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己烯酸 - 西藥

氨己烯酸,西药名。为抗癫痫药。潜在获益大于潜在视力损伤风险时,用于儿童婴儿性痉挛(IS)的单一疗法。治疗其他抗癫痫药无效的成人复杂部分性癫痫发作(CPS)。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氨己烯酸。

適應症

1、潛在獲益大於潛在視力損傷風險時,用於兒童嬰兒性痙攣(IS)的單一療法。 2、治療其他抗癲癇藥無效的成人複雜部分性癲癇發作(CPS)。

規格

顆粒劑:500mg/包。

用法用量

1、對嬰兒性痙攣(1個月至21歲)可2次/日,口服給藥,是否與食物同服均可。初始劑量50mg/(kg·d),分兩次給藥,每3d以25-150mg/(kg·d)增量,逐漸加至150mg/(kg·d)。用量的粉末全部置於空杯中,每袋溶解在10ml冷水或室溫水中,用10ml的口腔專用注射器給藥。藥物溶液濃度為50mg/ml。不同體重嬰兒應遵循個體化給藥劑量。 2、本品主要經腎清除,尚無腎功能不全兒童的劑量調整資料,可參考腎功能不全成人患者的劑量調整方案。 (1)輕度腎功能不全(Cer為50-80ml/min),劑量降低25%。 (2)中度腎功能不全(Cer為30-49ml/min),劑量降低50%。 (3)重度腎功能不全(Cer為10-29ml/min),劑量降低75%。 尚未對本品在透析患者中的清除率進行研究。 3、血漿藥物濃度監測最佳化治療方案並無實際意義。如果決定中止本品治療,劑量應逐漸減少。在IS患者的對照臨床試驗中,本品以每3-4d 25-50mg/kg的劑量逐漸減少。

不良反應

1、警惕視力損傷,磁共振影像學異常、神經毒性包括手腳痙攣,口歪眼斜的症狀和脫髓鞘疾病、自殺念頭和行為、抗癲癇藥的撤藥反應、貧血、嗜睡和疲勞、周圍神經病、體重增加、水腫等不良反應的發生。 2、隨機安慰劑對照的IS臨床試驗中,出現的不良反應有嗜睡、支氣管炎、感染及急性中耳炎等,治療組的發生率高於安慰劑組5%。 3、成人難治的CPS臨床試驗報道的不良反應有視物模糊、複視、眼部不適(視野或分辨力改變除外)、視力疲勞,胃腸道不良反應如腹瀉、噁心、嘔吐、便秘、上腹痛,全身不適,新陳代謝和營養不良,肌與骨骼的不適,神經系統紊亂,精神異常和胸部不適。 4、上市後的嚴重不良事件涉及耳部、內分泌、胃腸道系統、全身、神經精神系統、呼吸系統、面板和皮下組織等。還有出生缺陷如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外耳缺陷、先天性血管瘤等,耳聾、胃腸道系統如胃腸道出血、食管炎等。

