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肝炎的具體診斷標準

重型肝炎是嚴重的肝臟疾病,一般的重型肝炎都是由急性肝炎轉化而來的,重型肝炎就是常說的慢性肝炎,主要有大三陽和小三陽等,重型肝炎診斷標準就是患者患病時間的長短以及病情的嚴重程度了。準確的確診重型肝炎之後,我們要做的就是日常調養,穩定病情,預防病情惡化。

1、急性重型肝炎

以急性黃疸型肝炎起病≤2周,出現極度乏力,消化道症狀明顯,迅速出現Ⅱ度以上按Ⅳ度劃分)肝性腦病,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並排除其它原因者,肝濁音界進行性縮小,黃疸急劇加深;或黃疸很淺,甚至尚未出現黃疸,但有上述表現者均應考慮本病。

2、亞急性重型肝炎

以急性黃疸型肝炎起病,15天至24周出現極度乏力,消化道症狀明顯,同時凝血酶原時間明顯延長,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並排除其它原因者。黃疸迅速加深,每天上升≥17.1μmol/L或血清總膽紅素大於正常值10倍,首先出現Ⅱ度以上肝性腦病者,稱腦病型包括腦水腫、腦疝等);首先出現腹水及其相關症候包括胸水等)者,稱為腹水型。

3、慢性重型肝炎

其發病基礎有1)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病史;2)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攜帶史;3)無肝病史及無HBsAg攜帶,但有慢性肝病體徵如肝掌、蜘蛛痣等)、影像學改變如脾臟增厚等)及生化檢測改變者如丙種球蛋白升高,白/球蛋白比值下降或倒置);4)肝組織病理學檢查支援慢性肝炎。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或慢性HBsAg攜帶者重疊甲型、戊型或其它肝炎病毒感染時要具體分析,應除外由甲型、戊型和其它型肝炎病毒引起的急性或亞急性重型肝炎。慢性重型肝炎起病時的臨床表現同亞急性重型肝炎,隨著病情發展而加重,達到重型肝炎診斷標準凝血酶原活動度低於40%,血清總膽紅素大於正常10倍)。

為便於判定療效及估計預後,亞急性重型和慢性重型肝炎可根據其臨床表現分為早、中、晚3期。1)早期:符合重型肝炎的基本條件,如嚴重乏力及消化道症狀,黃疸迅速加深,血清膽紅素大於正常10倍,凝血酶原活動度≤40%~30%,或經病理學證實。但未發生明顯的腦病,亦未出現腹水;2)中期:有Ⅱ度肝性腦病或明顯腹水、出血傾向出血點或瘀斑),凝血酶原活動度≤30%~20%;3)晚期:有難治性併發症和肝腎綜合徵、消化道大出血、嚴重出血傾向注射部位瘀斑等)、嚴重感染、難以糾正的電解質紊亂或Ⅱ度以上肝性腦病、腦水腫,凝血酶原活動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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