林院侍講崇綺之女阿魯特氏時,阿魯特氏的嫁妝便是宮裡置辦的,當時由慈安、慈禧這兩宮皇太后主持,安排內務府、禮部大臣具體商議擬定。這套嫁妝多達572項,各項都是複數,如冠帽多達28頂,其中朝冠8頂、其他冠12頂、帽8頂,每頂冠帽上都鑲嵌了寶石。這在《清同治大婚紅檔》中,均有詳細的記載。

光緒皇帝載湉與慈禧太后侄女靜芬結婚時,靜芬的嫁妝也是宮裡花錢置辦的,多達六七百抬,僅抬嫁妝進皇宮便花了六七天時間。光緒大婚共花了黃金6900餘兩、白銀550萬兩,其中用於給皇后辦嫁妝的黃金達3800餘兩。

三國曹魏皇室嫁女“絹百九十匹”

宋代文豪蘇東坡借200貫為外甥女作嫁妝

至於皇家女兒的結婚嫁妝,同樣不會少。俗話說,皇帝的女兒不愁嫁。為什麼?除了有權勢地位外,其嫁妝之豐更令人刮目。

據《晉書·禮志下》記載,三國曹魏皇室嫁公主,“用絹百九十匹”,晉司馬皇室則依舊例定陪三百匹絹。就此,晉武帝司馬炎時於太康八年(公元287年)下詔,“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可能嫁妝全是物品不太靈活,司馬炎乾脆改變舊例,決定以後公主出嫁不必準備物品,給她準備足夠的錢就行了。於是,嫁妝,成了“嫁資”。

與皇家相比,古代民間男女婚娶更看重錢財,並形成了一種“財婚”現象。但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嫁娶雖重錢財,畢竟還會考慮對方的門第,到了五代及兩宋時期,則完全以財禮的多少來考慮婚事。司馬光《書儀·婚儀》中稱,“今世俗之貪鄙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先問聘禮之多少。”有時兩家還會把聘禮、嫁妝的數量、品類寫進“婚姻合同”(婚契)裡,以防止矇騙。

結婚嫁妝的多少,在古代直接決定一名女子日後在婆家的地位,嫁妝豐厚公婆自然會歡喜;反之,新媳婦在夫家的日子很難過,往往被家庭成員看不起。所以,古代再窮的人家在嫁女兒時,都會準備一份體面的嫁妝,讓女兒在婆家能抬起頭來。

為了不讓女兒受委屈,在宋代,女兒自打一生下來就要積攢嫁妝錢,就像今天給孩子準備將來上大學的資金一樣。南宋孝宗隆興元年進士袁採在《袁氏世範》中還就此告誡世人,“至於養女,亦當早為儲蓄衣衾、妝奩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費力。”

有的人家因為沒有準備,到女兒出嫁時一時拿不出錢,只好如現在到銀行做抵押貸款一樣,把自家房子抵押出去,或是向親朋借錢,給女兒置辦嫁妝。如宋代文學家蘇東坡,在嫁外甥女時,便借了200貫“以為遣嫁之資”。

五代時期朝廷徵收“嫁妝稅”

清乾隆皇帝賜家貧宗室女“嫁妝銀”

到了明清時期,“厚嫁”之風盛行,結婚嫁妝的檔次也愈來愈高。當時流行的叫法叫“×抬”,那時沒有現在的汽車運輸,嫁妝都是人工抬到婆家的,故有此說,這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結婚流行“48條腿”、“三轉一響”是一個意思。

在明清時期的京城,比較富裕的人家給女兒置辦的嫁妝,一般是二十四抬、三十六抬、四十八抬,而富豪家則多至百餘抬;普通人家多在十六抬、二十抬,至於窮人家便沒“抬”了,僱人用肩扛過去即行。

因為“厚嫁”和重聘禮,古代好多窮人家的女兒因此無法及時出嫁,兒子娶不起老婆的現象也很常見。如在清代,即便在“康乾盛世”,都有不少女子因為置辦不起嫁妝成了“剩女”,甚至一些皇族宗室女也苦於沒嫁妝而無法出嫁。

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有奏摺便稱,有41位宗室女因貧不能出嫁。康熙皇帝看到後,便恩賜每人銀百兩,供其置辦嫁妝。乾隆皇帝也曾下旨,賜給家境貧窮的宗室女“銀一百二十兩以為妝費”。

因為嫁資、聘禮不菲,動輒多得驚人,有的朝代藉此開闢新稅種,收娶“嫁妝稅”、“財禮稅”。如在五代十國時期的後蜀(公元934-965年)便曾收“嫁妝稅”,陳鵬《中國婚姻史稿·婚姻之形態下》中所謂“五代後蜀遣嫁妝奩有稅”,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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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稅”出現於元朝,《元典章·戶部八》上“聘財依例投稅案”條,專門解釋此稅種的細則。忽必烈(元世祖)當皇帝的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曾有人家收到婚嫁財禮絹匹未上稅,被當做偷漏稅物件拘了起來。此案例上報中央財稅主管部門後,遂作出統一規定,以後財禮要“驗價收稅,遍行各路照會”。

可見,古代結婚也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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