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角型青光眼的藥物治療

  開角型青光眼與閉角型青光眼不同,雖有眼壓升高,但前房角始終保持開放,而且多數病人無任何自覺症狀,僅少數患者在眼壓升高時會有霧視和眼脹,所以要做到早期診斷並不容易。它的表現雖有些“單純”,但視功能損害卻是在發展和進行,甚至有人到失明後才發覺。對於有青光眼家族史者以及40歲以上成人應注意眼部體格檢查時有無此型青光眼發生的可疑處。一旦確診,應首先考慮藥物治療。

  近20多年來,左旋噻嗎洛爾的問世,把青光眼的藥物治療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因其有良好的療效但又無毛果芸香鹼的不良反應而備受推崇,併成為治療開角型青光眼的首選藥。

  藥物治療是區域性滴用1~2種抗青光眼藥水以使眼壓控制在安全水平,要求患者能配合治療並定期複查。當一種藥物不能很好地控制眼壓,要考慮換用另一種藥。必要時可聯合滴用兩種藥物,但使用時兩種藥至少應間隔5分鐘。滴藥後要按壓內眥部下方淚囊區或閉眼1~2分鐘,以利維持區域性藥物濃度並減少全身吸收,避免不良反應。

  所謂眼壓的安全水平,並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眼壓值在正常範圍內就是安全水平。由於各人視神經對眼壓耐受性不同,在青光眼不同時期對眼壓的耐受性也不同。觀察青光眼藥物治療中的療效不僅要根據眼壓,而且要密切觀察視神經乳頭和視野改變。若視神經乳頭和視野也無惡化的表現才能認為是眼壓在安全水平。在青光眼不同時期對眼壓要求也不同,越是到後期,視神經損害程度越重,而殘餘的神經纖維對眼壓的耐受性越差,要求眼壓比一般水平更低一些才能防止病情進一步惡化。一般的原則是:輕度損害者的眼壓應低於20毫米汞柱,在進展期的眼壓應低於18毫米汞柱,有明顯損害者的眼壓應低於15毫米汞柱,甚至需降至10毫米汞柱以下。

  青光眼的藥物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為青光眼是終身性眼病,目前的醫療水平還只能對其控制,而不能輕言治癒,總的目標是以最小的劑量、最少的不良反應,達到最大的治療效果。當調整用藥後,還不能控制病情的發展時,則應及時作氬鐳射小梁成形術或作濾過性手術(最常作的是小梁切除術),當然,這還包括因不良反應不能繼續用藥者。

  目前,治療開角型青光眼的藥物除了毛果芸香鹼外,還包括腎上腺素受體阻滯藥、前列腺素、擬交感神經藥和區域性用碳酸酐酶抑制藥。我們下次再講如何使用這些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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