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應做產前診斷

正常妊娠的婦女孕期只需要定期進行產前檢查,監測胎兒生長髮育情況,做好孕期母胎保健及預防併發症發生等就可以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則需要行產前診斷:

1、孕婦年齡大於35歲或丈夫年齡大於39歲。

2、孕早/中期血清篩查陽性的孕婦。

3、夫婦一方為染色體異常者,或曾生育過染色體病患兒的孕婦。

4、凡生育過先天畸形兒者。

5、凡生育過智力低下患兒者。

6、不良生育史,包括多次流產史、有死胎、死產史等。

7、b超檢查發現異常者如羊水過多、羊水過少等。8、疑為宮內感染的胎兒,如弓形體、鉅細胞病毒、風疹病毒、單純皰疹病毒感染等。

9、生育過水腫胎或貧血患兒或夫婦雙方均為地中海貧血攜帶者。

免責聲明:

  1. 本站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爲診斷及醫療依據,一切診斷與治療請遵從醫生指導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