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的分期和分類標準

梅毒是一種比較常見的慢性傳染病,可以透過性接觸傳染。梅毒是梅毒螺旋體引起的系統性疾病。將梅毒分成三期: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和三期梅毒。缺乏臨床表現,僅血清學檢查陽性的梅毒螺旋體感染稱潛伏梅毒,感染期在1年內稱為早期潛伏梅毒,其餘的稱為晚期潛伏梅毒或分期未明的潛伏梅毒。神經梅毒可以出現在梅毒的各期。早期神經系統表現有顱神經功能障礙、腦膜炎、卒中、精神狀態的急性改變及聽力、視力異常。晚期神經系統表現出現在感染後10~30年內。

各期梅毒的首選治療藥物均為青黴素G。根據分期和臨床表現決定劑型、劑量和療程。一期梅毒、二期梅毒的推薦方案:成人推薦方案,苄星青黴素,240萬U,單次,肌肉注射。新生兒及兒童推薦方案,苄星青黴素,5萬U/kg,最大劑量240萬U,單次,肌肉注射。在治療後第6個月、第12個月進行非螺旋體試驗評價療效,如果療效不確定或懷疑再次感染梅毒,可以增加隨訪次數。如在治療後6個月內臨床症狀及體徵持續存在或再次出現,或持續2周出現血清學檢查抗體滴度增高4倍或以上,應視為治療失敗或再次感染梅毒,對於此類病人沒有標準的治療方法,至少應追蹤臨床表現、血清學檢查、HIV檢查及腦脊液檢查,如果無法隨訪,應予以重新治療。三期梅毒包括神經梅毒和潛伏梅毒以外的晚期梅毒,如心血管梅毒或梅毒瘤樹膠腫等。三期梅毒患者治療前應行HIV檢查及腦脊液檢查。隨訪缺乏相關研究。青黴素過敏者的治療應與感染病學專家商討。雖然全身性應用糖皮質激素是常用的輔助治療,但目前仍無證據證明應用這類藥物是有益的。

在治療後每6個月進行腦脊液檢查,直到腦脊液細胞計數正常。治療後6個月腦脊液細胞計數無下降或治療後2年腦脊液細胞計數和蛋白未降至完全正常,予以重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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