禁忌

1、本品可經乳汁分泌,哺乳期婦女使用時應暫停哺乳。 2、不可與其他可引起視網膜病或青光眼等其他嚴重眼部不良反應的藥物合用。

注意事項

1、用藥警戒:本品能引起嬰兒、兒童和成人永久性視力損傷,由於對嬰兒視力損傷的程度及發生頻率不易評估,以下資料系根據成年患者用藥經驗而來: (1)本品可導致30%或更多成人患者承受永久性雙側向心性視野縮小,嚴重程度從輕度到重度不等,也能引起視野狹窄,致使視野半徑限於10°以內。也可損害視網膜中心,導致視力敏銳度降低。 (2)視力損傷事件不可預測,可能發生在開始治療的數週甚至更短時間內,治療期任意時間,治療後數月或數年,且中止治療後仍有惡化的可能。風險隨劑量增大和暴露量蓄積而增大,但不能確定在何劑量或暴露量下不發生視力減退。 (3)發生視力損傷後,儘管停止用藥,視力損傷仍有惡化的可能。 (4)由於視力損傷的風險,如很快表現出治療失敗或在開始治療的2-4周並無實質的臨床獲益,應終止用於嬰兒痙攣的治療。 (5)嬰兒和兒童除非視力損傷已經很嚴重,否則不易被發現。應在基線(開始治療後不遲於4周)和治療期間至少每3個月評估視力,一旦檢測到源於本品的視力損傷就不可逆轉。停藥後3-6個月仍然要進行視力檢測。 (6)家長和醫護人員不易識別視力損傷,除非視力損傷很嚴重,即使不是特別嚴重的或難以被識別的視力損傷也會造成功能障礙。 (7)本品禁用於視力損傷風險高或存在其他不可逆轉的視力損傷因素的患者,除非治療效益明確大於風險。 (8)禁與其他能引起眼不良反應,如視網膜病變、青光眼的藥物合用,除非效益明確大於風險。 (9)兒童較成人更易發生視力損傷,症狀更嚴重,更易出現嚴重的功能喪失。 (10)由於可造成永久性的視力損傷,本品只能透過一種稱為SHARE特殊限制的分配程式才可獲得。只有在SHARE的註冊登記過的處方醫師和藥房才可開具和分發本品。另外,本品只可分發給登記並適合SHARE所有條件的患者。 2、尚無本品過量致死報道。已報道的過量劑量為3-90g,大多在7.5g和30g之間。大部分症狀為昏迷、意識不清、睏倦、眩暈、精神異常、呼吸暫停或呼吸抑制、心動過緩、激動、易怒、混亂、低血壓、行為異常等。無特異性解毒藥,可採取常規救治措施應對中毒症狀。體外試驗證明,活性炭對本品的吸附作用不顯著。尚不清楚本品過量作否透過血透清除。 3、本品屬非管制藥,醫師應謹慎評估患者的吸毒史,並密切追蹤此類患者,觀察其是否有誤用、濫用本品的跡象,動物實驗證明本品無明顯的停藥反應,但與所有的抗癲癇藥一樣,應逐漸撤藥以使癲癇發作頻率增加的風險降到最低。 4、使用本品前,醫師應與嬰兒的護理者詳細交流,確保護理者理解如何配製本品和怎樣給嬰兒使用本品。

藥物相互作用

1、對照臨床試驗中本品可使苯妥英血漿水平平均減少16%-20%。 2、與苯巴比妥或丙戊酸鈉之間無顯著的藥動學相互作用。根據群體藥動學資料,卡馬西平、氯氮卓、撲癇酮、丙戊酸鈉對本品血藥濃度無影響。 3、12名健康受試者的臨床試驗中,氯硝西泮(0.5mg)同服對本品(1.5g,2次/日)的血藥濃度無影響。本品增加氯硝西泮平均Cmax約30%,降低氯硝西泮平均Tmax約45%。 4、本品不太可能影響到甾體類激素口服避孕藥的效應。 5、本品可降低高達90%患者血漿的ALT和AST水平,一些患者中甚至檢測不到。由於本品抑制ALT和AST酶活性可能影響利用此酶預測某種疾病,尤其用ALT檢測早期肝損傷。本品可增加尿中氨基酸的含量,對診斷一些罕見的遺傳性新陳代謝疾病(如α-氨基己二酸尿)可能導致測試結果假陽性。

藥理作用

1、本品抗癲癇作用的確切機制尚不明確。目前認為與其不可逆地抑制γ-氨基丁酸轉氨酶(GABA-T)的活性有關,GABA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性神經遞質,而本品可提高中樞神經系統GABA的濃度,從而抑制GABA-T的活性。 2、尚不清楚血藥濃度和效應之間是否呈正相關,藥物持續的效力可能依賴於酶的再合成速率,而非藥物從體迴圈中的清除率。

藥代動力學

1、單劑量0.5-4g/d和重複0.5-2.0g/d,2次後藥曲線呈線性。口服溶液劑與片劑間呈生物等效性。口服給藥後基本完全吸收。單劑量給藥後嬰兒和兒童Tmax約2.5和1h,多次給藥後很少蓄積。 2、與血漿蛋白不結合,廣泛分佈到全身。平均穩態分佈容積為1.1L/kg(CV為20%)。 3、本品代謝不顯著,主經腎排洩。成人和嬰兒t1/2分別為7.5和5.7h,本品誘導CYP2C9,但不誘導其他CYP酶。 4、本品在健康老年患者(≥65歲)腎清除率較健康年輕男性低36%,群體藥動學資料也證實此年齡上的差異,嬰兒和兒童清除率為(2.4±0.8)L/h和(5.7±2.5)L/h,成人7L/h。藥動學在性別上無差異。

貯藏方法

貯於20-25℃。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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