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足症的臨床表現

    由於足部結構上的異常,發生的先天性和後天性結構性平足症,都是特殊的平足症,另有專題討論。以下有關的臨床症狀和治療的討論,均以後天性姿態性平足症為重點。其臨床表現,一般可分為三期。
  初期:在站立和行走過久後,感到足部疲乏,痠痛不適,足底發熱,足底中心及足背可出現浮腫。病人除足弓低平,足外翻外,無明顯足部姿態改變。足部活動,有輕度內翻限制。餘無異常。舟距關節可有輕度壓痛。上述症狀,一經休息便完全消失。
  中期;亦稱痙攣期。初期未治療,將發展到痙攣期,主要表現為腓骨肌痙攣,足呈外翻、外展及背伸位,活動月顯受限,內側距舟部因內縱弓下陷內傾,呈突出畸形。此時疼痛加重,行走和站立均不能持久。即使較長期休息,也常不能恢復。
  晚期:也稱強直期。痙攣的腓骨肌未得到治療,時久痙攣的肌肉發展為強直,足骨間大小長短韌帶,均發生強直,使足固定在外翻、外展及背伸位。這種畸形雖經長期休息或麻醉下也不能使之恢復正常。但病人疼痛減輕或無疼痛時,尚可勝任短途行走,而跑、跳或長途跋涉,極為困難。行走步態沉重無彈性,不能吸收震盪力,故膝、髖、及腰等負重關節日久將發生創傷性關節炎而有疼痛。
  上述分期,臨床上不能截然劃分,某些患者可自初期直接進入強直期,有的亦可長期停留在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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