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出現喘息,會不會是哮喘?——詳解嬰幼兒哮喘的症狀識別和家庭治療

兒童哮喘多起始於 3 歲前,具有肺功能損害的持續性哮喘患兒,其肺功能損害往往開始於學齡前兒童。因此從喘息的學齡前兒童中識別出可能發展為持續性哮喘的患兒,並進行有效早期干預是必要的。

嬰幼兒哮喘的症狀不典型,且由於這個年齡段的兒童不能配合進行肺功能等檢查,使診斷哮喘更加複雜。生活中可以通過仔細觀察寶寶的症狀,及時發現有助於該年齡組兒童哮喘診斷的一些線索。

應當強調的是,並非所有出現喘息的兒童都是哮喘,對於小於 6 歲喘息兒童要重視喘息發作頻度和嚴重度,及是否存在哮喘發生的危險因素,評估患兒發展為持續性哮喘的可能性,從而判斷是否需要啟動長期控制治療,尤其要重視抗哮喘藥物治療的臨床效果在嬰幼兒哮喘診斷中的價值。

如何判斷寶寶是不是哮喘?

根據我國兒童哮喘防治指南,喘息兒童如具有以下臨床特點時高度提示哮喘的診斷:

  • 多於每月 1 次的頻繁發作性喘息;
  • 活動誘發的咳嗽或喘息;
  • 非病毒感染導致的間歇性夜間咳嗽;
  • 喘息症狀持續至3歲以後;
  • 抗哮喘治療有效,但停藥後又復發。

如懷疑孩子有哮喘,可儘早開始 (診斷性) 哮喘控制治療。

此外,可以通過哮喘預測指數來幫助診斷哮喘。最新的改良哮喘預測指數 (mAPI) 或哮喘預測工具 (APT) 等可用於持續哮喘危險度評估。

符合下列條件,可判斷為mAPI 陽性:

  • 3 歲及 3 歲以內;
  • 在過去 1 年中喘息不低於 4 次;
  • 且至少經過 1 位醫師的診斷,具有 1 項主要危險因素或 2 項次要危險因素。
    • 主要危險因素包括:
      • 父母一方有醫師診斷為哮喘的病史;
      • 經醫師診斷的特應性皮炎;
      • 至少對一種吸入變應原致敏的依據。
    • 次要危險因素包括:
      • 有牛奶、雞蛋、花生等食物變應原致敏依據;
      • 外周血嗜酸性粒細胞 (EOS) 不低於 4.0%;
      • 與感冒無關的喘息。

若患兒符合mAPI 陽性標準,則預計 6~13 歲時哮喘的發生危險將升高4倍;而符合陰性標準的兒童長大後絕大多數(95%)不會發展為哮喘。

寶寶哮喘有哪些先兆症狀?

由於嬰幼兒哮喘症狀不典型,因此對於家長而言應強化哮喘相關知識,仔細識別哮喘發作的先兆和症狀。具體來說,家長應仔細觀察寶寶的呼吸、心率、精神狀況等,哮喘發作的先兆包括:

  • 喘息和氣短呈急性或亞急性加重;
  • 咳嗽增多,尤其是在睡眠時;
  • 嗜睡或運動耐量降低;
  • 日常活動受限,包括餵養等。

哮喘寶寶出現喘息症狀,家長如何在家初步處理?

一旦出現喘息可在家裡進行初步的治療。哮喘治療的目標即預防急性發作及由於急性發作導致的死亡。因此,哮喘急性發作需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及時恰當的治療,以迅速緩解氣道阻塞症狀。

在患兒出現哮喘發作徵象時,家長應學會及時使用吸入性速效β2受體激動劑,建議使用壓力定量氣霧劑經儲霧罐 (單劑給藥,連用 3 劑) 或霧化吸入方法給藥。因此,哮喘患兒家庭應常備吸入性速效 β2 受體激動劑,如沙丁胺醇或者特布他林等,並掌握正確的吸入給藥技術,確保藥物的足量吸入。

如治療後喘息症狀未能有效緩解或症狀緩解維持時間短於 4 小時,應即刻前往醫院就診。GINA 推薦的家庭初始治療藥物包括:

  • 吸入速效 β2 受體激動劑
  • 吸入型糖皮質激素/口服糖皮質激素
  • 白三烯受體拮抗劑

對於經常出現喘息的嬰幼兒,在哮喘高發季節,一旦出現咳嗽、鼻塞等症狀,可採用短期強化吸入糖皮質激素的方法;或者提前口服白三烯受體拮抗劑如孟魯司特,以期達到減少哮喘急性發作從而控制哮喘的目的。

哪些情況應立即帶寶寶去醫院?

父母或者照看者在發現下面的情況時,需要立即帶寶寶就醫治療:

  • 患兒出現急性的虛弱症狀,劇烈的煩躁;
  • 患兒症狀不能通過吸入支氣管擴張劑迅速緩解;
  • 使用短效 β2 受體激動劑 (SABA) 緩解症狀的間歇時間越來越短;
  • 對於小於 1 歲的患兒,在幾小時之內需要反覆使用短效 β2 受體激動劑(SABA) 緩解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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