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需要終身服藥嗎?

很多患者會有疑惑,骨質疏鬆到底能不能治好?抗骨質疏鬆藥物一般的療程是多久呢?

其實,骨質疏鬆症作為不可逆的骨骼衰老表現,就像高血壓、糖尿病一樣,需要終身管理甚至終身治療。但是,不同種類的藥物有其具體的治療方案。

  • 鈣劑維生素 D 作為基本的骨健康補充劑,如果沒有嚴重的高鈣血癥、泌尿繫結石等,需要終身服藥。
  • 雙磷酸鹽類藥物:根據美國內分泌醫師協會與美國內分泌協會 AACE/ACE 指南推薦:中等骨折風險患者,使用口服雙膦酸鹽 5 年或靜脈用唑來膦酸3年後可階段性停藥;高骨折風險患者,使用口服雙膦酸鹽 6~10 年或靜脈用唑來膦酸 6 年後可階段性停藥,停藥期間可使用特立帕肽或更弱的抗骨吸收藥物,如雷洛昔芬,但不推薦使用狄諾塞麥。

雙膦酸鹽之所以階段性停藥,是因為其在骨骼中的半衰期長,停藥後有一定的後遺效應。隨著停藥時間延長,雙膦酸鹽對破骨細胞抑制作用減弱,骨量會繼續丟失,骨折風險繼續升高,所以停藥一定時間後需要繼續用藥。何時開始繼續用藥?AACE/ACE 指南建議應個體化決策,如依據骨折風險大小,骨密度變化等。

  • 降鈣素類藥物對於骨痛效果較好,但是不推薦長期應用,尤其是鼻噴劑,因為鼻噴劑應用者的癌症風險升高 2.4%,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於 2012 年建議鮭降鈣素不應用於骨質疏鬆。
  • 抗 RANKL 單克隆抗體狄諾塞麥)在骨骼中半衰期短,停藥後骨量丟失明顯,AACE/ACE 指南建議狄諾塞麥可長期應用。但目前尚無狄諾塞麥長期應用療效和安全性的證據。
  • 甲狀旁腺激素特立帕肽)使用時間不應超過兩年。如臨床需要,其他型別的抗骨質疏鬆藥物可一直使用。

骨質疏鬆是一個長期治療和管理的過程,患者需要定期監測,並在醫生的指導下長期對骨骼進行維護和保養,才能避免嚴重的骨質疏鬆和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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