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救護原則

  ①凡是吃了被細菌(如沙門氏菌、葡萄球菌、大腸桿菌、肉毒桿菌等)和它的毒素汙染的食物,或是進食了含有毒性的化學物質的食品,或是食物本身含有自然毒素(如河豚、毒蘑菇、發芽的土豆等),由這些原因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都叫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多發生在氣溫較高的夏秋季,可見個別發病也可見集體中毒(如發生在食堂及宴會上)。

②食物中毒者最常見的症狀是劇烈的嘔吐、腹瀉,同時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會因上吐下瀉而出現脫水症狀,如口乾、眼窩下陷、面板彈性消失、肢體冰涼、脈搏細弱、血壓降低等,最後可致休克。故必須給患者補充水分,有條件的可輸入生理鹽水。症狀輕者讓其臥床休息。如果僅有胃部不適,多飲溫開水或稀釋的鹽水,然後手伸進咽部催吐。.如果發覺中毒者有休克症狀(如手足發涼、面色發青、血壓下降等),就應立即平臥,雙下肢儘量抬高並速請醫生進行治療。

③吃河豚者,食後2~3小時便會引起舌頭或手足麻木。早些催吐,效果較好,並急送醫院搶救。如耽誤4小時以上便會形成呼吸麻痺而死亡。毒蘑菇中毒除了胃腸道症狀外,還可見痙攣、流口水、出現幻覺、手發抖等症狀。急救時先催吐,然後再送醫院。

④如果是集體中毒,救護工作要有條理。還應迅速通知衛生檢疫部門檢疫。最好能保留吃剩下的食物,以利於診斷、治療或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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