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增生期改變怎麼治療

對於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的治療,首先要做出明確診斷,找出原因,如果伴有多囊卵巢,卵巢功能性腫瘤,其他內分泌功能紊亂,應進行針對性治療。同時,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的診斷立即開始對症治療,採用藥物治療或手術治療。計劃的選擇應基於患者的年齡,生育要求和身體健康。年齡小於40歲的人患癌症的傾向較低,可以首先考慮藥物治療。年輕並期待藥物的誕生,應首先嚐試藥物治療,因為約30%的患者在藥物治療後仍有可能受孕和足月分娩。對於絕經前後的女性,癌症的潛在趨勢高於年輕人,因此直接採取更多的子宮切除術。

1、藥物治療的原則是

規範用藥,長期檢查,定期檢測,及時懷孕。每日一次,在第5天至第9天,如有必要,用藥期可延長2至3天。2孕激素藥物:根據子宮內膜非典型程度,輕度不典型增生,從週期的第18天或第20天開始,共用藥物5至7天,3個月為一療程,每次一個療程為刮宮或子宮內膜組織進行組織學檢查,根據對藥物的反應,選擇停止治療或增加或減少適當的藥物劑量。它也可以放在子宮腔內。

2、手術治療

刮除術不僅是一種重要的診斷方法,也是一種治療方法。因為區域性病變也被刮除了。子宮內膜發育不良的患者,年齡超過40歲且沒有生育要求,一旦確診就可以進行子宮切除術。然而,對於透過手術耐受性差的高血壓,糖尿病,肥胖或高齡患者,也可以考慮在嚴格的隨訪測試下嘗試藥物治療。年輕的藥物治療患者無效,子宮內膜繼續增生或加重或懷疑已發生癌症,或陰道出血不能透過刮宮和藥物治療和產後復發來控制,手術可考慮去除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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